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1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作者:admin 日期:2023-08-29
河西10号地 (略) (略) 濉溪县合欢路与闸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0116.41m2(约90.1700亩)。
该地块用途拟由农用地更为一类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
一、调查概况
1、项目名称:河西1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 (略) 濉溪县合欢路与闸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3、基本情况
调查地块早期为农用地;块内西北角2013年地建设洗涤作坊,主要从事被服清洗,场地建设前为空地,2019年洗涤作坊停产,2021~2022年,场地内建筑物基本拆除;地块内东部2017年之前为居民住宅区,2019年地块内房屋全部拆除,2019年后期至本项目调查期间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西部一直为农用地。
调查期间地块东侧隔合欢路为濉溪县第二中学新校区,南侧隔闸河路为合欢家园,西侧隔刘河沟为苏庄,北侧为空地和农田。
二、调查结论
本项目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略) 地质特殊性影响,本项目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指标检出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 IV 类标准,总硬度、硫酸盐满足 V 类标准,地块内地下水被直接饮用或与人体接触的可能性较小,以上指标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一步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三、委托单位
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四、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安徽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海棠路260号
联系人:陈中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五、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4日(7个工作日)
报告-河西1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http://** 点击链接保存,或者复制本段内容,打开「阿里云盘」APP ,无需下载极速在线查看,视频原画倍速播放。
六、公共咨询途径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