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宝士源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装配式钢构件及150万平高端节能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安徽宝士源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装配式钢构件及150万平高端节能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宝士 (略) 年产7万吨装配式钢构件及150万平高端节能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年产7万吨装配式钢构件及150万平方高端节能板材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宝士 (略)
三、项目背景和规模
安徽宝士 (略) 成立于2022年10月17日,主要进行钢结构产品生产加工与销售。安徽宝士 (略) 投资22000万元,在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内,新建“年产7万吨装配式钢构件及150万平方高端节能板材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0665.96m2(约106亩),总建筑面积52504m2,包括:生产车间1栋(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44183m2);倒班楼1栋4F,建筑面积4408m2);综合楼1栋(3F,建筑面积2160m2);配套建设油漆暂存库1间,危废库1间。拟设钢结构生产线6条、节能板材生产线1条,购置数控组立机、多头火焰切割机、全自动C/Z型钢成型一体机、焊机、矫正机、抛丸机、喷涂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7万吨装配式钢构件和150万平方高端节能板材的生产能力。
四、主要污染物和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沣河。
2.废气
①焊接烟尘:项目车间内布设2处焊接区,每处焊接区拟分别设置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装置,焊接烟尘收集处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②抛丸粉尘:本项目设置2台抛丸机,每台抛丸机自带“收尘系统+布袋除尘器”,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治理后经15m排气筒合并排放(DA003),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③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项目设置6间移动式喷漆房,1#及2#喷漆房共用一套“三效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4);3#及4#喷漆房共用一套“三效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5);5#及6#喷漆房共用一套“三效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6)。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④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间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废气负压收集后,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的运行,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根据环评文件预测,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
职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焊渣及水性漆漆渣及空桶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械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油性漆渣及油性漆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库分类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对涂装等生产区域、油漆暂存间、危废暂存库、应急事故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五、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主要包括漆料库泄露引发火灾或人员中毒;危险废物流失;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污水处理站集水池等设施发生损坏或渗漏等。
拟采取以下措施应对:1.企业建设1座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200m3,用于收集事故废水;2.要求企业按照规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3.加强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检修等;4.生产区域、喷漆区、漆料库、危废暂存间、事故池等区域进行硬化及防渗。
六、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以本项目生产车间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保护距离。
七、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t/a,VOCs:6.5t/a。
八、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原有环境功能级别;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期间,项目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宝士 (略) 年产7万吨装配式钢构件及150万平高端节能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年产7万吨装配式钢构件及150万平方高端节能板材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宝士 (略)
三、项目背景和规模
安徽宝士 (略) 成立于2022年10月17日,主要进行钢结构产品生产加工与销售。安徽宝士 (略) 投资22000万元,在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内,新建“年产7万吨装配式钢构件及150万平方高端节能板材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0665.96m2(约106亩),总建筑面积52504m2,包括:生产车间1栋(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44183m2);倒班楼1栋4F,建筑面积4408m2);综合楼1栋(3F,建筑面积2160m2);配套建设油漆暂存库1间,危废库1间。拟设钢结构生产线6条、节能板材生产线1条,购置数控组立机、多头火焰切割机、全自动C/Z型钢成型一体机、焊机、矫正机、抛丸机、喷涂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7万吨装配式钢构件和150万平方高端节能板材的生产能力。
四、主要污染物和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沣河。
2.废气
①焊接烟尘:项目车间内布设2处焊接区,每处焊接区拟分别设置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装置,焊接烟尘收集处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②抛丸粉尘:本项目设置2台抛丸机,每台抛丸机自带“收尘系统+布袋除尘器”,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治理后经15m排气筒合并排放(DA003),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③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项目设置6间移动式喷漆房,1#及2#喷漆房共用一套“三效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4);3#及4#喷漆房共用一套“三效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5);5#及6#喷漆房共用一套“三效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6)。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④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间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废气负压收集后,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的运行,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根据环评文件预测,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
职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焊渣及水性漆漆渣及空桶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械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油性漆渣及油性漆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库分类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对涂装等生产区域、油漆暂存间、危废暂存库、应急事故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五、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主要包括漆料库泄露引发火灾或人员中毒;危险废物流失;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污水处理站集水池等设施发生损坏或渗漏等。
拟采取以下措施应对:1.企业建设1座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200m3,用于收集事故废水;2.要求企业按照规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3.加强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检修等;4.生产区域、喷漆区、漆料库、危废暂存间、事故池等区域进行硬化及防渗。
六、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以本项目生产车间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保护距离。
七、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3t/a,VOCs:6.5t/a。
八、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原有环境功能级别;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期间,项目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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