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35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函〔2020〕41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拟对联盟河等11处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涉及自然保护地、水流、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3个登记单元类型,共预划分11个登记单元。
(一)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
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范围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水流登记单元
1.河流:联盟河、开善河、米家河以已划定河流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渠河以实地界址调查成果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水库:陡坡子水库以已划定水库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青龙湖水库、斑竹园水库以实地界址调查成果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三)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登记单元
(略) 蓬莱盐岩矿笕竹沟采区、四川 (略) 殷家沟采区,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导出的矿区范围,储量评审备案文件确定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以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清理结果认定的矿产地范围在空间上套合确定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登记机构按照“通告-地籍调查-审核-公告-登簿”的程序完成确权登记工作。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范围涉及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船山区、安居区、大英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单元涉及区域名单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登记单元涉及区域名单
序号 | 单元名称 | 涉及区域 |
1 | 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 | 船山区、市河东新区、遂宁经开区 |
2 | 联盟河 | 船山区、市河东新区 |
3 | 开善河 | 安居区、遂宁经开区、遂宁高新区 |
4 | 陡坡子水库 | 遂宁高新区 |
5 | 青龙湖水库 | 遂宁经开区 |
6 | 斑竹园水库 | 遂宁经开区 |
7 | (略) 蓬莱盐岩矿笕竹沟采区 | 大英县 |
8 | 四川 (略) 殷家沟采区 | 大英县 |
9 | 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 | 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 |
10 | 渠河 | 遂宁经开区、遂宁高新区、船山区 |
11 | 米家河 | 遂宁经开区、遂宁高新区、船山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