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合作招商公告
习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合作招商公告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谋划引入部分央企合作水网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面实施、公正原则进行招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习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地点:习水县。
(三)项目范围:习水县城和26个乡镇(街道)辖区所有供水服务(产业供水、县城供水、集镇供水、农村供水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服务(智能水表等)。
(四)项目招商主体:习水县水务局。
(五)项目合作模式:项目实施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由习水县水务局作为项目招商主体通过公开招商形式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合作开发模式实施项目,经营收益优先偿还社会资本(含项目贷款)。
项目以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实施,资本金由合作企业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县政府、县水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积极申报本项目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补助 (略) 股权比例投入作为项目资本金,剩余部分作为本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剩余部分资金向银行贷款,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习水县域内已形成的资产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以资产入股形式一并纳入本项目实施,并由投资企业经营管理。
二、招商内容
(一)习水县城和26个乡镇(街道)辖区所有供水服务。*、*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导向精神和习水县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方支持*方参与习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领域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投资运营等工作。
(二)项目区设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等,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相衔接,做到“多规融合”。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招商成功且双方达成一致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后需在习水县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并转入10000万元的启动资金,转入资金作为合作企业项目资本金并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用于本项目,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对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用于项目建设。
(四)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四、报名有关事项及资料获取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政府批准挂网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要求到习水县水务局报名领取项目基础资料。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挂网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略) 习水县府东路47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纸质材料审查通过后,即报名成功。
(四)报名携带材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加盖公章的审计报告和报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审办法
招商主体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招商合作对象;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邀请县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响应投资人确定为合作对象。由招商主体向合作对象签订项目合同(投资协议)。
六、公告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厚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习水县府东路47号。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谋划引入部分央企合作水网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面实施、公正原则进行招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习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地点:习水县。
(三)项目范围:习水县城和26个乡镇(街道)辖区所有供水服务(产业供水、县城供水、集镇供水、农村供水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服务(智能水表等)。
(四)项目招商主体:习水县水务局。
(五)项目合作模式:项目实施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由习水县水务局作为项目招商主体通过公开招商形式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合作开发模式实施项目,经营收益优先偿还社会资本(含项目贷款)。
项目以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实施,资本金由合作企业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县政府、县水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积极申报本项目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补助 (略) 股权比例投入作为项目资本金,剩余部分作为本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剩余部分资金向银行贷款,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习水县域内已形成的资产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以资产入股形式一并纳入本项目实施,并由投资企业经营管理。
二、招商内容
(一)习水县城和26个乡镇(街道)辖区所有供水服务。*、*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导向精神和习水县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方支持*方参与习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领域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投资运营等工作。
(二)项目区设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等,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相衔接,做到“多规融合”。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招商成功且双方达成一致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后需在习水县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并转入10000万元的启动资金,转入资金作为合作企业项目资本金并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用于本项目,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对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用于项目建设。
(四)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四、报名有关事项及资料获取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政府批准挂网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要求到习水县水务局报名领取项目基础资料。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挂网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略) 习水县府东路47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纸质材料审查通过后,即报名成功。
(四)报名携带材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加盖公章的审计报告和报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审办法
招商主体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招商合作对象;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邀请县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响应投资人确定为合作对象。由招商主体向合作对象签订项目合同(投资协议)。
六、公告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厚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习水县府东路47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