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弘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弘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验收意见.pdf
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8月23日,温州 (略) 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审批部门备案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 (略) 成立于2017年8月 9日,是一家专业从事教玩具等产品制造及销售的企业。企业租赁黄玉亮、胡晋旋、胡晋凯、胡金 (略) (略) 永嘉县桥下镇东山村的空置房屋组织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为720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主要生产设备有凯油威注塑机1台,天杰注塑机3台(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日生产8小时(夜间不生产),员工10人,厂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 (略) 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温环发〔2019〕56号)的要求,本项目属于过渡类,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本项目于2020年6月委托浙江博华 (略) 编制了《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6月29 (略) 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备案 (温环永改备[2020]659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平面砂带机较环评减少1台、排钻机较环评减少1台、推台锯较环评减少1台,压刨机、开料机已经停用,故压刨、开炼工序外协;环评设计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际建设为打孔、开榫、打磨工序会产生木质粉尘,其中打孔、开榫工序产生的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2米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评估报告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东山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33/973-2015)中的二级标准后排放瓯江。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质粉尘、拼板胶废气。
项目打孔、开榫、打磨工序会产生木质粉尘,其中打孔、开榫工序产生的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2米排放;
拼板胶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呈无组织逸散。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木料边角料、废拼板胶桶、除尘器集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木料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拼板胶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不对生活污水进行检测。
2、废气
监测期间,温州 (略) 打磨粉尘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监测期间,温州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西侧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上风向监测点(B号点位),于厂界东侧设置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C-D-E号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 (略) 厂界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西侧(3号点)、北侧(4号点)和北侧敏感点(5号点)共设置5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主要声源为搬运噪声,2号测点主要声源为木加工噪声,3号测点主要声源为风机噪声,5号测点主要声源为环境噪声,4号测点无明显声源。昼间监测结果表明,1号、4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1类标准限值要求,2号测点噪声排放值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1类标准限值要求,3号测点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5号敏感点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昼间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监测报告。
2、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3、完善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合理设备布局,按照现状评估报告要求设置粉尘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确保达标排放。
4、合理车间布局,继续完善降噪隔音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及标牌、标识,及时处理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 (略) 验收工作组
2023年8月23日
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验收意见.pdf
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8月23日,温州 (略) 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审批部门备案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 (略) 成立于2017年8月 9日,是一家专业从事教玩具等产品制造及销售的企业。企业租赁黄玉亮、胡晋旋、胡晋凯、胡金 (略) (略) 永嘉县桥下镇东山村的空置房屋组织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为720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主要生产设备有凯油威注塑机1台,天杰注塑机3台(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日生产8小时(夜间不生产),员工10人,厂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 (略) 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温环发〔2019〕56号)的要求,本项目属于过渡类,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本项目于2020年6月委托浙江博华 (略) 编制了《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6月29 (略) 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备案 (温环永改备[2020]659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平面砂带机较环评减少1台、排钻机较环评减少1台、推台锯较环评减少1台,压刨机、开料机已经停用,故压刨、开炼工序外协;环评设计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际建设为打孔、开榫、打磨工序会产生木质粉尘,其中打孔、开榫工序产生的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2米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评估报告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东山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33/973-2015)中的二级标准后排放瓯江。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质粉尘、拼板胶废气。
项目打孔、开榫、打磨工序会产生木质粉尘,其中打孔、开榫工序产生的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2米排放;
拼板胶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呈无组织逸散。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木料边角料、废拼板胶桶、除尘器集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木料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拼板胶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不对生活污水进行检测。
2、废气
监测期间,温州 (略) 打磨粉尘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监测期间,温州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西侧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上风向监测点(B号点位),于厂界东侧设置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C-D-E号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 (略) 厂界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西侧(3号点)、北侧(4号点)和北侧敏感点(5号点)共设置5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主要声源为搬运噪声,2号测点主要声源为木加工噪声,3号测点主要声源为风机噪声,5号测点主要声源为环境噪声,4号测点无明显声源。昼间监测结果表明,1号、4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1类标准限值要求,2号测点噪声排放值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1类标准限值要求,3号测点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5号敏感点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昼间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 (略) 年产木制幼儿教具1万套建设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监测报告。
2、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3、完善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合理设备布局,按照现状评估报告要求设置粉尘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确保达标排放。
4、合理车间布局,继续完善降噪隔音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及标牌、标识,及时处理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 (略) 验收工作组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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