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影响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于征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影响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清理规范行政审 (略) 场,加强中介服务监管,优化县域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一、征集内容
(一)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利益关联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审批部门中改制单独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明脱暗不脱,与改制前所属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的问题;
2.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违规兼职(任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物、报销费用等问题。
(二) (略) 场秩序规范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审批部门因审批事项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中,存在的妨碍和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
2.审批部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验收限制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问题;
3.在财政性资金项目中,涉及中介服务费在限额以内项目未进行公开比价、询价等,直接指定、暗中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
4.审批部门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合股投资和违规办理业务、往来资金等问题。
(三)中介服务收费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1.在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事项存在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的问题;
2.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串通、操纵行政审 (略) 场价格的问题;
3.审批部门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中介服务重新收费的问题;
4.审批部门将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转嫁给申请人承担费用的问题。
(四)中介服务要素公开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1.审批部门对无法律 (略) 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未予以清理取消的问题;
2.审批部门未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布相关信息的问题;
3.审批部门未编制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或编制办事指南不精准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后续问题线索、投诉举报转入常态化,随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征集渠道和方式
(一)电话举报。县委营商委办举报电话:0851-*。
(二)电子邮箱。县委营商委办邮箱:*@*26.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注明“姓名(单位)+习水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三)邮寄或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县投资促进局营商环境建设股(习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也可现场投递。
我们承诺:严格保密、凡报必核、属实必查、查必反馈,对其中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办理。
中共习水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清理规范行政审 (略) 场,加强中介服务监管,优化县域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一、征集内容
(一)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利益关联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审批部门中改制单独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明脱暗不脱,与改制前所属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的问题;
2.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违规兼职(任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物、报销费用等问题。
(二) (略) 场秩序规范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审批部门因审批事项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中,存在的妨碍和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
2.审批部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验收限制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问题;
3.在财政性资金项目中,涉及中介服务费在限额以内项目未进行公开比价、询价等,直接指定、暗中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
4.审批部门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合股投资和违规办理业务、往来资金等问题。
(三)中介服务收费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1.在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事项存在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的问题;
2.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串通、操纵行政审 (略) 场价格的问题;
3.审批部门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中介服务重新收费的问题;
4.审批部门将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转嫁给申请人承担费用的问题。
(四)中介服务要素公开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1.审批部门对无法律 (略) 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未予以清理取消的问题;
2.审批部门未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布相关信息的问题;
3.审批部门未编制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或编制办事指南不精准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后续问题线索、投诉举报转入常态化,随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征集渠道和方式
(一)电话举报。县委营商委办举报电话:0851-*。
(二)电子邮箱。县委营商委办邮箱:*@*26.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注明“姓名(单位)+习水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三)邮寄或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县投资促进局营商环境建设股(习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也可现场投递。
我们承诺:严格保密、凡报必核、属实必查、查必反馈,对其中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办理。
中共习水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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