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富源县胜境街道海田社区(八公里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 建设单位 | 富源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博曦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配置1台300t/d的机械炉排炉,1台主蒸汽参数为4.0MPa、400℃的单锅筒自然循环余热锅炉,并配套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10.95万t/a,年最大发电量6519×104kWh/a,年最大上网电量为4599×104kWh/a。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影响:①废气:一是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以及施工建筑垃圾的堆放现场,都呈无组织排放;二是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CO、HC和NOx等;②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雨季暴雨径流;③噪声:场地平整阶段主要施工机械为挖掘机、推土机和运输车辆;土建施工阶段主要施工机械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切割机和运输车辆(含路面施工);设备运输主要为运输车辆;设备安装阶段主要机械为起重机、电锯、电钻、电锤、磨光机和运输车辆;④固废: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影响:①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包括焚烧炉烟气、其他料仓的少量粉尘以及生活垃圾接收和储运过程产生的恶臭等。②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产生于垃圾运输通道、垃圾运输栈桥、卸料大厅及平台、焚烧车间、烟气净化间、汽机房等场地冲洗废水和汽车冲洗废水)、化水车间、锅炉及冷却塔系统(旁滤及电化学装置排污)排污水、渗滤液处理站浓缩液以及生活污水。③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空压机、各类风机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其源强值一般在80~120dB(A)之间。④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焚烧炉渣、飞灰、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收尘灰、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电除垢沉积物、膜组块、废布袋、废矿物油、废金属、废试剂。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①废气:采取洒水降尘、遮挡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②噪声: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④固体废弃物:废弃土石方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点进行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城建部门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运营期:①废气:焚烧炉设置1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喷氨水溶液)+半干法(石灰浆)+干法(熟石灰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设计脱硝效率≥50%、脱硫效率≥90%、除尘效率≥99.8%、氯化氢去除效率≥95%,尾气经60m排气筒排放;各料仓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位于厂房内。正常和停炉情况下,垃圾库和渗滤液处理系统等均处于负压,设置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停炉和检修期间臭气;②废水:设置1个196m3渗滤液收集池和1个500m3事故池,当停炉检修的时候,水池总容积能够满足废水存储量,可有效杜绝废水渗滤的情况发生。设置1套100m3/d渗滤液处理系统(调节池+厌氧(UASB)+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项目废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晴天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雨天用作车间冲洗水不外排;采取分区防渗方案和设置监控井的方式,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控。③噪声:风机进出口装消声器;对空压机、风机、水泵设立隔声专用房。④固体废弃物:炉渣综合利用;飞灰经固化合格后运至 (略) 生活垃圾处置扩建工程划定区域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收集后送厂内焚烧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建设单位作为环评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2023年1月10日在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24日(公示时间一共10个工作日)分别同步在项目所在地海田社区公开栏、四屯社区公开栏、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曲靖日报(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1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富源 (略) 关于《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公开说明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富源县胜境街道海田社区(八公里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 建设单位 | 富源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博曦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配置1台300t/d的机械炉排炉,1台主蒸汽参数为4.0MPa、400℃的单锅筒自然循环余热锅炉,并配套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10.95万t/a,年最大发电量6519×104kWh/a,年最大上网电量为4599×104kWh/a。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影响:①废气:一是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以及施工建筑垃圾的堆放现场,都呈无组织排放;二是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CO、HC和NOx等;②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雨季暴雨径流;③噪声:场地平整阶段主要施工机械为挖掘机、推土机和运输车辆;土建施工阶段主要施工机械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切割机和运输车辆(含路面施工);设备运输主要为运输车辆;设备安装阶段主要机械为起重机、电锯、电钻、电锤、磨光机和运输车辆;④固废: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影响:①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包括焚烧炉烟气、其他料仓的少量粉尘以及生活垃圾接收和储运过程产生的恶臭等。②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产生于垃圾运输通道、垃圾运输栈桥、卸料大厅及平台、焚烧车间、烟气净化间、汽机房等场地冲洗废水和汽车冲洗废水)、化水车间、锅炉及冷却塔系统(旁滤及电化学装置排污)排污水、渗滤液处理站浓缩液以及生活污水。③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空压机、各类风机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其源强值一般在80~120dB(A)之间。④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焚烧炉渣、飞灰、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收尘灰、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电除垢沉积物、膜组块、废布袋、废矿物油、废金属、废试剂。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①废气:采取洒水降尘、遮挡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②噪声: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④固体废弃物:废弃土石方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点进行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城建部门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运营期:①废气:焚烧炉设置1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喷氨水溶液)+半干法(石灰浆)+干法(熟石灰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设计脱硝效率≥50%、脱硫效率≥90%、除尘效率≥99.8%、氯化氢去除效率≥95%,尾气经60m排气筒排放;各料仓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位于厂房内。正常和停炉情况下,垃圾库和渗滤液处理系统等均处于负压,设置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停炉和检修期间臭气;②废水:设置1个196m3渗滤液收集池和1个500m3事故池,当停炉检修的时候,水池总容积能够满足废水存储量,可有效杜绝废水渗滤的情况发生。设置1套100m3/d渗滤液处理系统(调节池+厌氧(UASB)+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项目废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晴天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雨天用作车间冲洗水不外排;采取分区防渗方案和设置监控井的方式,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控。③噪声:风机进出口装消声器;对空压机、风机、水泵设立隔声专用房。④固体废弃物:炉渣综合利用;飞灰经固化合格后运至 (略) 生活垃圾处置扩建工程划定区域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收集后送厂内焚烧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建设单位作为环评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2023年1月10日在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24日(公示时间一共10个工作日)分别同步在项目所在地海田社区公开栏、四屯社区公开栏、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曲靖日报(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1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富源 (略) 关于《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公开说明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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