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兴裕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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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兴裕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略) (略) 改扩建项目拟 (略) (略) 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项 (略) (略) 闲置用地及厂房, (略) 及桃溪社区居委会闲置用地及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及其他陶瓷制品生产加工,新增生产能力:年产水泥井筒9000个、水泥盖板12000个、水泥护栏3万米、泡沫陶瓷构件900m3;改扩建后项目总生产能力:年产透水砖(生态护坡)500万块、各种规格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0万米、水泥井盖2.5万套、水泥井筒9000个、水泥盖板12000个、水泥护栏3万米、泡沫陶瓷构件900m3。项目改扩建后项目新增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30718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530平方米;项目工作制度不变,即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项目新增职工14人,其中12人住厂,总职工40人,其中15人住厂。

项目工程主要的环境问题为废气的达标排放问题,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问题;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污染治理达标问题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等问题。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桃溪,因此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给料、配料及搅拌等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均位于密闭厂房内,厂房内设置喷雾降尘装置,且配料及搅拌工序为湿法作业,粉尘产生量相对较少;项目切割、异形、磨边及雕刻等泡沫陶瓷构件生产工序均为加水湿法作业,且位于密闭厂房内,基本不产生粉尘逸散;项目水泥罐顶配套设置袋式除尘器,原料堆场设置有围挡及顶棚,并于堆场顶部设置喷雾措施;车辆运输扬尘主要采取厂区路面硬化,定期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和设置喷雾装置进行洒水抑尘,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来减少运输扬尘。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小,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通过采取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新建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危废暂存间,项目钢筋边角料、泡沫陶瓷边角料及污泥暂存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污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后回用于生产;废空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

联 系 人:郑幼玉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告时间:2023年8月28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略) (略) 改扩建项目拟 (略) (略) 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项 (略) (略) 闲置用地及厂房, (略) 及桃溪社区居委会闲置用地及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及其他陶瓷制品生产加工,新增生产能力:年产水泥井筒9000个、水泥盖板12000个、水泥护栏3万米、泡沫陶瓷构件900m3;改扩建后项目总生产能力:年产透水砖(生态护坡)500万块、各种规格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0万米、水泥井盖2.5万套、水泥井筒9000个、水泥盖板12000个、水泥护栏3万米、泡沫陶瓷构件900m3。项目改扩建后项目新增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30718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530平方米;项目工作制度不变,即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项目新增职工14人,其中12人住厂,总职工40人,其中15人住厂。

项目工程主要的环境问题为废气的达标排放问题,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问题;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污染治理达标问题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等问题。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桃溪,因此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给料、配料及搅拌等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均位于密闭厂房内,厂房内设置喷雾降尘装置,且配料及搅拌工序为湿法作业,粉尘产生量相对较少;项目切割、异形、磨边及雕刻等泡沫陶瓷构件生产工序均为加水湿法作业,且位于密闭厂房内,基本不产生粉尘逸散;项目水泥罐顶配套设置袋式除尘器,原料堆场设置有围挡及顶棚,并于堆场顶部设置喷雾措施;车辆运输扬尘主要采取厂区路面硬化,定期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和设置喷雾装置进行洒水抑尘,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来减少运输扬尘。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小,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通过采取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新建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危废暂存间,项目钢筋边角料、泡沫陶瓷边角料及污泥暂存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污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后回用于生产;废空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

联 系 人:郑幼玉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告时间: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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