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友好协商,由湖州南太湖 (略) 承接并经办“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实验室搬迁项目
项目概要: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曾用名:德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于1994年,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负责开展辖区内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空气、降水、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负责县域内重点污染源监测、在线设施比对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负责编制本县各类环境质量报告,并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
目前因规划需要,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实施实验室搬迁项目,由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18号整体搬迁至德清县阜溪街道双山路109号,租赁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房屋组织实施。检测使用设备主要为离子色谱仪、气象色谱仪、声级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检测类别主要涉及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噪声。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宋婉*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州南太湖 (略)
联系方式:0572-*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企业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首先,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5日,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等。
(7)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湖州南太湖 (略) 编写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文件 经与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友好协商,由湖州南太湖 (略) 承接并经办“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实验室搬迁项目
项目概要: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曾用名:德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于1994年,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负责开展辖区内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空气、降水、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负责县域内重点污染源监测、在线设施比对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负责编制本县各类环境质量报告,并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
目前因规划需要,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实施实验室搬迁项目,由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18号整体搬迁至德清县阜溪街道双山路109号,租赁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房屋组织实施。检测使用设备主要为离子色谱仪、气象色谱仪、声级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检测类别主要涉及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噪声。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宋婉*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州南太湖 (略)
联系方式:0572-*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企业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首先,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5日,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等。
(7)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湖州南太湖 (略) 编写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文件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