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钇丞绿色建筑河北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钇丞绿色建筑河北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同意钇丞绿色建筑(河北)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建设内容为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车间购置组矫焊一体机3套、龙门埋弧焊3套、组立机3套、矫正机3套、抛丸机3套、数控火焰切割机2套、激光切割机2套、喷漆机3套、切割机3套、数控台钻2套、压瓦机5套、CZ型钢机3套、复合板机2套、折弯机2套、数控剪板机2套,二保焊机20套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钢结构10000t、压型钢板5000t、复合板20000米、净化板10000米、门窗5000平米、集装箱1000个。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馆陶县北科园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5"35.975",北纬36°35"21.577"。项目总占地面积8817.01m2,项目于2023年4月3日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馆审批备字﹝2023﹞026号),项目租赁馆 (略) 现有厂房,占地为建设用地,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冀(2023)馆陶县不动产权第*号及冀(2019)馆陶县不动产权第*号。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1)扬尘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抑尘措施可减少危害;(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交通噪声,生产或环保设备吊运、安装产生的安装噪声,本项目设备吊运和安装过程主要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且本项目厂界距敏感点较远,不会对周围村庄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固废主要为施工期间设备安装、材料运输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旧包装和生活垃圾,废旧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包括切割工序、焊接工序以及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非*烷总烃以及二*苯;职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项目激光切割机采用底吸+侧吸收集、数控火焰切割机和组娇焊机上方分别采用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 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焊机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抛丸机采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由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 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喷漆工序废气采用移动式集气设备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非*烷总烃、二*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排放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项目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二*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组矫焊一体机、组立机、压瓦机、数控剪板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金属边角料、岩棉边角料、混合边角料、除尘灰、废五金件、焊渣、废钢丸集中收集后外售;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桶、废催化剂载体、废油桶、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 t/a;NOx:0t/a;VCOS:0.3226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同意钇丞绿色建筑(河北)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建设内容为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车间购置组矫焊一体机3套、龙门埋弧焊3套、组立机3套、矫正机3套、抛丸机3套、数控火焰切割机2套、激光切割机2套、喷漆机3套、切割机3套、数控台钻2套、压瓦机5套、CZ型钢机3套、复合板机2套、折弯机2套、数控剪板机2套,二保焊机20套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钢结构10000t、压型钢板5000t、复合板20000米、净化板10000米、门窗5000平米、集装箱1000个。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馆陶县北科园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5"35.975",北纬36°35"21.577"。项目总占地面积8817.01m2,项目于2023年4月3日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馆审批备字﹝2023﹞026号),项目租赁馆 (略) 现有厂房,占地为建设用地,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冀(2023)馆陶县不动产权第*号及冀(2019)馆陶县不动产权第*号。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1)扬尘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抑尘措施可减少危害;(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交通噪声,生产或环保设备吊运、安装产生的安装噪声,本项目设备吊运和安装过程主要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且本项目厂界距敏感点较远,不会对周围村庄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固废主要为施工期间设备安装、材料运输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旧包装和生活垃圾,废旧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包括切割工序、焊接工序以及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非*烷总烃以及二*苯;职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项目激光切割机采用底吸+侧吸收集、数控火焰切割机和组娇焊机上方分别采用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 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焊机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抛丸机采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由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 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喷漆工序废气采用移动式集气设备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非*烷总烃、二*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排放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项目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二*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组矫焊一体机、组立机、压瓦机、数控剪板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金属边角料、岩棉边角料、混合边角料、除尘灰、废五金件、焊渣、废钢丸集中收集后外售;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桶、废催化剂载体、废油桶、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 t/a;NOx:0t/a;VCOS:0.3226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