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底市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23〕51号
关于娄底市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23〕51号
(略) 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 (略) 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关 (略) 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的报告》以及《 (略) 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信用承诺书》、 (略) 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略) 行政审批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前置审查的函>的复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对露天焚烧场景监管,对问题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一年见成效、两年大提升、三年大变样”的要求,严格落实《 (略) 2022年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略) 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工作方案》和《 (略) “蓝天保卫战”工作责任清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同步对城区及农村的露天焚烧现象进行监管,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焚烧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同 (略) 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内,借助现有的高位通讯铁塔及已搭建的智能管理平台继续扩大前端覆盖范围,规划建设56个前端监控点位(其中新化县13个,双峰县10个、 (略) 15个,娄星区12个、 (略) 6个),建设安装热成像双光谱摄像头56个,无需建设用地,与前期建设的39个点位共同 (略) 所有乡镇社区的网格化监测管理手段, (略) 露天焚烧应对能力。
三、项目法人: (略) 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章草案。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 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 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51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66万元,地方财政配套预算安排52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从本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列支。市农业农村局应积极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做好建设资金统筹筹措工作。
五、招标事项请另行报我委核准。
六、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3〕525号)有关规定开展节能审查。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5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略) 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 (略) 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关 (略) 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的报告》以及《 (略) 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信用承诺书》、 (略) 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略) 行政审批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前置审查的函>的复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对露天焚烧场景监管,对问题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一年见成效、两年大提升、三年大变样”的要求,严格落实《 (略) 2022年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略) 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工作方案》和《 (略) “蓝天保卫战”工作责任清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同步对城区及农村的露天焚烧现象进行监管,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焚烧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同 (略) 露天焚烧高位智能视频监测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内,借助现有的高位通讯铁塔及已搭建的智能管理平台继续扩大前端覆盖范围,规划建设56个前端监控点位(其中新化县13个,双峰县10个、 (略) 15个,娄星区12个、 (略) 6个),建设安装热成像双光谱摄像头56个,无需建设用地,与前期建设的39个点位共同 (略) 所有乡镇社区的网格化监测管理手段, (略) 露天焚烧应对能力。
三、项目法人: (略) 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章草案。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 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 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51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66万元,地方财政配套预算安排52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从本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列支。市农业农村局应积极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做好建设资金统筹筹措工作。
五、招标事项请另行报我委核准。
六、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3〕525号)有关规定开展节能审查。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5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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