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关于《贵阳市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8月9日,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召开了《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环评单位(遵义天力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赖炯萍、陈思琳、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建设地点: (略) 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实验室设有理化实验室、样本间、试剂储存间、干燥室、天平室、实验准备室、数据分析室、资料室、精密仪器室、废弃物处理间等。项目不设员工食堂、宿舍及发电机房。总建筑面积3300㎡,设仪器、设备36台,县级快检车2部、实验室信息网络系统。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项目于2016年7月8日 (略) 观山湖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观环表〔2016〕011号)。并于2023年4月1 (略)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的关于《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2023-139-L。项目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374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36.5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08%。
4、验收范围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筑观环表〔2016〕011号),项目变动情况主要为:
①废水排放口数量发生变化:由原实验室生产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现变为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处理后通过废水排放口(DW002),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西河。生活污水进入楼栋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西河。根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口为间接排放口,不属于直接排放口,且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废气排放口数量变化:本项目原环评未对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数量及高度未进行说明备注,只表明在各实验间操作台上方均设有通风橱柜或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经抽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再由排气管道引至楼顶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排出。经现场踏勘核实,在各实验间操作台上方均设有通风橱柜或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经抽风机将排气管道内的废气引至楼顶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7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7)排出。本项目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且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因此项目新增一般废气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功能区间数量发生变化:虽然项目新增功能区间数量和检测设备数量,但不新增污染物种类且不产生污染物,根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④检测设备数量发生变化:虽然项目新增检测设备数量,但不新增污染物种类且不产生污染物,根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对比对比《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筑观环表〔2016〕011号),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本项目变动内容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中生产工艺第六、九、十条,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气
环评:
实验室排放的废气大都含有无机酸废气,易挥发有机废气等,排放特点为:废气种类多,浓度变化大、间歇性排放、废气排放量小。针对实验室废气排放特点,在各实验间操作台上方均设有通风橱柜或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经抽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再由排气管道引至楼顶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排出(环评未对废气排气筒数量及排气筒高度做要求)。
实际:
实验室排放的废气大都含有无机酸废气,易挥发有机废气等,排放特点为:废气种类多,浓度变化大、间歇性排放、废气排放量小。针对实验室废气排放特点,在各实验间操作台上方均设有通风橱柜或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经抽风机将排气管道内的废气引至楼顶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7)排出。
2、废水
环评:
主要来自化验室各化验仪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蒸馏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液、卫生间员工生活污水。
实验废液倒入制定的废液收集瓶内,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具有危险废物的资质单位处理。设备仪器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进入楼栋排水管道同生活污水一起处理。生活污水进入楼栋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西河。
实际:
主要来自化验室各化验仪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蒸馏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液、卫生间员工生活污水。
实验废液倒入制定的废液收集瓶内,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具有危险废物的资质单位处理。设备仪器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处理后通过废水排放口(DW002),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进入楼栋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西河。
3、噪声
环评:
实验室设备无大型振动设备,其他各类设备运转噪声不大,一般在70~80dB(A),其中主要噪声影响来自通风机房的通排风机噪声,一般约在70dB(A)。项目所有设备均放置在室内,经室内墙壁隔声处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实际:
实验室设备无大型振动设备,其他各类设备运转噪声不大,一般在70~80dB(A),其中主要噪声影响来自通风机房的通排风机噪声,一般约在70dB(A)。项目所有设备均放置在室内,经室内墙壁隔声处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环评: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固废(为样品废渣、培养基、废药品)、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
实验室样品废渣、废液、培养基(主要是琼脂、蛋白胨、无机盐之类)、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固态废弃物,由于成分复杂,含有大量化学物质,同废药品一样,分类收 (略) 危废处理中心处理。特别是培养基需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 (略)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实际: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固废(为样品废渣、培养基、废药品)、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
实验室样品废渣、废液、培养基(主要是琼脂、蛋白胨、无机盐之类)、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固态废弃物,由于成分复杂,含有大量化学物质,同废药品一样,分类收集后送 (略) 进行处理。特别是培养基需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包装送 (略) 进行处理。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生活污水直接经楼栋下水管道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西河。
实验室废水为实验仪器清洗、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各实验间均设置废水收集槽及集污管道,输送至污水预处理池酸碱中和、沉淀预处理,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DW002),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西河。
经监测,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和实验室废水出水口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1)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
实验室排放的废弃大都含有无机酸废气,易挥发有机废气等,排放特点为:废气种类多,浓度变化大、间歇性排放、废气排放量小。在各实验间操作台上方均设有通风橱柜或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经抽风机将排气管道内的废气引至楼顶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DA007)排出。由于化验废气多是酸性腐蚀性废气,集、排气管道的选择应具备耐腐蚀、耐酸碱的功能。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边界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实验室设备无大型振动设备,其他各类设备运转噪声不大,一般在70~80dB(A),其中主要噪声影响来自通风机房的通排风机噪声,一般约在70dB(A)。项目所有设备均放置在室内,经室内墙壁隔声处理后一般可降低30dB(A)以上,则外排噪声值可降至40~50dB(A),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通过对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处理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固废(为样品废渣、培养基、废药品)、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
实验室固废(为样品废渣、培养基、废药品)、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药物、废药品属于HW03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02-03;实验废物、水处理污泥属于HW49类,废物代码900-047-49。建设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收集保存,送 (略) 处理。
生活垃圾由保洁人员日产日清收集打包后送周边环卫部门指定地方堆放,定期由环卫人员清走处理。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略) 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联系人:刘鑫
联系电话:0851-*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
2023年8月9日,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召开了《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环评单位(遵义天力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赖炯萍、陈思琳、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建设地点: (略) 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实验室设有理化实验室、样本间、试剂储存间、干燥室、天平室、实验准备室、数据分析室、资料室、精密仪器室、废弃物处理间等。项目不设员工食堂、宿舍及发电机房。总建筑面积3300㎡,设仪器、设备36台,县级快检车2部、实验室信息网络系统。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项目于2016年7月8日 (略) 观山湖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观环表〔2016〕011号)。并于2023年4月1 (略)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的关于《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2023-139-L。项目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374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36.5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08%。
4、验收范围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筑观环表〔2016〕011号),项目变动情况主要为:
①废水排放口数量发生变化:由原实验室生产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现变为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处理后通过废水排放口(DW002),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西河。生活污水进入楼栋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西河。根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口为间接排放口,不属于直接排放口,且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废气排放口数量变化:本项目原环评未对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数量及高度未进行说明备注,只表明在各实验间操作台上方均设有通风橱柜或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经抽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再由排气管道引至楼顶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排出。经现场踏勘核实,在各实验间操作台上方均设有通风橱柜或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经抽风机将排气管道内的废气引至楼顶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7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7)排出。本项目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且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因此项目新增一般废气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功能区间数量发生变化:虽然项目新增功能区间数量和检测设备数量,但不新增污染物种类且不产生污染物,根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④检测设备数量发生变化:虽然项目新增检测设备数量,但不新增污染物种类且不产生污染物,根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对比对比《 (略)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筑观环表〔2016〕011号),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本项目变动内容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中生产工艺第六、九、十条,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气
环评:
实验室排放的废气大都含有无机酸废气,易挥发有机废气等,排放特点为:废气种类多,浓度变化大、间歇性排放、废气排放量小。针对实验室废气排放特点,在各实验间操作台上方均设有通风橱柜或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经抽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再由排气管道引至楼顶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排出(环评未对废气排气筒数量及排气筒高度做要求)。
实际:
实验室排放的废气大都含有无机酸废气,易挥发有机废气等,排放特点为:废气种类多,浓度变化大、间歇性排放、废气排放量小。针对实验室废气排放特点,在各实验间操作台上方均设有通风橱柜或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经抽风机将排气管道内的废气引至楼顶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7)排出。
2、废水
环评:
主要来自化验室各化验仪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蒸馏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液、卫生间员工生活污水。
实验废液倒入制定的废液收集瓶内,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具有危险废物的资质单位处理。设备仪器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进入楼栋排水管道同生活污水一起处理。生活污水进入楼栋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西河。
实际:
主要来自化验室各化验仪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蒸馏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液、卫生间员工生活污水。
实验废液倒入制定的废液收集瓶内,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具有危险废物的资质单位处理。设备仪器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处理后通过废水排放口(DW002),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进入楼栋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西河。
3、噪声
环评:
实验室设备无大型振动设备,其他各类设备运转噪声不大,一般在70~80dB(A),其中主要噪声影响来自通风机房的通排风机噪声,一般约在70dB(A)。项目所有设备均放置在室内,经室内墙壁隔声处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实际:
实验室设备无大型振动设备,其他各类设备运转噪声不大,一般在70~80dB(A),其中主要噪声影响来自通风机房的通排风机噪声,一般约在70dB(A)。项目所有设备均放置在室内,经室内墙壁隔声处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环评: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固废(为样品废渣、培养基、废药品)、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
实验室样品废渣、废液、培养基(主要是琼脂、蛋白胨、无机盐之类)、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固态废弃物,由于成分复杂,含有大量化学物质,同废药品一样,分类收 (略) 危废处理中心处理。特别是培养基需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 (略)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实际: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固废(为样品废渣、培养基、废药品)、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
实验室样品废渣、废液、培养基(主要是琼脂、蛋白胨、无机盐之类)、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固态废弃物,由于成分复杂,含有大量化学物质,同废药品一样,分类收集后送 (略) 进行处理。特别是培养基需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包装送 (略) 进行处理。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生活污水直接经楼栋下水管道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西河。
实验室废水为实验仪器清洗、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各实验间均设置废水收集槽及集污管道,输送至污水预处理池酸碱中和、沉淀预处理,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DW002),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域金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西河。
经监测,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和实验室废水出水口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1)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
实验室排放的废弃大都含有无机酸废气,易挥发有机废气等,排放特点为:废气种类多,浓度变化大、间歇性排放、废气排放量小。在各实验间操作台上方均设有通风橱柜或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经抽风机将排气管道内的废气引至楼顶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DA007)排出。由于化验废气多是酸性腐蚀性废气,集、排气管道的选择应具备耐腐蚀、耐酸碱的功能。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边界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实验室设备无大型振动设备,其他各类设备运转噪声不大,一般在70~80dB(A),其中主要噪声影响来自通风机房的通排风机噪声,一般约在70dB(A)。项目所有设备均放置在室内,经室内墙壁隔声处理后一般可降低30dB(A)以上,则外排噪声值可降至40~50dB(A),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通过对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处理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固废(为样品废渣、培养基、废药品)、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
实验室固废(为样品废渣、培养基、废药品)、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药物、废药品属于HW03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02-03;实验废物、水处理污泥属于HW49类,废物代码900-047-49。建设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收集保存,送 (略) 处理。
生活垃圾由保洁人员日产日清收集打包后送周边环卫部门指定地方堆放,定期由环卫人员清走处理。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略) 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联系人:刘鑫
联系电话:0851-*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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