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天台县博东工艺品厂年产150万件塑料件、17万套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拟对天台县博东工艺品厂年产150万件塑料件、17万套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3]55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县博东工艺品厂年产150万件塑料件、17万套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50万件塑料件、17万套金属配件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白鹤镇西工业区永盛路22号
三、建设单位:天台县博东工艺品厂
四、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年产150万件塑料件、17万套金属配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 *酸*酯、二*苯、其他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 油性漆调漆房整体集气,换气次数20次/小时,风量为2400m3/h;①~③水帘喷台(喷涂油性漆)、①~③烤箱(烘干油性漆)整体集气,1台水帘喷台匹配1台烤箱,同一组水帘喷台和烤箱放置于同一隔间内,换气次数20次/小时,风量为28800m3/h。 污染防治措施为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DA002 | 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 水性漆调漆房整体集气,风量为160m3/h;④~⑨水帘喷台(喷涂水性漆)④~⑨烤箱(烘干水性漆)整体集气,1台水帘喷台匹配1台烤箱,同一组水帘喷台和烤箱放置于同一隔间内,换气次数20次/小时,风量为57600m3/h。 污染防治措施为两级水喷淋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DA003 | 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 ⑩~?水帘喷台(喷涂水性漆)、⑩~?烤箱(烘干水性漆)整体集气,1台水帘喷台匹配1台烤箱,同一组水帘喷台和烤箱放置于同一隔间内,换气次数20次/小时,风量为28800m3/h;?水帘喷台(喷涂水性漆)和烘道(烘干水性漆),整体集气,1台水帘喷台匹配1条烘道,换气次数20次/小时,风量为3840m3/h。 污染防治措施为两级水喷淋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DA004 | 颗粒物 | ①~④打磨车间整体集气,换气次数50次/小时,风量为80000m3/h。 污染防治措施为高效湿式除尘器。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 |
厂区内 | 非*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
生产车间无组织 | *酸*酯、二*苯、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苯*烯等 | /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废水总排口) |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悬浮物 | 企业厂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通过化学絮凝+A2O+二沉处理后纳管排放。 | 纳管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他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无标准限值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及表3选择控制项排放限值。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等 | 等效A声级 |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沾染水性漆的废防护膜、沾染油性漆的废防护膜、湿式除尘沉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水性漆漆渣、油性漆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收集后分类贮存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档案;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控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8月29日
天行审环建示[2023]55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县博东工艺品厂年产150万件塑料件、17万套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50万件塑料件、17万套金属配件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白鹤镇西工业区永盛路22号
三、建设单位:天台县博东工艺品厂
四、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年产150万件塑料件、17万套金属配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 *酸*酯、二*苯、其他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 油性漆调漆房整体集气,换气次数20次/小时,风量为2400m3/h;①~③水帘喷台(喷涂油性漆)、①~③烤箱(烘干油性漆)整体集气,1台水帘喷台匹配1台烤箱,同一组水帘喷台和烤箱放置于同一隔间内,换气次数20次/小时,风量为28800m3/h。 污染防治措施为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DA002 | 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 水性漆调漆房整体集气,风量为160m3/h;④~⑨水帘喷台(喷涂水性漆)④~⑨烤箱(烘干水性漆)整体集气,1台水帘喷台匹配1台烤箱,同一组水帘喷台和烤箱放置于同一隔间内,换气次数20次/小时,风量为57600m3/h。 污染防治措施为两级水喷淋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DA003 | 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 ⑩~?水帘喷台(喷涂水性漆)、⑩~?烤箱(烘干水性漆)整体集气,1台水帘喷台匹配1台烤箱,同一组水帘喷台和烤箱放置于同一隔间内,换气次数20次/小时,风量为28800m3/h;?水帘喷台(喷涂水性漆)和烘道(烘干水性漆),整体集气,1台水帘喷台匹配1条烘道,换气次数20次/小时,风量为3840m3/h。 污染防治措施为两级水喷淋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DA004 | 颗粒物 | ①~④打磨车间整体集气,换气次数50次/小时,风量为80000m3/h。 污染防治措施为高效湿式除尘器。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 | |
厂区内 | 非*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
生产车间无组织 | *酸*酯、二*苯、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苯*烯等 | /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废水总排口) |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悬浮物 | 企业厂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通过化学絮凝+A2O+二沉处理后纳管排放。 | 纳管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他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无标准限值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及表3选择控制项排放限值。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等 | 等效A声级 |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沾染水性漆的废防护膜、沾染油性漆的废防护膜、湿式除尘沉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水性漆漆渣、油性漆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收集后分类贮存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档案;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控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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