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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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概况:规划范围: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位于沭阳县马厂镇,共有4处,地块1位于老S326北侧,面积约为224.4亩;地块2位于老S326南侧,重庆路西侧,面积约为218.9亩;地块3位于重庆路东侧,自强路西侧,面积约为756.8亩;地块4位于新S326北侧,工三路东侧,园区东辅路西侧,面积约为584.9亩。产业定位: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以机械装备制造(含铸造、表面涂装)、木材加工、粮食加工(不含酿造)、家具制造、电子装配(不含线路板生产和电镀)、纺织鞋服制造(不含印染)、仓储物流业(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资源回收利用等为特色主导产业的工业产业体系。

二、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根据《 (略) 2022年度环境状况公报》,20 (略) 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年均值、二氧化氮的年均值、CO的24小时平均值、PM10的年均值,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的年均值和O3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PM2.5和O3超标。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及年度目标任务,沭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沭阳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补充监测的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硫酸雾、*醛、非*烷总烃等浓度检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照限值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

监测期间纳污河流厂西大沟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点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类型的相应噪声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

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因子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相应的标准。

5、土壤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土壤环境分别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要求。

6、底泥

监测结果表明,纳污河流厂西大沟底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的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本次规划实施后,在采取本次评价要求的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园区废气对区域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增量低于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园区建设不会改变周边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2、地表水

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接管沭阳县马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厂西大沟。园区污水经沭阳县马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相关污水厂环评预测结论可知,待污水管网完善后,废水将全部汇入沭阳县马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从源头杜绝污水进入水体。

3、噪声

在落实各项声环境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园区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功能区要求。

4、固废

在落实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

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具有不可避免的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可以基本上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6、地下水

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具有不可避免的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可以基本上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实施合理布局、污染物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建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实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实时动态监测监控、制定各类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有计划地开展演练、加强绿化、建设隔离带。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综合整治

区内污水收集处理、严格执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加强区内企业废水管理、节约用水、进行地面防渗和建设废水导流设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入区项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

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控制车流量、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路面保养、噪声敏感路段设置绿化屏障。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等;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置应符合相应规范和要求,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处置。

五、综合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纸质版。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管理单位:沭阳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单主任

联系电话:*

2、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江水 (略)

联系人:杜工

联系地址: (略) 沭阳县迎宾大道与珠江路交汇处丰润大厦1201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包括园区周边村镇居民、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等。

主要事项:与园区建设环境影响与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与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意见表及格式要求:由生态环保部统一制定内容和格式。

http://**_*.html

2、发送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由环评单位集中进行汇总和反馈,邮箱地址:*@*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索取补充信息。


沭阳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江苏江水 (略)

2023年8月28日

,沭阳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概况:规划范围: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位于沭阳县马厂镇,共有4处,地块1位于老S326北侧,面积约为224.4亩;地块2位于老S326南侧,重庆路西侧,面积约为218.9亩;地块3位于重庆路东侧,自强路西侧,面积约为756.8亩;地块4位于新S326北侧,工三路东侧,园区东辅路西侧,面积约为584.9亩。产业定位: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以机械装备制造(含铸造、表面涂装)、木材加工、粮食加工(不含酿造)、家具制造、电子装配(不含线路板生产和电镀)、纺织鞋服制造(不含印染)、仓储物流业(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资源回收利用等为特色主导产业的工业产业体系。

二、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根据《 (略) 2022年度环境状况公报》,20 (略) 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年均值、二氧化氮的年均值、CO的24小时平均值、PM10的年均值,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的年均值和O3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PM2.5和O3超标。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及年度目标任务,沭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沭阳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补充监测的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硫酸雾、*醛、非*烷总烃等浓度检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照限值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

监测期间纳污河流厂西大沟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点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类型的相应噪声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

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因子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相应的标准。

5、土壤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土壤环境分别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要求。

6、底泥

监测结果表明,纳污河流厂西大沟底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的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本次规划实施后,在采取本次评价要求的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园区废气对区域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增量低于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园区建设不会改变周边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2、地表水

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接管沭阳县马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厂西大沟。园区污水经沭阳县马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相关污水厂环评预测结论可知,待污水管网完善后,废水将全部汇入沭阳县马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从源头杜绝污水进入水体。

3、噪声

在落实各项声环境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园区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功能区要求。

4、固废

在落实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

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具有不可避免的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可以基本上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6、地下水

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具有不可避免的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可以基本上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实施合理布局、污染物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建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实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实时动态监测监控、制定各类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有计划地开展演练、加强绿化、建设隔离带。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综合整治

区内污水收集处理、严格执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加强区内企业废水管理、节约用水、进行地面防渗和建设废水导流设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入区项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

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控制车流量、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路面保养、噪声敏感路段设置绿化屏障。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等;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置应符合相应规范和要求,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处置。

五、综合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纸质版。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管理单位:沭阳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单主任

联系电话:*

2、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江水 (略)

联系人:杜工

联系地址: (略) 沭阳县迎宾大道与珠江路交汇处丰润大厦1201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包括园区周边村镇居民、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等。

主要事项:与园区建设环境影响与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与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意见表及格式要求:由生态环保部统一制定内容和格式。

http://**_*.html

2、发送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由环评单位集中进行汇总和反馈,邮箱地址:*@*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索取补充信息。


沭阳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江苏江水 (略)

2023年8月28日

,沭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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