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雅馨苑北-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皇姑区雅馨苑北-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皇姑区雅馨苑北-2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皇姑区雅馨苑北-2地块,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此地块前身企业为辽 (略) 、沈阳百航 (略) 和沈阳鑫天龙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进一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略) 规划和供地管理,防止未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用地进入用地程序。为查明此场地的土壤是否被污染,是否适合居民居住,对周围环境是否有影响, (略) (略) 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委托辽宁昌鑫 (略) 对雅馨苑北-2地块开展调查工作,对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情况、是否适合居民居住、对周围环境影响进行初步识别,为该地块后续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撑。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皇姑区雅馨苑北-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皇姑区鸭绿江东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3.45727°、北纬41.84144°。地块北邻昊景家园小区, (略) 和华海雅馨苑小区,西邻沈阳名航学校和沈阳电声机械厂,东邻拆迁空地。调查范围总面积为16690.14m2。截止目前,调查地块内空地目前植被覆盖较好,地块内土壤颜色、气味等状况均无异常;区域内原有工业企业均已停产。根据卫星影像及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污染及化学腐蚀痕迹,也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
二、调查方式
现场踏勘、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
三、调查结论
皇姑区雅馨苑北-2地 (略) 皇姑区鸭绿江东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3.45727°、北纬41.84144°。地块北邻昊景家园小区, (略) 和华海雅馨苑小区,西邻沈阳名航学校和沈阳电声机械厂,东邻拆迁空地。调查范围总面积为16690.14m2。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部历史共有5个小型工业企业,辽 (略) 、沈阳鑫天龙 (略) 、沈阳百航 (略) 、沈阳家具厂、柳条湖木材加工厂。地块内现状无工业固体废弃物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者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根据调查,各企业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无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土壤无散发的异常气味、土壤和地下水历史上未曾受到过污染、无特征污染物。
此次调查过程中,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土壤对照点,地下水布设4个监测点位。场地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样品各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值,石油类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场地详细调查工作。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9月5日(共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蕾
邮箱:*@*q.com
皇姑区雅馨苑北-2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皇姑区雅馨苑北-2地块,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此地块前身企业为辽 (略) 、沈阳百航 (略) 和沈阳鑫天龙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进一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略) 规划和供地管理,防止未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用地进入用地程序。为查明此场地的土壤是否被污染,是否适合居民居住,对周围环境是否有影响, (略) (略) 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委托辽宁昌鑫 (略) 对雅馨苑北-2地块开展调查工作,对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情况、是否适合居民居住、对周围环境影响进行初步识别,为该地块后续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撑。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皇姑区雅馨苑北-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皇姑区鸭绿江东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3.45727°、北纬41.84144°。地块北邻昊景家园小区, (略) 和华海雅馨苑小区,西邻沈阳名航学校和沈阳电声机械厂,东邻拆迁空地。调查范围总面积为16690.14m2。截止目前,调查地块内空地目前植被覆盖较好,地块内土壤颜色、气味等状况均无异常;区域内原有工业企业均已停产。根据卫星影像及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污染及化学腐蚀痕迹,也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
二、调查方式
现场踏勘、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
三、调查结论
皇姑区雅馨苑北-2地 (略) 皇姑区鸭绿江东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3.45727°、北纬41.84144°。地块北邻昊景家园小区, (略) 和华海雅馨苑小区,西邻沈阳名航学校和沈阳电声机械厂,东邻拆迁空地。调查范围总面积为16690.14m2。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部历史共有5个小型工业企业,辽 (略) 、沈阳鑫天龙 (略) 、沈阳百航 (略) 、沈阳家具厂、柳条湖木材加工厂。地块内现状无工业固体废弃物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者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根据调查,各企业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无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土壤无散发的异常气味、土壤和地下水历史上未曾受到过污染、无特征污染物。
此次调查过程中,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土壤对照点,地下水布设4个监测点位。场地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样品各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值,石油类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场地详细调查工作。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9月5日(共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蕾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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