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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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邵忠英

项目名称

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地理位置:

czwtitl (略) 松江区余山镇天峰路26号1幢,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所在厂区基本成矩形,厂区东侧为农田,隔路为上海埃 (略) ;南侧为天峰路,隔路为农田;西侧为上海 (略) ;北侧为科建股份。

用人单位所在地为非自然疫源地,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评价涉及范围: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等。评价涉及主要生产设施有:激光切管机、激光切板机、自动焊接机、手工焊接机、折弯机、冲床、手持打磨机等。

本评价报告不涉及放射卫生内容。

评价项目组长

王磊

技术负责人

郁新森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荣

报告编制人

张靖

审核人

陈荣

项目组成员

高一鸣、曾秋霞

现场调查

调查时间:**日

调查人员: 张靖

企业陪同人员:邵忠英

现场检测

现场检测时间:**日~**日

检测人员:胡继业、高一鸣等

企业陪同人员:邵忠英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金属烟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三氧化铬(按Cr计)、电焊弧光、激光辐射、噪声等

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 ?强度超标(超标因素:噪声 ,超标点数:1)。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 □一般)。

本次于2023年7月对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设计、生产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设置、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方面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职业病防护措施部分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公司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公司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但现场调查用人单位未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见相关任命文件及培训记录;用人单位岗位警示标识、告知卡设置不全,未通过设置公告栏公布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浓(强)度等;用人单位2020~2021年职业病危害监测岗位、项目不全,2022年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资料缺失;用人单位建厂后及搬迁后未按照“三同时”要求行进行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2020年~2021年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未进行上岗前、离岗后体检等;用人单位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管理部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金属烟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三氧化铬(按Cr计)、电焊弧光、激光辐射、噪声等。本次于**日~**日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测定结果化学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XG1-2022),测定结果物理因素除生产车间打磨手持打磨机操作位噪声不符合外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通过对历年作业场所检测数据和健康监护数据分析表明,在现有防护措施和生产条件下,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无职业病病例发生。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则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报告完成时间

**日

建设单位

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邵忠英

项目名称

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地理位置:

czwtitl (略) 松江区余山镇天峰路26号1幢,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所在厂区基本成矩形,厂区东侧为农田,隔路为上海埃 (略) ;南侧为天峰路,隔路为农田;西侧为上海 (略) ;北侧为科建股份。

用人单位所在地为非自然疫源地,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评价涉及范围: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等。评价涉及主要生产设施有:激光切管机、激光切板机、自动焊接机、手工焊接机、折弯机、冲床、手持打磨机等。

本评价报告不涉及放射卫生内容。

评价项目组长

王磊

技术负责人

郁新森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荣

报告编制人

张靖

审核人

陈荣

项目组成员

高一鸣、曾秋霞

现场调查

调查时间:**日

调查人员: 张靖

企业陪同人员:邵忠英

现场检测

现场检测时间:**日~**日

检测人员:胡继业、高一鸣等

企业陪同人员:邵忠英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金属烟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三氧化铬(按Cr计)、电焊弧光、激光辐射、噪声等

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 ?强度超标(超标因素:噪声 ,超标点数:1)。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 □一般)。

本次于2023年7月对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设计、生产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设置、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方面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职业病防护措施部分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公司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公司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但现场调查用人单位未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见相关任命文件及培训记录;用人单位岗位警示标识、告知卡设置不全,未通过设置公告栏公布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浓(强)度等;用人单位2020~2021年职业病危害监测岗位、项目不全,2022年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资料缺失;用人单位建厂后及搬迁后未按照“三同时”要求行进行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2020年~2021年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未进行上岗前、离岗后体检等;用人单位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管理部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金属烟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三氧化铬(按Cr计)、电焊弧光、激光辐射、噪声等。本次于**日~**日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测定结果化学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XG1-2022),测定结果物理因素除生产车间打磨手持打磨机操作位噪声不符合外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通过对历年作业场所检测数据和健康监护数据分析表明,在现有防护措施和生产条件下,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无职业病病例发生。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则上海炫官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报告完成时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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