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建设项目名称 |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
法人代表 | 厉健 | 联系人 | 熊海涛 | |||
通信地址 | 浠水县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邮编 | * | |
建设地点 | 巴河镇邓家墩村、*洲村、芦花垱村、调军山村 |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 | 行业类别 | D4416太阳能发电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湖北黄达 (略) | |||||
初步设计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文号 | 浠环审[2022]30号 | 时间 | 2022年5月25日 | |
环境保护设施 设计单位 | (略) | |||||
环境保护设施 施工单位 | 浙江正 (略) | |||||
环境保护设施 调查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25000 | 其中:环境保 护投资(万元) | 200 | 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0.8% | |
实际总投资 (万元) | 25000 | 其中:环境保 护投资(万元) | 159 | 0.6% | ||
设计生产能力 | 164MWh | 开工日期 | 2022年6月 | |||
实际生产能力 | 160MWh | 竣工日期 | 2023年6月 |
项目建设过程简述(项目立项~试运行) | “恒泰浠水巴河1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属于浠水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分别为“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情况说明:本项目申报指标时备案容量为50MW,在《 (略) 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平价新能源项目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1】53号)文件中,省能源局实际批复建设容量40MW,以实际批复40MW为准。 “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占地面积2300亩,于巴河镇邓家墩村、*洲村、芦花垱村、调军山村投资60000万元,建设装机容量为100MW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的光伏电站及其配套设施。 (略) 于2020年10月委托湖北黄达 (略) 承担“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于2021年2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颁发的环评批复(浠环函【2021】3号)。 (略) 拟在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建设“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已于2022年5月6日取得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1-*-04-01-*)。项目建设内容为:在一期100MW的基础上再续建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验收调查报告表已于2023年2月验收完成。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等区域,主要为蔡家湖地块,具体位置详见附图3。项目占用鱼塘、水田等区域用地面积约为1150亩,土地性质主要由湖泊水面、未利用地等组成,不在生态红线之内。项目所在区域属我国第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域,该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合开展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 2022年5月由湖北黄达 (略) 编制完成了《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关于批复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浠环审[2022]30号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投入使用。本项目总投资为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8%;项目实际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6%。 |
调查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版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7) (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394-2007); (10)《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黄达 (略) ,2022年5月); (11)《关于批复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环审[2022]30号)。 |
调查范围 | 验收项目为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要求,验收调查的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主要包括: 生态: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列出的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 |
调查因子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调查因子如下: (1)生态环境:调查光伏阵列区、进场道路占地的土地类型、面积及临时占地的植被及恢复情况;防止水土流失的相关措施及其效果。 (2)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3)水环境:废水收集情况、废水量及去向。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情况;运营期废变压器油、废旧电池板处置情况。 | ||||||||||||||||||||||||||||||||||||||
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 本项目主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表1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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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重点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次调查的重点如下: 调查该项目设计资料、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实际建设内容、方案设计变更情况、噪声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环境监测因子达标情况,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等。确定验收调查重点为: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重点调查工程施工期施工作业区域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恢复情况。 (2)水环境影响调查:工程施工及运营阶段废水的处理情况和排放去向。 (3)声环境影响调查:重点调查光伏厂区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受本期工程噪声的影响程度,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4)固废环境影响调查:调查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检查电气设备检修产生的少量废油的安全处置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5)本次验收不包括升压站及电磁辐射内容。 |
环境质量标准 | ⑴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⑵地表水环境:长江(浠水段)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 ⑶声环境:项目厂界四侧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表2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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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 本项目污染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期污染影响主要为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其运营期无污染影响,因此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1)废气: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运营人员生活用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场区内绿化,不外排,废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详见下表。 (3)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详见下表。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贮存。详见下表。 表3项目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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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无生产废水,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办公人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故本次评价不提出废水的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名称 |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工程建设内容 | (1)地理位置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等区域,主要为蔡家湖地块,具体位置详见附图3。项目占用鱼塘、水田等区域,用地面积约为1150亩,土地性质主要由湖泊水面、未利用地等组成,不在生态红线之内。项目所在区域属我国第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域,该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合开展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2)环评审批手续 2022年5月由湖北黄达 (略) 编制完成了《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关于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浠环审[2022]30号进行了批复。 (3)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①建设单位: (略) ②设计单位: (略) ③施工单位:浙江正 (略) ④监理单位:湖北铭远 (略) (4)建设过程及环保投资情况 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建设完工;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6%。 (5)验收范围 本项目属于恒泰浠水巴河1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二期工程目前验收范围为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等区域,主要为蔡家湖地块,具体位置详见附图3。项目占用鱼塘、水田等区域,用地面积约为1150亩,土地性质主要由湖泊水面、未利用地等组成,不在生态红线之内。项目所在区域属我国第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域该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合开展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 A、主体工程 本次扩建项目规划光伏系统直流侧容量为53.05248MWp、光伏交流侧容量为39MW。项目采用545Wp单晶组件97344块,156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3.05248MWp(直流侧)光伏场区,接入一期110kV升压站,新建1台容量为40MWA的升压变压器主变。 光伏板厂区共分为13个光伏发电子系统,即13个3MW子系统。每个3MW子系统配制7488块光伏组件、12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3000kVA升压美变箱变。光伏组件--光伏组串式逆变器--光伏升压箱变升压至35kV后形成2回集电线路接入一期已建110kV升压站。 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倾角为15°正南排布,前后排组件单元中心距为7.5m。 为了方便后期运维管理,光伏阵列区采用1.8m简易铁丝网围栏防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合适地方布置围栏大门,宽度4m。 B、集电线路 项目规模为53.05248MWp/39MWac,共设13个光伏发电单元,根据地形考虑设置,全部为支架安装的固定运行方式,最终方案以具体施工图为准。13个光伏发电单元经安装于子阵内的箱式变压器升压后,连接成为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一期已建110KV升压站。 项目于一期已建110KV升压站内新建1台40MVA的110kV户外升压变压器。 110kV侧接线:扩建一回110KV进线间隔。 110kV侧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本期出线2回,预留1回,远期出线2回。本期35KV每段母线侧设置主线进线柜1面,集电线路出线柜2面,SVG无功补偿出线柜1面,接地变出线柜1面,母线设备柜1面。 | |||||||||||||||||||||||||||||||||||||||||||||||||||||||||||||||||||||||||||||||||||||||||||||||||||||||||||||||||||||||||||||||||||||||||||||||||||||||||||||||||||||||||||||||||||||||||||||||||||||||||||||||||||||||||||||||||||||||||||||||||||||||||||||||||||||||||||||||||||||||||||||||||||||||||||||||||||||||||||||||||||||||||||||||||||||||||||||||||||||||||||||||||||||||||||||||||||||||||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见表4。 表4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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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发电量统计表见表5。 表5项目预期发电量一览表
本项目所需设备清单详见表6。 表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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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处理(附流程图) 公用工程: ⑴供电 本项目供电依托一期已建供电系统 ⑵给排水 本次项目升压站依托“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建升压站,办公人员依托一期人员,不再增加。因此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产生,无生产废水产生。 施工组织: 工艺流程简述: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流程及污染物产生节点见下图。 图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施工工艺: 1、升压站施工 升压站主要建构筑物:主变基础、预制舱基础、构支架及电缆沟道等。土建施工应本着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在土建专业施工时,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应到现场配合土建施工,做好预埋件、预留孔洞、过路电缆预埋管、接地网的施工。变电站内接地网及地下管线及沟道宜同步进行施工。主变基础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顺序为:施工准备——基础开挖——基础混凝土浇筑——油池浇筑——安装钢格栅——铺鹅卵石——电气设备就位安装调试。 基槽土方采用机械挖土(包括基础之间的地下电缆沟)。预留300mm厚原土用人工清槽,经验槽合格后,进行基础砼浇筑及地下电缆沟墙的砌筑、封盖及土方回填。施工时,同时要做好各种管沟及预埋管道的施工及管线敷设安装,尤其是地下电缆、管沟等隐蔽工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对模板、支架、预埋件及预留孔洞进行观察,如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质量。浇筑完毕后的12h内应对混凝土加以养护。 2、光伏场区施工 ①桩基施工 本项目光伏支架基础拟采用预制管桩基础。桩基施工前必须处理空中和地下障碍物,场地应平整,排水通畅,并应满足打桩机械所需的地面承载力。管桩施工工序为:测量放线——桩机就位——垂直度检测——压桩——终桩。管桩对准就位后,要用线坠在正侧两面反复校直,力求锤、帽、桩都在同一直线上,严禁偏打。在施打过程中,出现桩身偏任斜时,不能用机械强行纠偏,也不宜边施打边矫正。偏斜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尽量不用架身矫正,以防桩身开裂;若发现垂直度偏差大于规范要求时,先要找出原因,并将桩段拔出,用砂把桩孔回填捣实之后,再重新对点施打。 ②支架安装 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光伏组件及支架的安装。本项目安装固定式光伏组件,其光伏组件安装应严格按照厂家对组件安装要求进行安装。 策湖地块(南侧部分)和涂家湖地块区域采用大跨度柔性支架。柔性支架组件最低点离地不小于2.5m,东西向立柱间距不小于50m,南北向立柱间距7.2m,符合渔业养殖运作要求。支架安装每个组串由32块单晶硅双面组件组成。每排组件下设计有2根预应力镀锌钢绞线作为承重索,采用定制连接件用于组件和钢绞线之间的连接安装。东西方向端立柱由PHC管桩、斜梁、横杆以及纵向拉杆构成;中立柱由钢立柱、斜梁、隅撑构成。两榀中间立柱间设置横拉杆、X型拉杆间隔连接。 其它地块采用固定支架,单立柱支架结构,采用冷弯薄壁型钢制作,热镀锌防腐。光伏组件排列方式为2×16布置,支架倾角21o,采用纵向檩条,横向支架布置方案,支架由立柱、横梁及斜撑组成。光伏列阵两侧及中间采用角钢斜撑连接,抵风荷载等水平力。在支架横梁之间,按照电池组件的安装宽度布置檩条,用于直接承受电池组件的重量,檩条固定于支架横梁上。组件长边各有二个点与檩条连接,一块电池组件共有四个点与檩条固定。电池组件与檩条的连接采用压块连接。 3、主设备安装 待光伏电池组件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光伏电池组件的安装,光伏电池组件的安装分为两部分:支架安装、光伏电池组件安装。光伏阵列支架表面应平整,光伏电池组件的支架面必须调整在同一平面,各组件应对整齐并成一直线,倾角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构件连接螺栓必须加防松垫片并拧紧。 安装太阳光伏电池组件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硬物刮伤和撞击表面玻璃。组件在基架上的安装位置及接线盒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组件固定面与基架表面不吻合时,应用铁垫片垫平后方可紧固连接螺丝,严禁用紧拧连接螺丝的方法使其吻合,固定螺栓应加防松垫片并拧紧。 施工期污染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期产污分析见下表: 表8工程施工期产污分析表
1、光伏电站工艺流程。 太阳能在光伏组件作用下转化成电能送至汇流箱后接入35kV箱逆变一体机,逆变升压至35kV通过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并入电网。光伏电站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2光伏电站工艺流程图 2、渔业养殖工艺流程 渔业养殖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3渔业工艺流程图 三、工程变动情况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生态影响类)重大变动清单 (2022 年版)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1、原环评要求:项目农业种植,种植面积约150亩,种植金银花、天麻、花生等作物。 变动情况:本期项目无农作物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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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明细 本项目总投资为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8%;项目实际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6%。详见表10。 表9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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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措施包括: (1)实行封闭式施工,使用围护材料以防止扬尘,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 (2)晴天或无降水时,对施工场地易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进行洒水,对进出车辆限速以减少二次扬尘。 (3)粉尘物料输送过程各连接处必须严密。 (4)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设备出料的落差。 (5)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6)定期清理施工场地内道路、 (略) 地的尘埃及杂物并外运。 (7)设置施工屏障或砖砌篱笆围墙,在施工现场周围应按规定修筑防护墙及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 (8)对各类扬尘,分别采取车辆清洗、路面铺装、洒水、清扫、设防尘网、覆盖防尘网(布)或喷洒化学抑尘剂等措施。 (9)运送散装物料的车辆要用篷布遮盖,防止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土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撒漏。 (10)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1)对有机溶剂的污染控制首先应在源头上,要注意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涂料;同时合理安排涂喷作业,不要过于集中,以降低释放源强。 在采取上述相应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钻孔灌注桩排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建成、进出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中主要含大量悬浮物的泥浆水,SS浓度含量较高,有些甚至高于1000mg/L。该类废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造成周边地表水体污染,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应在项目现场修筑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分离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环境造成污染。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田地施肥,不外排。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减少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项目施工为短期行为,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具体分布情况来看,主要噪声环境保护目标位为项目场界附近的敏感点,因此,要求建设单位严禁在夜间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有动力机械设备。因此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废物料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这些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交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5、*生植物的保护措施 (1)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选用已有的便道或缩小范围,减少对土地的占用。 (2)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 (3)本项目道路选线尽量利用裸露土地,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同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各种施工场地用地面积,避免扩大施工扰动范围,防止滥占土地,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4)施工期避开雨季或降雨量大的时期施工,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减少对土裸土的暴露时间,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 (5)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对于永久占地的表土进行剥离,扰动区施工完工完成后及时覆盖至表层,并及时复绿。 (6)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及时清除临时占地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对粒径大于5.0cm的碎石块进行捡选去除,以便于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7)项目主体工程建成后,应即时恢复自然植被、保护生态,使之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在植被恢复措施中,同时应关注主要植草、灌木的比例,尽量使其比重协调,避免区域内某一物种的锐减或锐增,减少对生态稳定性的影响。建议选择当地容易恢复的常见种或优势种进行植被恢复。 (8)强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增加资金和劳力投入。在“适地适草”的原则下,草种的选择应对各地区的地形、土壤和气候条件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当地优良乡土草种为主,以达到水土保持的作用。 (9)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物种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对现有的外来种,利用项目施工的机会,对有种子的植物要现场烧毁,以防种子扩散,在临时占地的地方要及时绿化等。 (10)运营期应注意对人工恢复的植被进行养护,保证植物的存活。定期检查水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有问题的应及时修复。 (11)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重点保护对象,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迁地保护。运营期主要监测生境的变化,植被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项目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6、动物的保护措施 (1)为避免人为活动干扰生态,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抛弃有毒有害物质,减少水体污染。加强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处理弃土,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境。特别是要求施工人员树立生态保护的思想,坚持文明建设,文明施工,防止废水直接排放,并教育施工人员禁止利用毒、电、炸和迷网等手段捕获当地的野生鱼类。 (3)在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动物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期捕猎野生动物,尤其是国家级野生保护 (略) 级的野生保护动物。并及时实施恢复原貌的工作,降低对当地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及哺乳动物栖息地的负面影响。 (4)对施工人员和进入光伏电站的外来人员的管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限制或进行教育,减少或杜绝野生鸟类的干扰因素。 (5)防治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检修,使施工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6)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设置边界警示牌,减缓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7)施工期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区的生态的监控和管理,做好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8)随着光伏电站项目的修建和绿化的进行,评价区内人类的活动将逐步增加,将会给环境污染带来新的隐患。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减少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 7、水土保持措施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以及临时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电磁、固体废物等) 本项目属于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符合 (略) 产业政策, (略) 浠水县巴河镇总体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项 (略) 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作为绿色电能,能有利于缓解电力工业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本项目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显著。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的“三废”及噪声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本项目的实施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环境要素的影响可接受。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次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定地点实施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是可行的。 |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2022年5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浠环审[2022]30号对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位于巴河镇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本工程场址区域总面积约为1150亩(租用巴河镇调军山村土地),项目规划光伏系统直流侧容量为53.05248MWp、光伏交流侧容量为39MW。项目采用545Wp单晶组件97344块。156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3.05248MWp(直流侧)光伏场区,接入一期110kV升压站。新建1台容量为40MWA的升压变压器主变。本项目属于恒泰浠水巴河1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二期工程同时不涉及辐射环评。该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旅,控制施工扬尘:合理选择施工期间车辆运输路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施工期问,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工人生活污水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物料搅拌水和施工场地地面洒水用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在旅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须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 (6)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场地周边绿化;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排入池塘或就地用于农作物浇灌。 (7)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噪声源须采取减震隔音措施,做好房屋隔声和距离衰减,并加强厂区绿化,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8)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农业植物残体、报废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农药包装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杂草及植株残体,经收集粉碎或集中堆集沤制成农家肥后洒施于种植区;报废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农药包装瓶收集后交由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回收。 (9)该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须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 (10)项目服务期满后须对项目使用的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建构筑物等进行拆除和妥善处置,并掘除硬化地面基础。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周边环境的扰动,对腾退土地进行生态修复。 四、你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
项目 阶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 ||||||
施工期 | 废气 |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旅,控制施工扬尘:合理选择施工期间车辆运输路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施工期问,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 已落实:通过调研得知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以及燃油废气等,采用密闭车斗或苫布遮盖严实等措施,避免撒漏现象发生,保持车辆和路面的清洁。施工场地采取不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 | |||||
废水 |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工人生活污水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物料搅拌水和施工场地地面洒水用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 已落实通过调研得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施工期的机械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分离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环境造成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田地施肥,不外排。 | ||||||
噪声 |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在旅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 | 已落实通过调研得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等各项噪声防治措施,且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
固废 |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通过调研得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采取一下措施: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生态 |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须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 | 已落实: 在对区域生态现状开展调查、进行深入细致的生态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本项目为渔光互补项目,无农光互补项目,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产生基本不会产生。 | ||||||
运营期 | 废气 | 本项目运行期无工业大气污染物产生。同时不设置食堂,不产生食堂油烟。 | 项目建成后营运期无工业大气污染物产生,同事不设置食堂,不产生食堂油烟。 | |||||
废水 | 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场地周边绿化;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排入池塘或就地用于农作物浇灌。 | 已落实: 本次项目升压站依托“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建升压站,办公人员依托一期人员,不再增加。因此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产生。项目实际不产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由雨水冲洗。 | ||||||
噪声 |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噪声源须采取减震隔音措施,做好房屋隔声和距离衰减,并加强厂区绿化,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噪声叠加逆变一体机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源强小。满足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固废 |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农业植物残体、报废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农药包装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杂草及植株残体,经收集粉碎或集中堆集沤制成农家肥后洒施于种植区;报废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农药包装瓶收集后交由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回收。 | 项目运营期是扩建项目不新增办公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报废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无农业种植区。 | ||||||
生态 | 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为土地占用及植物生物量的减少。随着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植被的恢复,施工期对植物的影响在区域的生态承载力范围之内。施工期对野生动物影响主要是改变了其生境,施工结束后,区域生境逐渐恢复正常,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很小。 | 本项目为渔光互补项目,不占用植被土地。 | ||||||
光污染 | 本工程采用545Wp单晶单面大功率光伏电池组件,该组件外层透光率高。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15)的相关规定, (略) 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设立的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小于0.16的低辐射玻璃。目前采用以上技术的光伏组件可使入射光的反射率减少到10%以内,如果采用镀两层减反射模或绒面技术与反射膜技术同时使用,则入射光的反射率将降低到4%以下。本项目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减反射镀膜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5%以上。依据此标准,光伏阵列的反射光极少,不会使电站附近公路上正在行驶车辆的驾驶人员产生眩晕感,不会影响交通安全。此外,本项目光伏阵列在布设时,调整光伏组件朝向和倾角,使其反射光不照射在周围居民点、道路,尽量使其反射光反射至天空,尽可能减少光污染。 | 项目运营期采用低反射高吸收绒面光伏组件,透光率高、反射率很低,不会造成光污染影响。 |
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自立项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执行“三同时”政策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执行情况见表11。 表11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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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 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调查 | 通过现场调查,项目占地类型为一般农用地(坑塘水面),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有: (1)施工期间场内道路路基、光伏组件基础及箱变基础、集电线路电缆沟槽等填方、挖方、砂石料堆放、钢构件加工、设备材料堆放及临时堆土场等施工活动使占地范围的植被遭到破坏,地表裸露,从而使区域的局部生态结构发生的局部变化。 (2)施工造成部分地面的裸露,如被雨水冲刷将造成水土流失,进而降低土壤的肥力,影响*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本项目占地主要为水面,项目建设改变了土地利用方式,对当地的农业生态和土地利用产生一定的影响。 (3)地表植被的破坏,造成一定的生物量的损失。 (4)水面光伏组件的安装会扰动水生动物,在安装完成后,将降低水体阳光透入量,对水生植物有一定影响。 一、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选用已有的便道或缩小范围,减少对土地的占用。 (2)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 (3)本项目道路选线尽量利用裸露土地,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同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各种施工场地用地面积,避免扩大施工扰动范围,防止滥占土地,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4)施工期避开雨季或降雨量大的时期施工,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减少对土裸土的暴露时间,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 (5)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对于永久占地的表土进行剥离,扰动区施工完工完成后及时覆盖至表层,并及时复绿。 (6)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及时清除临时占地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对粒径大于5.0cm的碎石块进行捡选去除,以便于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7)项目主体工程建成后,应即时恢复自然植被、保护生态,使之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在植被恢复措施中,同时应关注主要植草、灌木的比例,尽量使其比重协调,避免区域内某一物种的锐减或锐增,减少对生态稳定性的影响。建议选择当地容易恢复的常见种或优势种进行植被恢复。 (8)强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增加资金和劳力投入。在“适地适草”的原则下,草种的选择应对各地区的地形、土壤和气候条件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当地优良乡土草种为主,以达到水土保持的作用。 (9)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物种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对现有的外来种,利用项目施工的机会,对有种子的植物要现场烧毁,以防种子扩散,在临时占地的地方要及时绿化等。 (10)运营期应注意对人工恢复的植被进行养护,保证植物的存活。定期检查水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有问题的应及时修复。 (11)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重点保护对象,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迁地保护。运营期主要监测生境的变化,植被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项目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二、动物保护措施 (1)为避免人为活动干扰生态,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抛弃有毒有害物质,减少水体污染。加强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处理弃土,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境。特别是要求施工人员树立生态保护的思想,坚持文明建设,文明施工,防止废水直接排放,并教育施工人员禁止利用毒、电、炸和迷网等手段捕获当地的野生鱼类。 (3)在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动物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期捕猎野生动物,尤其是国家级野生保护 (略) 级的野生保护动物。并及时实施恢复原貌的工作,降低对当地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及哺乳动物栖息地的负面影响。 (4)对施工人员和进入光伏电站的外来人员的管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限制或进行教育,减少或杜绝野生鸟类的干扰因素。 (5)防治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检修,使施工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6)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设置边界警示牌,减缓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7)施工期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区的生态的监控和管理,做好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8)随着光伏电站项目的修建和绿化的进行,评价区内人类的活动将逐步增加将会给环境污染带来新的隐患。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减少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 在对区域生态现状开展调查、进行深入细致的生态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避让、减缓、恢复补偿及管理措施。在严格落实相关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上述措施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环保监管,使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
运营期 | 运营期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调查 | 项目运营期主要生态影响是光伏电站建成后,光伏基地产生的噪声、固废等。项目光伏建设为水面建设,采用渔光互补的模式,对生态影响极小。 项目采取对噪声相应的防护措施,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极小。 |
验收监测内容 | 依据项目现场踏勘结果,确定本次验收监测工作内容如下 1、验收监测期间运行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12月27号和2022年12月28号)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量统计,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具体生产负荷见下表。 表12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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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保证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5、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3、监测内容 表13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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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测质控一览表 表15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表16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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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分施工期和运行期) 1、施工期 工程环境监理的内容主要是依据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设计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落实情况进行的监督,这将有利于环保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环境监理的内容主要是运营期对于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等污染控制相关措施的执行等。 2、运营期 本工程的日常环境管理由 (略) 进行,公司设环保专职管理专员,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监督检查,环境管理机构健全。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当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把事故伤害降到最低点,维护项目场区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项目正式移交运营后,将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见表17。 表17项目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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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湖北铭远 (略) 于2022年8月进驻项目区,随后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并对环评批复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于2023年6月编制完成《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通过有效的监理监督检查工作,使各项环保措施达到有效落实发挥了环保监督监管的作用。 | ||||||||||
环境管理状况分析与建议 为了保护好环境,项目建成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必须有人专管环保工作,特别注意对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的监督管理,保证达标排放和环保要求。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的相关环保要求,业主应全面负责营业场所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以下几项具体工作应特别注意抓好。 (1)加强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层的环保意识要加强,应将经营与环境保护结合在一起来综合考虑。 (2)为加强管理,做好清扫工作。 (3)环保负责人员应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 (4)设置环境机构,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协调与当地环保部门的工作,环保管理人员1名。 |
一、调查结论 1、项目基本情况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占地(水)面积1150亩,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等区域,主要为蔡家湖地块投资25000万元建设“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容量为40MW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的光伏电站及其配套设施。 本项 (略) 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作为绿色电能,能有利于缓解电力工业 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本项目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显著。 2、环保审批及建设过程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自立项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执行“三同时”政策,现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022年5月由湖北黄达 (略) 编制完成了《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批复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浠环审[2020]30号进行了批复。 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建设完工;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6%。 3、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均采取了生态防护及植被恢复等工程措施,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光伏阵列区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水环境影响 项目不新增人员,不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无生产废水。 6、固废产生、处理与综合利用情况 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办公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为废电气设备、植物残体、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农药包装物、报废的光伏组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时环卫部门处置。电气检修的时候产生的少量废电气设备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植物残体经集中堆集沤肥后洒于种植区,不外排。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报废的光伏组件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物农药包装瓶拟交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回收。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遵守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保管理制度等资料齐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未造成明显的影响。 二、要求与建议: 为了进一步做好工程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及建议: 1、加强废变压器油的管理,严禁随意外排,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2、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降低设备噪声。 3、加强绿化、加强运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管理工作,注重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扩建周边环境图 3、项目监测点位图 4、项目恒泰浠水巴河1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分期图 5、项目平面布置图 6、升压站(含综合楼)平面布置图 7、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二、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2、验收监测报告 3、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 4、完工验收鉴定书 5、二期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 6、工程完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7、工况调查表 8、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 9、建设单位承诺函 三、附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浠水县巴河镇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类别 | 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22年8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3年6月 | ||||||||||||||||
设计生产能力 | 总装机容量40MW | 实际生产能力 | 总装机容量40MW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25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0 | 比例 | 0.8%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59 | 比例 | 0.6%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环评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批准文号 | 浠环审[2022]30号 | 批准时间 | 2022年5月25日 | 环评单位 | 湖北黄达 (略)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0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 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粉尘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非*烷总烃 | ||||||||||||||||||||||
建设项目名称 |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
法人代表 | 厉健 | 联系人 | 熊海涛 | |||
通信地址 | 浠水县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邮编 | * | |
建设地点 | 巴河镇邓家墩村、*洲村、芦花垱村、调军山村 |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 | 行业类别 | D4416太阳能发电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湖北黄达 (略) | |||||
初步设计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文号 | 浠环审[2022]30号 | 时间 | 2022年5月25日 | |
环境保护设施 设计单位 | (略) | |||||
环境保护设施 施工单位 | 浙江正 (略) | |||||
环境保护设施 调查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25000 | 其中:环境保 护投资(万元) | 200 | 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0.8% | |
实际总投资 (万元) | 25000 | 其中:环境保 护投资(万元) | 159 | 0.6% | ||
设计生产能力 | 164MWh | 开工日期 | 2022年6月 | |||
实际生产能力 | 160MWh | 竣工日期 | 2023年6月 |
项目建设过程简述(项目立项~试运行) | “恒泰浠水巴河1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属于浠水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分别为“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情况说明:本项目申报指标时备案容量为50MW,在《 (略) 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平价新能源项目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1】53号)文件中,省能源局实际批复建设容量40MW,以实际批复40MW为准。 “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占地面积2300亩,于巴河镇邓家墩村、*洲村、芦花垱村、调军山村投资60000万元,建设装机容量为100MW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的光伏电站及其配套设施。 (略) 于2020年10月委托湖北黄达 (略) 承担“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于2021年2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颁发的环评批复(浠环函【2021】3号)。 (略) 拟在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建设“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已于2022年5月6日取得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1-*-04-01-*)。项目建设内容为:在一期100MW的基础上再续建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验收调查报告表已于2023年2月验收完成。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等区域,主要为蔡家湖地块,具体位置详见附图3。项目占用鱼塘、水田等区域用地面积约为1150亩,土地性质主要由湖泊水面、未利用地等组成,不在生态红线之内。项目所在区域属我国第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域,该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合开展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 2022年5月由湖北黄达 (略) 编制完成了《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关于批复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浠环审[2022]30号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投入使用。本项目总投资为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8%;项目实际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6%。 |
调查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版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7) (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394-2007); (10)《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黄达 (略) ,2022年5月); (11)《关于批复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环审[2022]30号)。 |
调查范围 | 验收项目为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要求,验收调查的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主要包括: 生态: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列出的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 |
调查因子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调查因子如下: (1)生态环境:调查光伏阵列区、进场道路占地的土地类型、面积及临时占地的植被及恢复情况;防止水土流失的相关措施及其效果。 (2)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3)水环境:废水收集情况、废水量及去向。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情况;运营期废变压器油、废旧电池板处置情况。 | ||||||||||||||||||||||||||||||||||||||
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 本项目主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表1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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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重点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次调查的重点如下: 调查该项目设计资料、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实际建设内容、方案设计变更情况、噪声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环境监测因子达标情况,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等。确定验收调查重点为: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重点调查工程施工期施工作业区域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恢复情况。 (2)水环境影响调查:工程施工及运营阶段废水的处理情况和排放去向。 (3)声环境影响调查:重点调查光伏厂区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受本期工程噪声的影响程度,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4)固废环境影响调查:调查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检查电气设备检修产生的少量废油的安全处置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5)本次验收不包括升压站及电磁辐射内容。 |
环境质量标准 | ⑴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⑵地表水环境:长江(浠水段)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 ⑶声环境:项目厂界四侧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表2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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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 本项目污染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期污染影响主要为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其运营期无污染影响,因此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1)废气: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运营人员生活用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场区内绿化,不外排,废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详见下表。 (3)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详见下表。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贮存。详见下表。 表3项目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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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无生产废水,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办公人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故本次评价不提出废水的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名称 |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工程建设内容 | (1)地理位置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等区域,主要为蔡家湖地块,具体位置详见附图3。项目占用鱼塘、水田等区域,用地面积约为1150亩,土地性质主要由湖泊水面、未利用地等组成,不在生态红线之内。项目所在区域属我国第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域,该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合开展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2)环评审批手续 2022年5月由湖北黄达 (略) 编制完成了《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关于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浠环审[2022]30号进行了批复。 (3)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①建设单位: (略) ②设计单位: (略) ③施工单位:浙江正 (略) ④监理单位:湖北铭远 (略) (4)建设过程及环保投资情况 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建设完工;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6%。 (5)验收范围 本项目属于恒泰浠水巴河1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二期工程目前验收范围为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等区域,主要为蔡家湖地块,具体位置详见附图3。项目占用鱼塘、水田等区域,用地面积约为1150亩,土地性质主要由湖泊水面、未利用地等组成,不在生态红线之内。项目所在区域属我国第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域该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合开展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 A、主体工程 本次扩建项目规划光伏系统直流侧容量为53.05248MWp、光伏交流侧容量为39MW。项目采用545Wp单晶组件97344块,156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3.05248MWp(直流侧)光伏场区,接入一期110kV升压站,新建1台容量为40MWA的升压变压器主变。 光伏板厂区共分为13个光伏发电子系统,即13个3MW子系统。每个3MW子系统配制7488块光伏组件、12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3000kVA升压美变箱变。光伏组件--光伏组串式逆变器--光伏升压箱变升压至35kV后形成2回集电线路接入一期已建110kV升压站。 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倾角为15°正南排布,前后排组件单元中心距为7.5m。 为了方便后期运维管理,光伏阵列区采用1.8m简易铁丝网围栏防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合适地方布置围栏大门,宽度4m。 B、集电线路 项目规模为53.05248MWp/39MWac,共设13个光伏发电单元,根据地形考虑设置,全部为支架安装的固定运行方式,最终方案以具体施工图为准。13个光伏发电单元经安装于子阵内的箱式变压器升压后,连接成为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一期已建110KV升压站。 项目于一期已建110KV升压站内新建1台40MVA的110kV户外升压变压器。 110kV侧接线:扩建一回110KV进线间隔。 110kV侧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本期出线2回,预留1回,远期出线2回。本期35KV每段母线侧设置主线进线柜1面,集电线路出线柜2面,SVG无功补偿出线柜1面,接地变出线柜1面,母线设备柜1面。 | |||||||||||||||||||||||||||||||||||||||||||||||||||||||||||||||||||||||||||||||||||||||||||||||||||||||||||||||||||||||||||||||||||||||||||||||||||||||||||||||||||||||||||||||||||||||||||||||||||||||||||||||||||||||||||||||||||||||||||||||||||||||||||||||||||||||||||||||||||||||||||||||||||||||||||||||||||||||||||||||||||||||||||||||||||||||||||||||||||||||||||||||||||||||||||||||||||||||||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见表4。 表4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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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发电量统计表见表5。 表5项目预期发电量一览表
本项目所需设备清单详见表6。 表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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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处理(附流程图) 公用工程: ⑴供电 本项目供电依托一期已建供电系统 ⑵给排水 本次项目升压站依托“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建升压站,办公人员依托一期人员,不再增加。因此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产生,无生产废水产生。 施工组织: 工艺流程简述: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流程及污染物产生节点见下图。 图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施工工艺: 1、升压站施工 升压站主要建构筑物:主变基础、预制舱基础、构支架及电缆沟道等。土建施工应本着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在土建专业施工时,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应到现场配合土建施工,做好预埋件、预留孔洞、过路电缆预埋管、接地网的施工。变电站内接地网及地下管线及沟道宜同步进行施工。主变基础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顺序为:施工准备——基础开挖——基础混凝土浇筑——油池浇筑——安装钢格栅——铺鹅卵石——电气设备就位安装调试。 基槽土方采用机械挖土(包括基础之间的地下电缆沟)。预留300mm厚原土用人工清槽,经验槽合格后,进行基础砼浇筑及地下电缆沟墙的砌筑、封盖及土方回填。施工时,同时要做好各种管沟及预埋管道的施工及管线敷设安装,尤其是地下电缆、管沟等隐蔽工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对模板、支架、预埋件及预留孔洞进行观察,如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质量。浇筑完毕后的12h内应对混凝土加以养护。 2、光伏场区施工 ①桩基施工 本项目光伏支架基础拟采用预制管桩基础。桩基施工前必须处理空中和地下障碍物,场地应平整,排水通畅,并应满足打桩机械所需的地面承载力。管桩施工工序为:测量放线——桩机就位——垂直度检测——压桩——终桩。管桩对准就位后,要用线坠在正侧两面反复校直,力求锤、帽、桩都在同一直线上,严禁偏打。在施打过程中,出现桩身偏任斜时,不能用机械强行纠偏,也不宜边施打边矫正。偏斜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尽量不用架身矫正,以防桩身开裂;若发现垂直度偏差大于规范要求时,先要找出原因,并将桩段拔出,用砂把桩孔回填捣实之后,再重新对点施打。 ②支架安装 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光伏组件及支架的安装。本项目安装固定式光伏组件,其光伏组件安装应严格按照厂家对组件安装要求进行安装。 策湖地块(南侧部分)和涂家湖地块区域采用大跨度柔性支架。柔性支架组件最低点离地不小于2.5m,东西向立柱间距不小于50m,南北向立柱间距7.2m,符合渔业养殖运作要求。支架安装每个组串由32块单晶硅双面组件组成。每排组件下设计有2根预应力镀锌钢绞线作为承重索,采用定制连接件用于组件和钢绞线之间的连接安装。东西方向端立柱由PHC管桩、斜梁、横杆以及纵向拉杆构成;中立柱由钢立柱、斜梁、隅撑构成。两榀中间立柱间设置横拉杆、X型拉杆间隔连接。 其它地块采用固定支架,单立柱支架结构,采用冷弯薄壁型钢制作,热镀锌防腐。光伏组件排列方式为2×16布置,支架倾角21o,采用纵向檩条,横向支架布置方案,支架由立柱、横梁及斜撑组成。光伏列阵两侧及中间采用角钢斜撑连接,抵风荷载等水平力。在支架横梁之间,按照电池组件的安装宽度布置檩条,用于直接承受电池组件的重量,檩条固定于支架横梁上。组件长边各有二个点与檩条连接,一块电池组件共有四个点与檩条固定。电池组件与檩条的连接采用压块连接。 3、主设备安装 待光伏电池组件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光伏电池组件的安装,光伏电池组件的安装分为两部分:支架安装、光伏电池组件安装。光伏阵列支架表面应平整,光伏电池组件的支架面必须调整在同一平面,各组件应对整齐并成一直线,倾角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构件连接螺栓必须加防松垫片并拧紧。 安装太阳光伏电池组件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硬物刮伤和撞击表面玻璃。组件在基架上的安装位置及接线盒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组件固定面与基架表面不吻合时,应用铁垫片垫平后方可紧固连接螺丝,严禁用紧拧连接螺丝的方法使其吻合,固定螺栓应加防松垫片并拧紧。 施工期污染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期产污分析见下表: 表8工程施工期产污分析表
1、光伏电站工艺流程。 太阳能在光伏组件作用下转化成电能送至汇流箱后接入35kV箱逆变一体机,逆变升压至35kV通过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并入电网。光伏电站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2光伏电站工艺流程图 2、渔业养殖工艺流程 渔业养殖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3渔业工艺流程图 三、工程变动情况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生态影响类)重大变动清单 (2022 年版)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1、原环评要求:项目农业种植,种植面积约150亩,种植金银花、天麻、花生等作物。 变动情况:本期项目无农作物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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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明细 本项目总投资为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8%;项目实际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6%。详见表10。 表9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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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措施包括: (1)实行封闭式施工,使用围护材料以防止扬尘,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 (2)晴天或无降水时,对施工场地易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进行洒水,对进出车辆限速以减少二次扬尘。 (3)粉尘物料输送过程各连接处必须严密。 (4)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设备出料的落差。 (5)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6)定期清理施工场地内道路、 (略) 地的尘埃及杂物并外运。 (7)设置施工屏障或砖砌篱笆围墙,在施工现场周围应按规定修筑防护墙及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 (8)对各类扬尘,分别采取车辆清洗、路面铺装、洒水、清扫、设防尘网、覆盖防尘网(布)或喷洒化学抑尘剂等措施。 (9)运送散装物料的车辆要用篷布遮盖,防止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土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撒漏。 (10)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1)对有机溶剂的污染控制首先应在源头上,要注意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涂料;同时合理安排涂喷作业,不要过于集中,以降低释放源强。 在采取上述相应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钻孔灌注桩排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建成、进出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中主要含大量悬浮物的泥浆水,SS浓度含量较高,有些甚至高于1000mg/L。该类废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造成周边地表水体污染,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应在项目现场修筑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分离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环境造成污染。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田地施肥,不外排。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减少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项目施工为短期行为,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具体分布情况来看,主要噪声环境保护目标位为项目场界附近的敏感点,因此,要求建设单位严禁在夜间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有动力机械设备。因此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废物料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这些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交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5、*生植物的保护措施 (1)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选用已有的便道或缩小范围,减少对土地的占用。 (2)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 (3)本项目道路选线尽量利用裸露土地,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同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各种施工场地用地面积,避免扩大施工扰动范围,防止滥占土地,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4)施工期避开雨季或降雨量大的时期施工,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减少对土裸土的暴露时间,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 (5)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对于永久占地的表土进行剥离,扰动区施工完工完成后及时覆盖至表层,并及时复绿。 (6)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及时清除临时占地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对粒径大于5.0cm的碎石块进行捡选去除,以便于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7)项目主体工程建成后,应即时恢复自然植被、保护生态,使之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在植被恢复措施中,同时应关注主要植草、灌木的比例,尽量使其比重协调,避免区域内某一物种的锐减或锐增,减少对生态稳定性的影响。建议选择当地容易恢复的常见种或优势种进行植被恢复。 (8)强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增加资金和劳力投入。在“适地适草”的原则下,草种的选择应对各地区的地形、土壤和气候条件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当地优良乡土草种为主,以达到水土保持的作用。 (9)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物种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对现有的外来种,利用项目施工的机会,对有种子的植物要现场烧毁,以防种子扩散,在临时占地的地方要及时绿化等。 (10)运营期应注意对人工恢复的植被进行养护,保证植物的存活。定期检查水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有问题的应及时修复。 (11)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重点保护对象,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迁地保护。运营期主要监测生境的变化,植被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项目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6、动物的保护措施 (1)为避免人为活动干扰生态,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抛弃有毒有害物质,减少水体污染。加强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处理弃土,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境。特别是要求施工人员树立生态保护的思想,坚持文明建设,文明施工,防止废水直接排放,并教育施工人员禁止利用毒、电、炸和迷网等手段捕获当地的野生鱼类。 (3)在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动物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期捕猎野生动物,尤其是国家级野生保护 (略) 级的野生保护动物。并及时实施恢复原貌的工作,降低对当地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及哺乳动物栖息地的负面影响。 (4)对施工人员和进入光伏电站的外来人员的管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限制或进行教育,减少或杜绝野生鸟类的干扰因素。 (5)防治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检修,使施工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6)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设置边界警示牌,减缓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7)施工期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区的生态的监控和管理,做好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8)随着光伏电站项目的修建和绿化的进行,评价区内人类的活动将逐步增加,将会给环境污染带来新的隐患。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减少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 7、水土保持措施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以及临时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电磁、固体废物等) 本项目属于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符合 (略) 产业政策, (略) 浠水县巴河镇总体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项 (略) 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作为绿色电能,能有利于缓解电力工业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本项目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显著。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的“三废”及噪声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本项目的实施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环境要素的影响可接受。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次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定地点实施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是可行的。 |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2022年5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浠环审[2022]30号对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位于巴河镇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本工程场址区域总面积约为1150亩(租用巴河镇调军山村土地),项目规划光伏系统直流侧容量为53.05248MWp、光伏交流侧容量为39MW。项目采用545Wp单晶组件97344块。156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3.05248MWp(直流侧)光伏场区,接入一期110kV升压站。新建1台容量为40MWA的升压变压器主变。本项目属于恒泰浠水巴河1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二期工程同时不涉及辐射环评。该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旅,控制施工扬尘:合理选择施工期间车辆运输路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施工期问,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工人生活污水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物料搅拌水和施工场地地面洒水用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在旅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须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 (6)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场地周边绿化;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排入池塘或就地用于农作物浇灌。 (7)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噪声源须采取减震隔音措施,做好房屋隔声和距离衰减,并加强厂区绿化,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8)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农业植物残体、报废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农药包装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杂草及植株残体,经收集粉碎或集中堆集沤制成农家肥后洒施于种植区;报废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农药包装瓶收集后交由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回收。 (9)该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须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 (10)项目服务期满后须对项目使用的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建构筑物等进行拆除和妥善处置,并掘除硬化地面基础。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周边环境的扰动,对腾退土地进行生态修复。 四、你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
项目 阶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 ||||||
施工期 | 废气 |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旅,控制施工扬尘:合理选择施工期间车辆运输路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施工期问,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 已落实:通过调研得知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以及燃油废气等,采用密闭车斗或苫布遮盖严实等措施,避免撒漏现象发生,保持车辆和路面的清洁。施工场地采取不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 | |||||
废水 |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工人生活污水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物料搅拌水和施工场地地面洒水用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 已落实通过调研得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施工期的机械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分离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环境造成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田地施肥,不外排。 | ||||||
噪声 |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在旅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 | 已落实通过调研得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等各项噪声防治措施,且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
固废 |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通过调研得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采取一下措施: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生态 |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须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 | 已落实: 在对区域生态现状开展调查、进行深入细致的生态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本项目为渔光互补项目,无农光互补项目,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产生基本不会产生。 | ||||||
运营期 | 废气 | 本项目运行期无工业大气污染物产生。同时不设置食堂,不产生食堂油烟。 | 项目建成后营运期无工业大气污染物产生,同事不设置食堂,不产生食堂油烟。 | |||||
废水 | 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场地周边绿化;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排入池塘或就地用于农作物浇灌。 | 已落实: 本次项目升压站依托“恒泰浠水巴河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建升压站,办公人员依托一期人员,不再增加。因此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产生。项目实际不产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由雨水冲洗。 | ||||||
噪声 |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噪声源须采取减震隔音措施,做好房屋隔声和距离衰减,并加强厂区绿化,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噪声叠加逆变一体机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源强小。满足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固废 |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农业植物残体、报废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农药包装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杂草及植株残体,经收集粉碎或集中堆集沤制成农家肥后洒施于种植区;报废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农药包装瓶收集后交由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回收。 | 项目运营期是扩建项目不新增办公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报废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无农业种植区。 | ||||||
生态 | 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为土地占用及植物生物量的减少。随着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植被的恢复,施工期对植物的影响在区域的生态承载力范围之内。施工期对野生动物影响主要是改变了其生境,施工结束后,区域生境逐渐恢复正常,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很小。 | 本项目为渔光互补项目,不占用植被土地。 | ||||||
光污染 | 本工程采用545Wp单晶单面大功率光伏电池组件,该组件外层透光率高。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15)的相关规定, (略) 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设立的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小于0.16的低辐射玻璃。目前采用以上技术的光伏组件可使入射光的反射率减少到10%以内,如果采用镀两层减反射模或绒面技术与反射膜技术同时使用,则入射光的反射率将降低到4%以下。本项目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减反射镀膜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5%以上。依据此标准,光伏阵列的反射光极少,不会使电站附近公路上正在行驶车辆的驾驶人员产生眩晕感,不会影响交通安全。此外,本项目光伏阵列在布设时,调整光伏组件朝向和倾角,使其反射光不照射在周围居民点、道路,尽量使其反射光反射至天空,尽可能减少光污染。 | 项目运营期采用低反射高吸收绒面光伏组件,透光率高、反射率很低,不会造成光污染影响。 |
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自立项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执行“三同时”政策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执行情况见表11。 表11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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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 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调查 | 通过现场调查,项目占地类型为一般农用地(坑塘水面),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有: (1)施工期间场内道路路基、光伏组件基础及箱变基础、集电线路电缆沟槽等填方、挖方、砂石料堆放、钢构件加工、设备材料堆放及临时堆土场等施工活动使占地范围的植被遭到破坏,地表裸露,从而使区域的局部生态结构发生的局部变化。 (2)施工造成部分地面的裸露,如被雨水冲刷将造成水土流失,进而降低土壤的肥力,影响*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本项目占地主要为水面,项目建设改变了土地利用方式,对当地的农业生态和土地利用产生一定的影响。 (3)地表植被的破坏,造成一定的生物量的损失。 (4)水面光伏组件的安装会扰动水生动物,在安装完成后,将降低水体阳光透入量,对水生植物有一定影响。 一、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选用已有的便道或缩小范围,减少对土地的占用。 (2)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 (3)本项目道路选线尽量利用裸露土地,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同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各种施工场地用地面积,避免扩大施工扰动范围,防止滥占土地,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4)施工期避开雨季或降雨量大的时期施工,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减少对土裸土的暴露时间,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 (5)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对于永久占地的表土进行剥离,扰动区施工完工完成后及时覆盖至表层,并及时复绿。 (6)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及时清除临时占地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对粒径大于5.0cm的碎石块进行捡选去除,以便于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7)项目主体工程建成后,应即时恢复自然植被、保护生态,使之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在植被恢复措施中,同时应关注主要植草、灌木的比例,尽量使其比重协调,避免区域内某一物种的锐减或锐增,减少对生态稳定性的影响。建议选择当地容易恢复的常见种或优势种进行植被恢复。 (8)强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增加资金和劳力投入。在“适地适草”的原则下,草种的选择应对各地区的地形、土壤和气候条件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当地优良乡土草种为主,以达到水土保持的作用。 (9)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物种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对现有的外来种,利用项目施工的机会,对有种子的植物要现场烧毁,以防种子扩散,在临时占地的地方要及时绿化等。 (10)运营期应注意对人工恢复的植被进行养护,保证植物的存活。定期检查水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有问题的应及时修复。 (11)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重点保护对象,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迁地保护。运营期主要监测生境的变化,植被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项目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二、动物保护措施 (1)为避免人为活动干扰生态,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抛弃有毒有害物质,减少水体污染。加强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处理弃土,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境。特别是要求施工人员树立生态保护的思想,坚持文明建设,文明施工,防止废水直接排放,并教育施工人员禁止利用毒、电、炸和迷网等手段捕获当地的野生鱼类。 (3)在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动物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期捕猎野生动物,尤其是国家级野生保护 (略) 级的野生保护动物。并及时实施恢复原貌的工作,降低对当地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及哺乳动物栖息地的负面影响。 (4)对施工人员和进入光伏电站的外来人员的管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限制或进行教育,减少或杜绝野生鸟类的干扰因素。 (5)防治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检修,使施工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6)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设置边界警示牌,减缓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7)施工期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区的生态的监控和管理,做好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8)随着光伏电站项目的修建和绿化的进行,评价区内人类的活动将逐步增加将会给环境污染带来新的隐患。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减少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 在对区域生态现状开展调查、进行深入细致的生态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避让、减缓、恢复补偿及管理措施。在严格落实相关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上述措施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环保监管,使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
运营期 | 运营期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调查 | 项目运营期主要生态影响是光伏电站建成后,光伏基地产生的噪声、固废等。项目光伏建设为水面建设,采用渔光互补的模式,对生态影响极小。 项目采取对噪声相应的防护措施,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极小。 |
验收监测内容 | 依据项目现场踏勘结果,确定本次验收监测工作内容如下 1、验收监测期间运行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12月27号和2022年12月28号)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量统计,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具体生产负荷见下表。 表12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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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保证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5、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3、监测内容 表13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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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测质控一览表 表15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表16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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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分施工期和运行期) 1、施工期 工程环境监理的内容主要是依据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设计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落实情况进行的监督,这将有利于环保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环境监理的内容主要是运营期对于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等污染控制相关措施的执行等。 2、运营期 本工程的日常环境管理由 (略) 进行,公司设环保专职管理专员,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监督检查,环境管理机构健全。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当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把事故伤害降到最低点,维护项目场区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项目正式移交运营后,将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见表17。 表17项目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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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湖北铭远 (略) 于2022年8月进驻项目区,随后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并对环评批复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于2023年6月编制完成《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通过有效的监理监督检查工作,使各项环保措施达到有效落实发挥了环保监督监管的作用。 | ||||||||||
环境管理状况分析与建议 为了保护好环境,项目建成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必须有人专管环保工作,特别注意对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的监督管理,保证达标排放和环保要求。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的相关环保要求,业主应全面负责营业场所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以下几项具体工作应特别注意抓好。 (1)加强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层的环保意识要加强,应将经营与环境保护结合在一起来综合考虑。 (2)为加强管理,做好清扫工作。 (3)环保负责人员应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 (4)设置环境机构,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协调与当地环保部门的工作,环保管理人员1名。 |
一、调查结论 1、项目基本情况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占地(水)面积1150亩,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等区域,主要为蔡家湖地块投资25000万元建设“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容量为40MW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的光伏电站及其配套设施。 本项 (略) 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作为绿色电能,能有利于缓解电力工业 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本项目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显著。 2、环保审批及建设过程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自立项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执行“三同时”政策,现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022年5月由湖北黄达 (略) 编制完成了《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批复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浠环审[2020]30号进行了批复。 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建设完工;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6%。 3、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均采取了生态防护及植被恢复等工程措施,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光伏阵列区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水环境影响 项目不新增人员,不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无生产废水。 6、固废产生、处理与综合利用情况 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办公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为废电气设备、植物残体、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农药包装物、报废的光伏组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时环卫部门处置。电气检修的时候产生的少量废电气设备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植物残体经集中堆集沤肥后洒于种植区,不外排。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报废的光伏组件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物农药包装瓶拟交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回收。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遵守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保管理制度等资料齐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未造成明显的影响。 二、要求与建议: 为了进一步做好工程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及建议: 1、加强废变压器油的管理,严禁随意外排,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2、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降低设备噪声。 3、加强绿化、加强运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管理工作,注重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扩建周边环境图 3、项目监测点位图 4、项目恒泰浠水巴河1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分期图 5、项目平面布置图 6、升压站(含综合楼)平面布置图 7、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二、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2、验收监测报告 3、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 4、完工验收鉴定书 5、二期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 6、工程完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7、工况调查表 8、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 9、建设单位承诺函 三、附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恒泰浠水巴河二期4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浠水县巴河镇巴河镇高家垴村,调军山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类别 | 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22年8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3年6月 | ||||||||||||||||
设计生产能力 | 总装机容量40MW | 实际生产能力 | 总装机容量40MW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25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0 | 比例 | 0.8%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59 | 比例 | 0.6%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环评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批准文号 | 浠环审[2022]30号 | 批准时间 | 2022年5月25日 | 环评单位 | 湖北黄达 (略)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0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 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粉尘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非*烷总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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