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5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榆社县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1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略) 现有铁路运力不足、运费偏高、调度机制不健全,长治、吕梁、 (略) 一些已建成的铁路专用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略)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的要求。
二、整改措施
1.加强运输协调,做好路企有效衔接。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积极帮助有铁路运力需求企业申报开通、增加铁路运力,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的协调,建立完善调度机制,实现货源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已建成的铁路专用线应有作用,提升铁路运输专线利用率,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会同交通、铁路等部门和企业,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工作,保障铁路运力需求。
2.加强项目储备,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协调解决铁路发展建设中重大问题,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工作。以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为主要方向,筛选一批项目进行储备,督促项目完善前期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3.加强清洁运输改造,积极推动新能源车辆应用,减少大宗货物的公路运输,打造绿色交通。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19年以来榆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未办理过辖区内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及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的立项审批等手续。
2.榆社县积极对辖区内物流园区开展摸底,经调查辖区内无大型物流园区,暂不涉及“公转铁”相关工作。
3. 印发《榆社县道路运输行业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榆城交发〔2022〕3号)、《榆社县2022年-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榆城交发〔2022〕6号)、《2022年榆社县交通运输系统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榆交发〔2022〕56号),建立榆社县货运企业台账,加大对交通运输货运车辆调控力度。
4.榆社县推进运输企业更换“国六”燃气车辆,已推广电动公交车103两,占比100%;推广新能源*醇出租车62两,占比62%。提高了清洁运输能力。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共10天)向榆社县人民政府反馈。
联 系 人:刘栋
固定电话:0354-*
电子邮箱:*@*63.com
榆社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5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榆社县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1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略) 现有铁路运力不足、运费偏高、调度机制不健全,长治、吕梁、 (略) 一些已建成的铁路专用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略)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的要求。
二、整改措施
1.加强运输协调,做好路企有效衔接。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积极帮助有铁路运力需求企业申报开通、增加铁路运力,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的协调,建立完善调度机制,实现货源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已建成的铁路专用线应有作用,提升铁路运输专线利用率,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会同交通、铁路等部门和企业,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工作,保障铁路运力需求。
2.加强项目储备,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协调解决铁路发展建设中重大问题,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工作。以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为主要方向,筛选一批项目进行储备,督促项目完善前期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3.加强清洁运输改造,积极推动新能源车辆应用,减少大宗货物的公路运输,打造绿色交通。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19年以来榆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未办理过辖区内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及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的立项审批等手续。
2.榆社县积极对辖区内物流园区开展摸底,经调查辖区内无大型物流园区,暂不涉及“公转铁”相关工作。
3. 印发《榆社县道路运输行业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榆城交发〔2022〕3号)、《榆社县2022年-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榆城交发〔2022〕6号)、《2022年榆社县交通运输系统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榆交发〔2022〕56号),建立榆社县货运企业台账,加大对交通运输货运车辆调控力度。
4.榆社县推进运输企业更换“国六”燃气车辆,已推广电动公交车103两,占比100%;推广新能源*醇出租车62两,占比62%。提高了清洁运输能力。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共10天)向榆社县人民政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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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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