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16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16

(略) 管理综合执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6项问题整改。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验收,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0年12月8日,安肇新河污染问题被央视媒体曝光,截至督察时,流域总体治理工作才刚刚起动,市辖流域内有关部门工作合力和企业治理合力还没有形成。

二、整改目标: (略) 安肇新河流域治理方案,明确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流域治理。

三、整改措施:

1.编制安肇新河流域治理方案和任务推进表, (略) 城管、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部门实施截污治污、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并网、清淤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合力推动安肇新河系统治理。

2.建立安肇新河流域治理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落实治理责任,开展现场督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肇新河各项治理任务落实落靠。

3.强化安肇新河流域治理调度管理制度,跟踪推进安肇新河流域治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 (略) 安肇新河流域治理方案工作任务,开展现场督导,组织各级城管部门、相关企业开展城区截污治污,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生活污水并网工作。

2.开展万宝湖水体清淤,共清理淤泥达17.7余万立方米。推进河湖补水工作,借助油田生产用水管线补充万宝湖及明湖、燕都湖活水40万立方米, (略) 北引工程管理处利用湿地和北湖两处水闸补换兰德湖、滨洲湖、黎明湖、三永湖和黎明河生态用水1500余万立方米。在万宝湖、明湖、燕都湖、新潮湖、乘风湖鱼苗投放21000尾、河蚌54000只,栽植芦苇、香蒲、荷花等水生植物15200平方米。

五、验收情况: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2月16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2年12月16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3年8月18日,2 (略) 生态文明建设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排水部分)

六、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1日

七、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9—*

九、受理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04室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 2023年8月29日

(略) 管理综合执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6项问题整改。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验收,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0年12月8日,安肇新河污染问题被央视媒体曝光,截至督察时,流域总体治理工作才刚刚起动,市辖流域内有关部门工作合力和企业治理合力还没有形成。

二、整改目标: (略) 安肇新河流域治理方案,明确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流域治理。

三、整改措施:

1.编制安肇新河流域治理方案和任务推进表, (略) 城管、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部门实施截污治污、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并网、清淤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合力推动安肇新河系统治理。

2.建立安肇新河流域治理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落实治理责任,开展现场督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肇新河各项治理任务落实落靠。

3.强化安肇新河流域治理调度管理制度,跟踪推进安肇新河流域治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 (略) 安肇新河流域治理方案工作任务,开展现场督导,组织各级城管部门、相关企业开展城区截污治污,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生活污水并网工作。

2.开展万宝湖水体清淤,共清理淤泥达17.7余万立方米。推进河湖补水工作,借助油田生产用水管线补充万宝湖及明湖、燕都湖活水40万立方米, (略) 北引工程管理处利用湿地和北湖两处水闸补换兰德湖、滨洲湖、黎明湖、三永湖和黎明河生态用水1500余万立方米。在万宝湖、明湖、燕都湖、新潮湖、乘风湖鱼苗投放21000尾、河蚌54000只,栽植芦苇、香蒲、荷花等水生植物15200平方米。

五、验收情况: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2月16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2年12月16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3年8月18日,2 (略) 生态文明建设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排水部分)

六、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1日

七、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9—*

九、受理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04室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 2023年8月2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