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桥头智兴美耐皿制品加工厂一期项目竣工自主验收的公示
关于东莞市桥头智兴美耐皿制品加工厂一期项目竣工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桥头智兴美耐皿制品加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地点: (略) 桥头镇邵岗头村邵岗头路1号A栋一楼A区
建设单位: (略) 桥头智兴美耐皿制品加工厂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总投资8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514平方米,建筑面积514平方米,一期年加工密胺餐具112万个。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李兴龙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桥头智兴美耐皿制品加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地点: (略) 桥头镇邵岗头村邵岗头路1号A栋一楼A区
建设单位: (略) 桥头智兴美耐皿制品加工厂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总投资8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514平方米,建筑面积514平方米,一期年加工密胺餐具112万个。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李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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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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