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块混凝土标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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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块混凝土标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3600万块混凝土标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28日-2023年8月29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三楼环保窗口??邮 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3600万块混凝土标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梅林镇丰高线旁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南昌航大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 (略) (略) 梅林镇丰高线旁。厂区中心地理坐标:E:115°37′59.542″,N:28°16′47.496″,厂界北面为 (略) (主要从事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南面为永安液化气站(主要从事石油液化气销售),东、西面均为农田。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标准后达到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卸料扬尘、筒仓粉尘、破碎废气、球磨废气、投料废气(颗粒物)。

破碎、球磨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从严取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从严取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内空地、厂界四周种植绿色植物,形成绿化吸声带,本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企业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3600万块混凝土标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28日-2023年8月29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三楼环保窗口??邮 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3600万块混凝土标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梅林镇丰高线旁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南昌航大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 (略) (略) 梅林镇丰高线旁。厂区中心地理坐标:E:115°37′59.542″,N:28°16′47.496″,厂界北面为 (略) (主要从事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南面为永安液化气站(主要从事石油液化气销售),东、西面均为农田。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标准后达到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卸料扬尘、筒仓粉尘、破碎废气、球磨废气、投料废气(颗粒物)。

破碎、球磨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从严取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从严取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内空地、厂界四周种植绿色植物,形成绿化吸声带,本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企业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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