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汀江及闽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汀江及闽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连城县 (略) :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 (略) 关于申请审批连城县汀江及闽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莲达水务〔2023〕45号)及附件收悉。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连城县汀江及闽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的纪要》(〔2023〕148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批复连城县汀江及闽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原连发改审批〔2021〕61号依法撤销。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城县汀江及闽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编码:2108-*-04-01-*)
二、建设地点:连城县隔川镇、姑田镇、林坊镇、庙前镇、朋口镇、文亨镇、新泉镇、宣和镇、曲溪乡、塘前乡、揭乐乡、赖源乡、等12个乡镇86个村,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 (略)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项目分四期建设:一期实施2个村;二期实施26个村;三期实施30个村;四期实施28个村。建设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及污水处理站等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实施内容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安排表为主)。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概算调整为17649.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31.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8.37万元、预备费840.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二十八个月。
七、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第44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连城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连发改综〔2018〕111号)的通知,对建设内容简单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县级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和城建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九、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项目概算管理按照《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闽发改投资〔2009〕1号)执行。严格按批准的概算投资组织施工,不得突破。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控制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 (略) :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 (略) 关于申请审批连城县汀江及闽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莲达水务〔2023〕45号)及附件收悉。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连城县汀江及闽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的纪要》(〔2023〕148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批复连城县汀江及闽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原连发改审批〔2021〕61号依法撤销。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城县汀江及闽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编码:2108-*-04-01-*)
二、建设地点:连城县隔川镇、姑田镇、林坊镇、庙前镇、朋口镇、文亨镇、新泉镇、宣和镇、曲溪乡、塘前乡、揭乐乡、赖源乡、等12个乡镇86个村,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 (略)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项目分四期建设:一期实施2个村;二期实施26个村;三期实施30个村;四期实施28个村。建设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及污水处理站等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实施内容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安排表为主)。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概算调整为17649.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31.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8.37万元、预备费840.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二十八个月。
七、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第44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连城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连发改综〔2018〕111号)的通知,对建设内容简单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县级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和城建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九、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项目概算管理按照《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闽发改投资〔2009〕1号)执行。严格按批准的概算投资组织施工,不得突破。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控制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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