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县太常五路一目学校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关于《沅陵县太常五路一目学校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沅发改审〔2023〕122号
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沅陵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以沅发改审〔2023〕95号文件批复了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编码:2306-*-04-01-*),批复的估算总投资为1831.13万元。现根据你单位的申请和中伦 (略) 编制的《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概算书》以及《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沅建许可〔2023〕29号)、江西 (略) 出具的《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概算评审报告》,核定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为1687.*万元。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我局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以及《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沅建许可〔2023〕29号),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须事前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三、请你单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特此批复。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7日
沅发改审〔2023〕122号
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沅陵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以沅发改审〔2023〕95号文件批复了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编码:2306-*-04-01-*),批复的估算总投资为1831.13万元。现根据你单位的申请和中伦 (略) 编制的《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概算书》以及《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沅建许可〔2023〕29号)、江西 (略) 出具的《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概算评审报告》,核定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为1687.*万元。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我局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以及《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沅陵县太常五路 (略) 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沅建许可〔2023〕29号),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须事前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三、请你单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特此批复。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