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寿华置业有限公司天祝第二分公司天祝尚学府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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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寿华置业有限公司天祝第二分公司天祝尚学府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 (略) 于2023年2月委托甘肃企飞 (略) 对“ (略) (略) 天祝尚学府建设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范围主要针对天祝尚学府建设项目所属地块,该地块地表原有甘肃华 (略) 附属构筑物主要为冶炼车间、料棚、堆煤场、除尘室、职工宿舍、办公区以及相应附属设施等,其中冶炼车间、料棚、除尘室、职工宿舍等于2014年已全部拆除,办公区于2021年初已全部拆除,根据目前现场踏勘情况,场内不存在遗留的建筑垃圾及生产设备,地面已进行土地平整。根据调查资料,原有甘肃华 (略) 总占地面积64870平方米;根据 (略) (略) 《不动产权证书》(甘2022天祝县不动产权第*号),本项目地块仅占用其中31048.07平方米(合46.57亩),因此本次调查范围仅为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中心坐标为:E103°8′2.93347″,N36°59′18.84373″,项目四至为城北区天池路西侧、旦马路南侧、三峡路东侧。

(二)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场地周围环境质量较好,受自然条件限制,部分时间段会受自然扬尘影响,场地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东侧为空地(规划为天池路),约50m处为兰新线铁路;南侧为天祝康德 (略) ;西侧为三峡路,隔路为天祝县公安消防大队 (略) ;北侧为空地(规划为旦马路),隔路为紫荆花苑小区。本地块相邻场地对调查场地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本次调查不再详细关注周边场地对调查场地造成污染的影响。

本场地土壤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类型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进行评价。污染物监测最高浓度低于筛选值时,该场地不需风险评估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本次调查基于该地块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天祝尚学府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检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要求。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单位: (略)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甘肃企飞 (略)
通讯地址: (略) 凉州区丹阳路汇金广场A座1213室

单位:甘肃企飞 (略)
通讯地址: (略) 凉州区丹阳路汇金广场A座1213室

,甘肃, (略) ,凉州区,武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 (略) 于2023年2月委托甘肃企飞 (略) 对“ (略) (略) 天祝尚学府建设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范围主要针对天祝尚学府建设项目所属地块,该地块地表原有甘肃华 (略) 附属构筑物主要为冶炼车间、料棚、堆煤场、除尘室、职工宿舍、办公区以及相应附属设施等,其中冶炼车间、料棚、除尘室、职工宿舍等于2014年已全部拆除,办公区于2021年初已全部拆除,根据目前现场踏勘情况,场内不存在遗留的建筑垃圾及生产设备,地面已进行土地平整。根据调查资料,原有甘肃华 (略) 总占地面积64870平方米;根据 (略) (略) 《不动产权证书》(甘2022天祝县不动产权第*号),本项目地块仅占用其中31048.07平方米(合46.57亩),因此本次调查范围仅为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中心坐标为:E103°8′2.93347″,N36°59′18.84373″,项目四至为城北区天池路西侧、旦马路南侧、三峡路东侧。

(二)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场地周围环境质量较好,受自然条件限制,部分时间段会受自然扬尘影响,场地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东侧为空地(规划为天池路),约50m处为兰新线铁路;南侧为天祝康德 (略) ;西侧为三峡路,隔路为天祝县公安消防大队 (略) ;北侧为空地(规划为旦马路),隔路为紫荆花苑小区。本地块相邻场地对调查场地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本次调查不再详细关注周边场地对调查场地造成污染的影响。

本场地土壤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类型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进行评价。污染物监测最高浓度低于筛选值时,该场地不需风险评估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本次调查基于该地块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天祝尚学府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检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要求。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单位: (略)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甘肃企飞 (略)
通讯地址: (略) 凉州区丹阳路汇金广场A座1213室

单位:甘肃企飞 (略)
通讯地址: (略) 凉州区丹阳路汇金广场A座12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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