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F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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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F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受北京中关村生物医药 (略) 委托,我司对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F地块CP01-0601-0032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规范导则的要求进行,经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地块使用历史、现状等调查分析,进行了污染物识别;在地块内完成35个土壤钻孔施工工作和4个地下水监测井钻探施工工作,总进尺248m;现场采集土壤样品165件(含18件平行样),检测48项,分析数据7653个,现场采集5件地下水样品(含1件平行样),检测36项,分析数据176个。完成了所有采样点坐标高程测量。

经过对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和钻探信息以及实验室数据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地块水文地质特征

调查地块地层岩性从上到下依次为第①层杂填土-素填土、第②层砂质粉土-粘质粉土、第③层粉质粘土、第④层粉砂。地下水类型属于第四系松散岩类潜水,主要赋存于第③层粉质粘土和第④层细砂层中,稳定水位埋深7.3~9.3m。地块内地下水主要接受地块外南侧地下水侧向补给,整体呈现自东南向西北方向径流,并向地块外南沙河方向径流排泄。地下水年变化幅度为1.0~2.0m。

(2)通过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及周边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对该地块进行污染物识别及交叉污染分析,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氨氮、石油烃、多环芳烃、苯并(a)芘。

(3)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165件,包括18件平行样,共检测48项,检出9项,检出项分别为砷、镉、铜、铅、镍、pH、氨氮、汞、石油烃(C10-C40),检出率均为100%,其余39项均未检出。各检出指标中除砷外,其余检测项目最大占标率均低于50%,且检出指标均不超过筛选值。因此,调查地块土壤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不需要开展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4)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地块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件,包括1件平行样,共检测36项,检出23项,分别为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砷、铅和石油烃。其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和氨氮均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但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和氨氮均未超过Ⅳ类标准限值,而总硬度超过了Ⅳ类标准限值。调查地块地下水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锰超标可能与调查地块背景值有关。硫酸盐仅在历史上为养牛场堆肥区的M1处超标,硫酸盐超标可能是由于养牛场堆积粪便导致的。而浑浊度和硫酸盐为常规指标,且并非毒理性指标,也不是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同时,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且调查地块1k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因此调查地块地下水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不需要进一步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综上,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F地块CP01-0601-0032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关村生物医药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10-*



受北京中关村生物医药 (略) 委托,我司对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F地块CP01-0601-0032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规范导则的要求进行,经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地块使用历史、现状等调查分析,进行了污染物识别;在地块内完成35个土壤钻孔施工工作和4个地下水监测井钻探施工工作,总进尺248m;现场采集土壤样品165件(含18件平行样),检测48项,分析数据7653个,现场采集5件地下水样品(含1件平行样),检测36项,分析数据176个。完成了所有采样点坐标高程测量。

经过对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和钻探信息以及实验室数据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地块水文地质特征

调查地块地层岩性从上到下依次为第①层杂填土-素填土、第②层砂质粉土-粘质粉土、第③层粉质粘土、第④层粉砂。地下水类型属于第四系松散岩类潜水,主要赋存于第③层粉质粘土和第④层细砂层中,稳定水位埋深7.3~9.3m。地块内地下水主要接受地块外南侧地下水侧向补给,整体呈现自东南向西北方向径流,并向地块外南沙河方向径流排泄。地下水年变化幅度为1.0~2.0m。

(2)通过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及周边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对该地块进行污染物识别及交叉污染分析,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氨氮、石油烃、多环芳烃、苯并(a)芘。

(3)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165件,包括18件平行样,共检测48项,检出9项,检出项分别为砷、镉、铜、铅、镍、pH、氨氮、汞、石油烃(C10-C40),检出率均为100%,其余39项均未检出。各检出指标中除砷外,其余检测项目最大占标率均低于50%,且检出指标均不超过筛选值。因此,调查地块土壤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不需要开展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4)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地块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件,包括1件平行样,共检测36项,检出23项,分别为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砷、铅和石油烃。其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和氨氮均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但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和氨氮均未超过Ⅳ类标准限值,而总硬度超过了Ⅳ类标准限值。调查地块地下水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锰超标可能与调查地块背景值有关。硫酸盐仅在历史上为养牛场堆肥区的M1处超标,硫酸盐超标可能是由于养牛场堆积粪便导致的。而浑浊度和硫酸盐为常规指标,且并非毒理性指标,也不是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同时,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且调查地块1k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因此调查地块地下水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不需要进一步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综上,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F地块CP01-0601-0032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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