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8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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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8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远信高端印染装备制造项目

(略) 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大道与迎阳闸主江交叉口以西

远辉智能装备(浙江)有限公司

远辉智能装备(浙江)有限公司总投资31123.46万元, (略) 柯桥区马鞍街道柯海大道以西、迎阳闸主江以南(柯桥马鞍2021-22地块)实施远信高端印染装备制造项目,本项目新征用地面积约95.904亩(63936平方米),项目将采用德国先进的自动激光切割机、自动折弯加工中心,喷漆涂装线、喷塑涂装线、电解生产线(仅用于本项目工艺配套,不对外加工服务,电解工艺废水经“物化+生化+反渗透+MVR蒸发”工艺实现零排放)等先进生产设备及研发试验设备,以工业4.0标准建设生产车间,引进行业顶级人才和国际先进技术,建设智能化工厂,生产制造年产700台高效、节能型自动染色机及自动输料系统以及年产200台高效智能废气热能回收除尘除油设备,并对自行生产的高端印染装备进行研发。项目2台染色机、1台定型机只用于研发试验,不从事纺织品染色、定型类加工。

/

企业承诺严格按照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企业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接入排污管网,送绍 (略) 处理。

废气:喷砂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收集效率达95%,去除效率95%以上。污水处理站易产生臭气进行加盖密闭,臭气收集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解生产线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进入“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配间和喷漆间密闭设置,调浆间废气、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等低浓度废气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收集率按95%计,催化燃烧装置废气处理效率90%以上。喷塑过程中含粉尘的气经收集进入“滤芯过滤+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收集后15米高排气高空排放研发(定型)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定型机(研发用)进布口和出布口均加装集气罩,要求废气进行全部收集。

噪声:做好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应选用优质低噪设备,设置专门的设备间,并对其采取一定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同时加强泵房等隔声、消声处理。

固废: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废酸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漆渣、电解废水污泥、废膜、MVR浓缩废液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由有能力单位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远信高端印染装备制造项目

(略) 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大道与迎阳闸主江交叉口以西

远辉智能装备(浙江)有限公司

远辉智能装备(浙江)有限公司总投资31123.46万元, (略) 柯桥区马鞍街道柯海大道以西、迎阳闸主江以南(柯桥马鞍2021-22地块)实施远信高端印染装备制造项目,本项目新征用地面积约95.904亩(63936平方米),项目将采用德国先进的自动激光切割机、自动折弯加工中心,喷漆涂装线、喷塑涂装线、电解生产线(仅用于本项目工艺配套,不对外加工服务,电解工艺废水经“物化+生化+反渗透+MVR蒸发”工艺实现零排放)等先进生产设备及研发试验设备,以工业4.0标准建设生产车间,引进行业顶级人才和国际先进技术,建设智能化工厂,生产制造年产700台高效、节能型自动染色机及自动输料系统以及年产200台高效智能废气热能回收除尘除油设备,并对自行生产的高端印染装备进行研发。项目2台染色机、1台定型机只用于研发试验,不从事纺织品染色、定型类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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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严格按照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企业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接入排污管网,送绍 (略) 处理。

废气:喷砂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收集效率达95%,去除效率95%以上。污水处理站易产生臭气进行加盖密闭,臭气收集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解生产线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进入“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配间和喷漆间密闭设置,调浆间废气、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等低浓度废气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收集率按95%计,催化燃烧装置废气处理效率90%以上。喷塑过程中含粉尘的气经收集进入“滤芯过滤+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收集后15米高排气高空排放研发(定型)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定型机(研发用)进布口和出布口均加装集气罩,要求废气进行全部收集。

噪声:做好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应选用优质低噪设备,设置专门的设备间,并对其采取一定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同时加强泵房等隔声、消声处理。

固废: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废酸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漆渣、电解废水污泥、废膜、MVR浓缩废液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由有能力单位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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