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塑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及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安徽聚塑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及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及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安徽 (略) 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及铝制品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 (略)
三、项目背景和规模
安徽 (略) (略) 叶集区姚李镇工业区工业大道1号,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等,公司产品主要服务于世 (略) 产品包装用品,产品远销美国、欧洲、澳洲和东南亚各国。 (略) 场的巨大需求,同时为了盘活叶集区姚李工业园区内的“僵尸企业”,安徽 (略) 于2022年收购了姚李镇工业区原安徽沃 (略) 闲置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占地4.67hm2),拟建设“安徽 (略) 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及铝制品项目”。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对厂区现有厂房、办公用房、门卫及配电房等进行改造,同时新建3栋厂房、1栋成品仓库、1栋危险品库、1栋宿舍,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0t塑料制品、2000t铝制品的生产能力。
四、主要污染物和防治措施
1.废水
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120m3/d),对废水进行分类分质处理。项目电解抛光、化学抛光及碱喷淋等工序产生的含磷废水采取“调节+絮凝沉淀+超滤+两级反渗透+蒸发”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确保项目含磷废水零排,含磷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标准要求。其余生产废水(阳极氧化工艺废水、锅炉废水、除漆雾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采取“调节+絮凝沉淀+A2O+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姚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污染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
A栋车间注塑/吹塑废气:注塑/吹塑工序封闭,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1)。
D栋车间注塑废气:注塑工序封闭,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2)。
D栋车间破碎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3)。
D栋车间喷漆废气:喷漆区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4)。
B栋、D栋车间网印废气:网印工序封闭,网印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5)。
E栋车间阳极氧化废气:化学抛光、电解抛光、阳极氧化工序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2套三级碱洗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6)。
E栋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7)。
危废暂存库废气:危废暂存库封闭,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8)。
污水处理站废气:对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污泥池采取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建成运行后,注塑、吹塑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苯*烯、*烯腈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喷漆、粉碎工序及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标准限值;阳极氧化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浓度限值;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苯、二*苯、*烯腈、硫酸雾及氮氧化物等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优先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安装低噪声填料、加盖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环评文件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区东侧沿105国道商铺及盛世豪庭小区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油性漆漆渣、废网版、废涂料桶、废皂化液、皂化液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矿物油包装桶、废槽液、废槽渣、废滤芯、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水性漆漆渣、水性漆桶、金属边角料、废模具、废布轮及抛光浆、废活性炭和滤芯、废膜及废烫金纸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厂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将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废水处理污泥及废盐需进行固废性质鉴定,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在厂区内贮存按危废贮存。
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以E栋车间为边界100m范围。
六、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危险品仓库及生产车间中醋酸*酯、*苯、二*苯、硫酸、硝酸、磷酸、机油、液压油及天然气管道中的*烷等。项目拟对事故废水进行三级防控预防管理,磷酸、硫酸及硝酸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8m3;危险品仓库及危废暂存库周边设置截流沟;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1座,容积240m3,配套阀门与管网切换;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对项目分区防渗等措施。项目在采取本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可以认为项目风险值水平较低,风险后果是可以防控的。
七、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为2.026t/a,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为0.232t/a、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616t/a、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2.085t/a,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八、环评主要结论
安徽 (略) 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及铝制品项目位于安徽叶集经济开发区姚李工业园区,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姚李镇及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区域控制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及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安徽 (略) 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及铝制品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 (略)
三、项目背景和规模
安徽 (略) (略) 叶集区姚李镇工业区工业大道1号,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等,公司产品主要服务于世 (略) 产品包装用品,产品远销美国、欧洲、澳洲和东南亚各国。 (略) 场的巨大需求,同时为了盘活叶集区姚李工业园区内的“僵尸企业”,安徽 (略) 于2022年收购了姚李镇工业区原安徽沃 (略) 闲置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占地4.67hm2),拟建设“安徽 (略) 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及铝制品项目”。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对厂区现有厂房、办公用房、门卫及配电房等进行改造,同时新建3栋厂房、1栋成品仓库、1栋危险品库、1栋宿舍,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0t塑料制品、2000t铝制品的生产能力。
四、主要污染物和防治措施
1.废水
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120m3/d),对废水进行分类分质处理。项目电解抛光、化学抛光及碱喷淋等工序产生的含磷废水采取“调节+絮凝沉淀+超滤+两级反渗透+蒸发”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确保项目含磷废水零排,含磷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标准要求。其余生产废水(阳极氧化工艺废水、锅炉废水、除漆雾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采取“调节+絮凝沉淀+A2O+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姚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污染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
A栋车间注塑/吹塑废气:注塑/吹塑工序封闭,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1)。
D栋车间注塑废气:注塑工序封闭,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2)。
D栋车间破碎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3)。
D栋车间喷漆废气:喷漆区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4)。
B栋、D栋车间网印废气:网印工序封闭,网印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5)。
E栋车间阳极氧化废气:化学抛光、电解抛光、阳极氧化工序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2套三级碱洗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6)。
E栋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7)。
危废暂存库废气:危废暂存库封闭,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8)。
污水处理站废气:对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污泥池采取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建成运行后,注塑、吹塑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苯*烯、*烯腈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喷漆、粉碎工序及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标准限值;阳极氧化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浓度限值;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苯、二*苯、*烯腈、硫酸雾及氮氧化物等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优先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安装低噪声填料、加盖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环评文件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区东侧沿105国道商铺及盛世豪庭小区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油性漆漆渣、废网版、废涂料桶、废皂化液、皂化液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矿物油包装桶、废槽液、废槽渣、废滤芯、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水性漆漆渣、水性漆桶、金属边角料、废模具、废布轮及抛光浆、废活性炭和滤芯、废膜及废烫金纸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厂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将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废水处理污泥及废盐需进行固废性质鉴定,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在厂区内贮存按危废贮存。
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以E栋车间为边界100m范围。
六、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危险品仓库及生产车间中醋酸*酯、*苯、二*苯、硫酸、硝酸、磷酸、机油、液压油及天然气管道中的*烷等。项目拟对事故废水进行三级防控预防管理,磷酸、硫酸及硝酸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8m3;危险品仓库及危废暂存库周边设置截流沟;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1座,容积240m3,配套阀门与管网切换;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对项目分区防渗等措施。项目在采取本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可以认为项目风险值水平较低,风险后果是可以防控的。
七、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为2.026t/a,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为0.232t/a、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616t/a、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2.085t/a,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八、环评主要结论
安徽 (略) 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及铝制品项目位于安徽叶集经济开发区姚李工业园区,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姚李镇及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区域控制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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