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众鑫和牧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牛羊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奇台县众鑫和牧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牛羊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奇台县众鑫和 (略) 牛羊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受奇台县众鑫和 (略) 委托,新疆东方信海环 (略) 承担奇台县众鑫和 (略) 牛羊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奇台县众鑫和 (略) 牛羊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详见附件。
2、《奇台县众鑫和 (略) 牛羊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
奇台县众鑫和 (略) 牛羊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受奇台县众鑫和 (略) 委托,新疆东方信海环 (略) 承担奇台县众鑫和 (略) 牛羊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奇台县众鑫和 (略) 牛羊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详见附件。
2、《奇台县众鑫和 (略) 牛羊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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