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泰装备制造江苏有限公司铝基复合材料大型锻件制造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铭泰装备制造江苏有限公司铝基复合材料大型锻件制造项目

项目名称:铝基复合材料大型锻件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鸥路

建设单位:铭泰装备制造(江苏)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刘如燕(**)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高新区海鸥路,投资总额约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600 万元),新征用地49760㎡,主体工程新建1#厂房(分区设置热处理区、锻造区、铝棒暂存区)、2#厂房(机加工中心、检测区、表面处理区、原料仓库区),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同步配套新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乘用车轮毂100万只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近海备【2022】235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生产装置须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的消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2.严格按照高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建设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污染区域须建设独立雨水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高噪声源须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电解液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等重点区域采取地面水泥固化、环氧树脂地坪、建设防水隔离层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7、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提高原料利用控制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和污染物产生量,尽早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铝基复合材料大型锻件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鸥路

建设单位:铭泰装备制造(江苏)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刘如燕(**)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高新区海鸥路,投资总额约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600 万元),新征用地49760㎡,主体工程新建1#厂房(分区设置热处理区、锻造区、铝棒暂存区)、2#厂房(机加工中心、检测区、表面处理区、原料仓库区),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同步配套新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乘用车轮毂100万只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近海备【2022】235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生产装置须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的消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2.严格按照高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建设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污染区域须建设独立雨水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高噪声源须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电解液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等重点区域采取地面水泥固化、环氧树脂地坪、建设防水隔离层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7、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提高原料利用控制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和污染物产生量,尽早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