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一九一五酒厂贵州省仁怀市金洞台酒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300吨酱香型白酒扩建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一九一五酒厂贵州省仁怀市金洞台酒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300吨酱香型白酒扩建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茅台镇一九一五酒厂( (略) (略) 新增)年产6300吨酱香型白酒扩建技改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项目性质:技改扩建
4、建设地点: (略) 茅台镇尧村村(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名酒工业园区五岔片区)
5、建设内容:技改扩建项目在保留一九一五酒厂名酒工业园区尧村生产区内已建成的2栋制酒车间,将已建成的1栋制曲车间改为曲药库房基础上,新建4栋制酒车间(其中2栋为3连跨、2栋为2连跨)、1栋制曲车间、1栋包装车间、2栋陶坛酒库、1栋基酒库(金属罐)、1栋粮食筒仓及筛选、1栋糠壳库、2栋库房、1栋办公楼、1栋后勤楼、1栋职工食堂、1栋锅炉房、1栋消防站和1栋消防动力中心(兼空压机房),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池、污水事故池和冷却循环水站。项目建成后主要由制酒车间、制曲车间、包装车间、酒曲库、陶坛酒库、金属酒库(酒罐区)等主体工程及办公楼、后勤楼、职工食堂、锅炉房、污水收集池、污水事故池、冷却循环水站、给排水、供气、供水、厂区道路等辅助设施组成。项目建成后可新增530人就业。
6、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http://**_mlVA,提取码:c0ss1
2、纸质版查阅: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茅台镇尧村村
联系人:穆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通信地址: (略) 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9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8月28日
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茅台镇一九一五酒厂( (略) (略) 新增)年产6300吨酱香型白酒扩建技改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项目性质:技改扩建
4、建设地点: (略) 茅台镇尧村村(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名酒工业园区五岔片区)
5、建设内容:技改扩建项目在保留一九一五酒厂名酒工业园区尧村生产区内已建成的2栋制酒车间,将已建成的1栋制曲车间改为曲药库房基础上,新建4栋制酒车间(其中2栋为3连跨、2栋为2连跨)、1栋制曲车间、1栋包装车间、2栋陶坛酒库、1栋基酒库(金属罐)、1栋粮食筒仓及筛选、1栋糠壳库、2栋库房、1栋办公楼、1栋后勤楼、1栋职工食堂、1栋锅炉房、1栋消防站和1栋消防动力中心(兼空压机房),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池、污水事故池和冷却循环水站。项目建成后主要由制酒车间、制曲车间、包装车间、酒曲库、陶坛酒库、金属酒库(酒罐区)等主体工程及办公楼、后勤楼、职工食堂、锅炉房、污水收集池、污水事故池、冷却循环水站、给排水、供气、供水、厂区道路等辅助设施组成。项目建成后可新增530人就业。
6、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http://**_mlVA,提取码:c0ss1
2、纸质版查阅: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茅台镇尧村村
联系人:穆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通信地址: (略) 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9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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