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合泽循环生态有限公司五河经济开发区配套固体废弃物污泥、建筑装修垃圾及其它固废等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五河合泽循环生态有限公司五河经济开发区配套固体废弃物污泥、建筑装修垃圾及其它固废等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五河 (略) 五河经济开发区配套固体废弃物(污泥、建筑装修垃圾及其它固废等)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9日至9月0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五河 (略) 五河经济开发区配套固体废弃物(污泥、建筑装修垃圾及其它固废等)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五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十一路西段南侧

建设单位

五河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新建200t/d的污泥处置工程,将五河县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印染污水处理厂、园区喷水织造企业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后,采用“干化+碳化+焚烧”工艺处理;新建150t/d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工程,将无利用价值的建筑装修垃圾经分选破碎后的骨料用于生产免烧砖、透水砖新型建材产品,分选的建筑装修垃圾可燃物送至炉排炉焚烧处理;新建处理规模280t/d的炉排炉,用于焚烧处理碳化后污泥、建筑装修垃圾分选的可燃物以及园区产生的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纺织服装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竹木等一般工业固废。焚烧产生的灰渣与建筑垃圾破碎分选的骨料复配生产免烧砖、透水砖等新型建材产品,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后蒸汽外供印染产业园使用和发电自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余热回收+半干法吐酸+干法脱酸+一级布袋除尘+活性炭喷射+二级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卸料大厅、干化车间、污泥料仓、污水处理站整体密闭,收集的臭气汇总后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非正常工况下臭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个15m高排气筒排放;建筑装修垃圾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入炉原料破碎粉尘分别在设备内密闭收集汇总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制砖车间密闭,制砖废气负压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料仓废气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尾气与制砖车间废气一起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

经以上方式处理后,焚烧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相关要求;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废气、入炉原料破碎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制砖废气、料仓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标准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生活废水、干化废气冷凝废水、锅炉排水、初期雨水等。污泥渗滤液喷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锅炉排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回用于制砖;冲洗废水、污泥干化冷凝废水、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废水与纯水制备浓 (略) 政污水管网,满足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排入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郜湖低排沟至张家沟,最终汇入淮河。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焚烧炉、锅炉、破碎机、筛分机、泵类、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各向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焚烧炉渣、除尘灰回用于制砖;二级除尘灰、二级除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废塑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分子筛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废布袋、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入炉原料破碎)、废滤芯、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一级除尘灰、一级除尘废布袋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一级除尘灰用于制砖,一级除尘灰布袋进焚烧炉焚烧处理,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但固体废物在厂内暂时存放期间应加强管理,水洗废水堆放场地应有防渗、防流失措施。在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散发出臭味或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沿途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废机油、柴油、氨水、天然气、裂解气、氨、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等。项目事故废水采取三级防控管理,依托隔壁印染污水处理厂在建事故池暂存,事故池满足事故状况下泄漏物料、消防废水以及事故降雨的收集和储存要求。建设单位应与园区和地方有关应急机构实现联动。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环境风险应急处理事故领导小组,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并进行应急跟踪监测,确保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综上所述,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略)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5-*-04-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五河 (略) 五河经济开发区配套固体废弃物(污泥、建筑装修垃圾及其它固废等)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9日至9月0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五河 (略) 五河经济开发区配套固体废弃物(污泥、建筑装修垃圾及其它固废等)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五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十一路西段南侧

建设单位

五河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新建200t/d的污泥处置工程,将五河县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印染污水处理厂、园区喷水织造企业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后,采用“干化+碳化+焚烧”工艺处理;新建150t/d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工程,将无利用价值的建筑装修垃圾经分选破碎后的骨料用于生产免烧砖、透水砖新型建材产品,分选的建筑装修垃圾可燃物送至炉排炉焚烧处理;新建处理规模280t/d的炉排炉,用于焚烧处理碳化后污泥、建筑装修垃圾分选的可燃物以及园区产生的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纺织服装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竹木等一般工业固废。焚烧产生的灰渣与建筑垃圾破碎分选的骨料复配生产免烧砖、透水砖等新型建材产品,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后蒸汽外供印染产业园使用和发电自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余热回收+半干法吐酸+干法脱酸+一级布袋除尘+活性炭喷射+二级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卸料大厅、干化车间、污泥料仓、污水处理站整体密闭,收集的臭气汇总后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非正常工况下臭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个15m高排气筒排放;建筑装修垃圾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入炉原料破碎粉尘分别在设备内密闭收集汇总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制砖车间密闭,制砖废气负压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料仓废气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尾气与制砖车间废气一起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

经以上方式处理后,焚烧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相关要求;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废气、入炉原料破碎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制砖废气、料仓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标准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生活废水、干化废气冷凝废水、锅炉排水、初期雨水等。污泥渗滤液喷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锅炉排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回用于制砖;冲洗废水、污泥干化冷凝废水、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废水与纯水制备浓 (略) 政污水管网,满足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排入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郜湖低排沟至张家沟,最终汇入淮河。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焚烧炉、锅炉、破碎机、筛分机、泵类、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各向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焚烧炉渣、除尘灰回用于制砖;二级除尘灰、二级除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废塑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分子筛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废布袋、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入炉原料破碎)、废滤芯、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一级除尘灰、一级除尘废布袋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一级除尘灰用于制砖,一级除尘灰布袋进焚烧炉焚烧处理,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但固体废物在厂内暂时存放期间应加强管理,水洗废水堆放场地应有防渗、防流失措施。在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散发出臭味或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沿途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废机油、柴油、氨水、天然气、裂解气、氨、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等。项目事故废水采取三级防控管理,依托隔壁印染污水处理厂在建事故池暂存,事故池满足事故状况下泄漏物料、消防废水以及事故降雨的收集和储存要求。建设单位应与园区和地方有关应急机构实现联动。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环境风险应急处理事故领导小组,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并进行应急跟踪监测,确保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综上所述,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略)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5-*-04-0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