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15kt/aH47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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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15kt/aH47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蓝 (略) 新建15kt/aH47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项目名称

江西蓝 (略) 新建15kt/aH47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蓝 (略) 内(东经115°46′43.625″,北纬29°6′51.529″)

建设单位

江西蓝 (略)

环评机构

江西江右 (略)

建设项目概括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位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蓝 (略) 现有厂区内,在拆除现有51T装置地块上扩建一套15kt/aH47装置、成品储罐组、初期雨水池以及车间污水池并预留了HMDS罐区建设场地,应急事故池、原辅料仓储、给排水、供气、供电、污水处理站和危废仓库等均依托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分析,项目产生的不凝汽,经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状物料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颗粒物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扩50m,卫生防护距离均在厂区范围内。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8000m3/d)处理达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852-2015)表1中高效集约发展区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要求后排入杨柳津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值预测值均符合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无超标现象。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饼、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袋、废滤芯等,其中废滤饼、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污泥、废包装袋、废滤芯属一般固废,污泥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厂家回收利用。因此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得到分类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影响分析

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相应防渗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故正常工况下,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在车间污水池发生泄露并及时发现修复后,不会出现地下水耗氧量和氨氮超标的情况,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很小;在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持续的非正常状况或事故状况下,地下水水质NH3-N和耗氧量虽有超标,但未超出厂界范围,未对厂界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项目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6、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等。根据类比厂区其他同类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调查以及预测分析,各监测指标均能够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项目运行后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不凝汽,经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状物料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颗粒物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

营运期采取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做好对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控制,加强生产管理、在厂区及罐区、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减缓生产车间及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等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产生的不利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TVOC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一级隔油+二级隔油+调节池+气浮池+铁碳池+中和絮凝沉淀池+ABR厌氧生化处理池+LBQ好氧生化处理池+回流沉淀池+混凝池+絮凝沉淀池+HPOD臭氧氧化深度净化处理+出水监测池”处理工艺处理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852-2015)表1中高效集约发展区相关标准要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杨柳津河。

3、噪声:通过采用隔声、减振、厂区绿化吸声等减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控制在65dB(A)以下,夜间控制在55dB(A)以下,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将其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收集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已建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的暂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一般固废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并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做好防渗、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针对可能发生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区、废水收集池、固废暂存区、储罐区、事故应急池等容易发生污染物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区域;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粉料提升等区域;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办公楼、生活区域等,并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点。

6、风险防范措施:为防止物料泄漏至外环境及泄露物质燃烧,在罐区四周设防渗排水沟(围堰)至事故池,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在厂区污水处理站附近建设了2个6000m3总容积为12000m3的事故废水池,厂区东面设有1个5000m3消防废水兼初期雨水集合池。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锁紧停车系统,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废水事故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废水事故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关联导读: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蓝 (略) 新建15kt/aH47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项目名称

江西蓝 (略) 新建15kt/aH47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蓝 (略) 内(东经115°46′43.625″,北纬29°6′51.529″)

建设单位

江西蓝 (略)

环评机构

江西江右 (略)

建设项目概括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位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蓝 (略) 现有厂区内,在拆除现有51T装置地块上扩建一套15kt/aH47装置、成品储罐组、初期雨水池以及车间污水池并预留了HMDS罐区建设场地,应急事故池、原辅料仓储、给排水、供气、供电、污水处理站和危废仓库等均依托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分析,项目产生的不凝汽,经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状物料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颗粒物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扩50m,卫生防护距离均在厂区范围内。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8000m3/d)处理达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852-2015)表1中高效集约发展区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要求后排入杨柳津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值预测值均符合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无超标现象。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饼、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袋、废滤芯等,其中废滤饼、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污泥、废包装袋、废滤芯属一般固废,污泥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厂家回收利用。因此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得到分类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影响分析

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相应防渗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故正常工况下,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在车间污水池发生泄露并及时发现修复后,不会出现地下水耗氧量和氨氮超标的情况,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很小;在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持续的非正常状况或事故状况下,地下水水质NH3-N和耗氧量虽有超标,但未超出厂界范围,未对厂界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项目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6、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等。根据类比厂区其他同类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调查以及预测分析,各监测指标均能够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项目运行后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不凝汽,经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状物料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颗粒物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

营运期采取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做好对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控制,加强生产管理、在厂区及罐区、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减缓生产车间及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等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产生的不利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TVOC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一级隔油+二级隔油+调节池+气浮池+铁碳池+中和絮凝沉淀池+ABR厌氧生化处理池+LBQ好氧生化处理池+回流沉淀池+混凝池+絮凝沉淀池+HPOD臭氧氧化深度净化处理+出水监测池”处理工艺处理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852-2015)表1中高效集约发展区相关标准要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杨柳津河。

3、噪声:通过采用隔声、减振、厂区绿化吸声等减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控制在65dB(A)以下,夜间控制在55dB(A)以下,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将其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收集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已建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的暂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一般固废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并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做好防渗、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针对可能发生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区、废水收集池、固废暂存区、储罐区、事故应急池等容易发生污染物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区域;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粉料提升等区域;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办公楼、生活区域等,并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点。

6、风险防范措施:为防止物料泄漏至外环境及泄露物质燃烧,在罐区四周设防渗排水沟(围堰)至事故池,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在厂区污水处理站附近建设了2个6000m3总容积为12000m3的事故废水池,厂区东面设有1个5000m3消防废水兼初期雨水集合池。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锁紧停车系统,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废水事故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废水事故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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