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山西景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资源收储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山西景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资源收储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 (略) 废旧资源收储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受理48号窗口) 邮编:* |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山西 (略) 废旧资源收储点项目 | (略) (略) 米山镇勾要村 | 山西 (略) | 山西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 (略) (略) 米山镇勾要村西北870m,厂区总占地面积1000m2。公司拟建设新建三座存放库房分别储存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油桶。各储库地面硬化并做防渗处理、建设导流槽、围堰,废液收集池,并配套相关的存储设施、环保等设施。建成后年回收贮存废铅酸蓄电池5000吨、废矿物油5000吨、废油桶1600吨。项目总投资共计100万元,全部自筹解决。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杜绝扬尘污染;运营期在两座废矿物油储罐呼吸孔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在卸油池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再生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气体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将破损废铅酸蓄电池存放区进行全封闭,将挥发的硫酸雾采用负压收集,集中收集至一套硫酸雾净化器,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禁止外排;施工期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存放区、导流槽、各类废液收集池全部区域的地面和墙壁、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进行重点防渗,从源头控制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运营期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少量油污送至废矿物油存放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内排水暗渠收集至初期雨水池,经过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降尘洒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SDG吸附剂直接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场地布局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各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厂墙隔声、安装防振垫,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防雷等安全设备,强化日常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废矿物油储罐破裂泄漏事故引发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可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保障环境安全。 (五)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 (略) 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高环字【2023】90号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288t/a。 (六)其他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实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 (略) 废旧资源收储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受理48号窗口) 邮编:* |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山西 (略) 废旧资源收储点项目 | (略) (略) 米山镇勾要村 | 山西 (略) | 山西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 (略) (略) 米山镇勾要村西北870m,厂区总占地面积1000m2。公司拟建设新建三座存放库房分别储存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油桶。各储库地面硬化并做防渗处理、建设导流槽、围堰,废液收集池,并配套相关的存储设施、环保等设施。建成后年回收贮存废铅酸蓄电池5000吨、废矿物油5000吨、废油桶1600吨。项目总投资共计100万元,全部自筹解决。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杜绝扬尘污染;运营期在两座废矿物油储罐呼吸孔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在卸油池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再生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气体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将破损废铅酸蓄电池存放区进行全封闭,将挥发的硫酸雾采用负压收集,集中收集至一套硫酸雾净化器,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禁止外排;施工期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存放区、导流槽、各类废液收集池全部区域的地面和墙壁、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进行重点防渗,从源头控制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运营期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少量油污送至废矿物油存放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内排水暗渠收集至初期雨水池,经过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降尘洒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SDG吸附剂直接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场地布局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各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厂墙隔声、安装防振垫,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防雷等安全设备,强化日常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废矿物油储罐破裂泄漏事故引发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可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保障环境安全。 (五)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 (略) 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高环字【2023】90号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288t/a。 (六)其他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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