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工艺装饰板生产改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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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工艺装饰板生产改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不锈钢工艺装饰板生产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云台山路/街1679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西海新岸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06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投资12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不锈钢工艺装饰板生产改建项目”,新上2台UV打印机,对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淘汰原本的“中和+沉淀+过滤”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改建为1套“人工格栅→调节罐→pH调节→一级絮凝沉淀→二级絮凝沉淀→沉淀→UV灭菌→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的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同时新建1套重金属废水处理单元(化学沉淀处理技术),处理规模由8t/d增加至10t/d。厂区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和建筑面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云台山路1679号,在现有厂房内改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改建原有不锈钢工艺面板生产线,主要新增2台UV打印机,淘汰原有“中和+沉淀+过滤”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改建为1套“人工格栅→调节罐→pH调节→一级絮凝沉淀→二级絮凝沉淀→沉淀→UV灭菌→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的综合废水处理单元新建1套重金属废水处理单元(采用化学沉淀处理技术),处理规模由8t/d增加至10t/d,不新增原辅材料用量。项目产能不变,项目不涉及锻造、铸造。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蚀刻液、雕刻后清洗废水等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中重金属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后,与项目其他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中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抽检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总铬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2标准;总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3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总铁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UV打印工序及其干燥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车间上方通风系统微负压收集,进入1套新增的活性炭吸附设备中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的排放限值。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3中浓度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的排放限值。 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滤芯、石英砂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氢氧化钠包装袋、污泥、废滤料(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的5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新建的1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不锈钢工艺装饰板生产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云台山路/街1679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西海新岸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06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投资12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不锈钢工艺装饰板生产改建项目”,新上2台UV打印机,对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淘汰原本的“中和+沉淀+过滤”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改建为1套“人工格栅→调节罐→pH调节→一级絮凝沉淀→二级絮凝沉淀→沉淀→UV灭菌→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的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同时新建1套重金属废水处理单元(化学沉淀处理技术),处理规模由8t/d增加至10t/d。厂区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和建筑面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云台山路1679号,在现有厂房内改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改建原有不锈钢工艺面板生产线,主要新增2台UV打印机,淘汰原有“中和+沉淀+过滤”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改建为1套“人工格栅→调节罐→pH调节→一级絮凝沉淀→二级絮凝沉淀→沉淀→UV灭菌→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的综合废水处理单元新建1套重金属废水处理单元(采用化学沉淀处理技术),处理规模由8t/d增加至10t/d,不新增原辅材料用量。项目产能不变,项目不涉及锻造、铸造。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蚀刻液、雕刻后清洗废水等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中重金属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后,与项目其他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中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抽检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总铬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2标准;总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3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总铁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UV打印工序及其干燥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车间上方通风系统微负压收集,进入1套新增的活性炭吸附设备中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的排放限值。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3中浓度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的排放限值。 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滤芯、石英砂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氢氧化钠包装袋、污泥、废滤料(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的5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新建的1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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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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