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概念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概念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将本次评价内容做出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概念性规划(2022-2035)
规划组织单位: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产业定位: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包括高端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综合工业及食品产业园区、钢铁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及仓储物流园区、职教服务外包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产业园区以及配套服务区。
规划范围:阿城经济开发区总用地面积1367.58公顷。包含东西两部分,东区规划范围东起阿什河,西至阿城区开发边界,南起民谊大街,北至黄土岗大街,总用地面积为1118.64公顷。西区规划范围东起新利街道开发边界,西至新利镇开发边界,南起舍利收费站,北 (略) (略) ,总用地面积为248.94公顷。
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22-2025年,中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远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31-2035年。
二、规划组织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名称: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略) 建设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工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将本次评价内容做出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概念性规划(2022-2035)
规划组织单位: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产业定位: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包括高端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综合工业及食品产业园区、钢铁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及仓储物流园区、职教服务外包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产业园区以及配套服务区。
规划范围:阿城经济开发区总用地面积1367.58公顷。包含东西两部分,东区规划范围东起阿什河,西至阿城区开发边界,南起民谊大街,北至黄土岗大街,总用地面积为1118.64公顷。西区规划范围东起新利街道开发边界,西至新利镇开发边界,南起舍利收费站,北 (略) (略) ,总用地面积为248.94公顷。
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22-2025年,中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远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31-2035年。
二、规划组织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名称: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略) 建设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工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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