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瑞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升级改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格尔木瑞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升级改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格尔木 (略) 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格尔木 (略) 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格尔木工业园昆仑重大产业基地
4、项目总投资:3000.35万元
5、建设规模及内容:
⑴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炔气生产装置及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氮气四个充装区充装站及气瓶检测站,以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项目规模为年产20万方*炔气,年充装10万瓶氧气,年充装4万瓶二氧化碳,年充装4万瓶氩气,年充装2万瓶氮气,气瓶检验站。
⑵建设内容
建设*炔生产车间、充装站、电石库等生产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购置*炔发生器、中和塔、汽化器、瓶阀校验台等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备。
二、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hfzs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方式:韩工 *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意见主要征求红柳村、佳和小区、警苑小区、河东三队等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填写公众意见表,*@*q.com的方式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2、公众可在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时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8月28日至9月11日,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格尔木 (略)
2023年8月28日
作者(166点击查看>>*831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8-28 1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格尔木 (略) 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格尔木 (略) 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格尔木工业园昆仑重大产业基地
4、项目总投资:3000.35万元
5、建设规模及内容:
⑴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炔气生产装置及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氮气四个充装区充装站及气瓶检测站,以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项目规模为年产20万方*炔气,年充装10万瓶氧气,年充装4万瓶二氧化碳,年充装4万瓶氩气,年充装2万瓶氮气,气瓶检验站。
⑵建设内容
建设*炔生产车间、充装站、电石库等生产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购置*炔发生器、中和塔、汽化器、瓶阀校验台等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备。
二、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hfzs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方式:韩工 *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意见主要征求红柳村、佳和小区、警苑小区、河东三队等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填写公众意见表,*@*q.com的方式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2、公众可在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时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8月28日至9月11日,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格尔木 (略)
2023年8月28日
作者(166点击查看>>*831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8-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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