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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高峰镇榨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大井村项目招标公告
垫江县高峰镇榨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大井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根据《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垫江发改委发﹝2023﹞451号)实行公开竞争性发包,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高峰镇农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县农委县财政局已批复(垫农发〔2023〕53号)。招标人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高峰镇大井村。建设内容为:①灌溉设施建设,其中:修建(长3.6米×宽2.6米×高3米)提灌泵房3座;修建(长1.5米×宽1米×高1米,池底C25砼0.2米)取水池2口;安装18KW(含控制箱、三相电源)潜水泵3台;安装1.6MPaφ110PE管道(含相关管件)1500米;安装高10m的圆柱形电线杆6根;架设35国标铜芯电线1000米。②新建(长10米×宽3.7米×高2米,池顶加盖预制板)钢筋混凝土蓄水池3个。③安装1.6MPaφ50PE灌溉管道(含相关管件)7000米。④新建水沟(24墙砖砌体,宽0.6米×深0.4米,沟底C25砼0.05米)250米。⑤土地宜机化整治100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土地宜机化整治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其余工程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2.5 项目地址: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
2.6 项目业主:垫江县高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2.7 招标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8 质量保修:保修服务周期*年,*年内任何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自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诚信申明代替);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具有建筑三级以上资质,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3.2.2.竞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3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5本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竞标才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下午16:00时。
4.2现场报名地点:垫江县高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4.3联系人:冯跃际 联系电话:*
4.4未按期现场报名的,招标人不接收竞标文件。
4.5竞标保证金:本项目竞标保证金为10000元。
4.6 开标地点及时间:垫江县高峰镇政府二会议室(201室),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10:00时。
特此公告
附件:1、招标须知文件;
2、本项目设计;
3、本项目预算。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根据《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垫江发改委发﹝2023﹞451号)实行公开竞争性发包,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高峰镇农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县农委县财政局已批复(垫农发〔2023〕53号)。招标人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高峰镇大井村。建设内容为:①灌溉设施建设,其中:修建(长3.6米×宽2.6米×高3米)提灌泵房3座;修建(长1.5米×宽1米×高1米,池底C25砼0.2米)取水池2口;安装18KW(含控制箱、三相电源)潜水泵3台;安装1.6MPaφ110PE管道(含相关管件)1500米;安装高10m的圆柱形电线杆6根;架设35国标铜芯电线1000米。②新建(长10米×宽3.7米×高2米,池顶加盖预制板)钢筋混凝土蓄水池3个。③安装1.6MPaφ50PE灌溉管道(含相关管件)7000米。④新建水沟(24墙砖砌体,宽0.6米×深0.4米,沟底C25砼0.05米)250米。⑤土地宜机化整治100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土地宜机化整治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其余工程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2.5 项目地址: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
2.6 项目业主:垫江县高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2.7 招标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8 质量保修:保修服务周期*年,*年内任何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自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诚信申明代替);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具有建筑三级以上资质,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3.2.2.竞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3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5本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竞标才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下午16:00时。
4.2现场报名地点:垫江县高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4.3联系人:冯跃际 联系电话:*
4.4未按期现场报名的,招标人不接收竞标文件。
4.5竞标保证金:本项目竞标保证金为10000元。
4.6 开标地点及时间:垫江县高峰镇政府二会议室(201室),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10:00时。
特此公告
附件:1、招标须知文件;
2、本项目设计;
3、本项目预算。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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