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因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及《庆元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文件精神,庆元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庆政发〔2023〕39号),现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庆元县官塘乡人民政府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二、征收范围:东至职高学校足球场地,南至职高学校宿舍楼,西至桔山,北至职高学校食堂(具体以本项目的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该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三、签约期限和搬迁期限:本项目签约期限20日,搬迁期限30日,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四、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
五、救济方式: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方案
2. 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方案.docx
附件2: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pdf
因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及《庆元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文件精神,庆元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庆政发〔2023〕39号),现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庆元县官塘乡人民政府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二、征收范围:东至职高学校足球场地,南至职高学校宿舍楼,西至桔山,北至职高学校食堂(具体以本项目的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该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三、签约期限和搬迁期限:本项目签约期限20日,搬迁期限30日,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四、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
五、救济方式: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方案
2. 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方案.docx
附件2: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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