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阿拉善治 (略)
环保设施验收单位:宁夏 (略)
开工日期:2022.9.8
竣工日期:2023.3.1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光伏区装机规模为117.43056MWp,共31个3.15MW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及1个1.575MW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为低压交流电后经1台双绕组箱变升压到35kV。3.15MW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单方阵配置1台35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分接14台逆变器,1.575MW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单方阵配置1台175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分接7台逆变器。每台逆变器分接16~19个电池组串,一个电池组串由26块单晶硅组件串联组成。及光伏组件安装采用40度“固定倾角”的运行方式进行设计,前后排间距为12.3m。
本项目储能电站区建设1套储能功率20MW,储能电量40MWh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由8套2.5MW/5MWh储能单元组成。2.5MW/5MWh储能单元由4个1.25MWh锂电单元分别经1台630kW PCS逆变后共同接入1台2750kVA多分裂变压器的低压侧接口,通过升压变升至并网侧35KV电压等级,共计8个2.5MW/5MWh储能子系统。。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光伏板区、临时工程、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变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上述原则,结合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通过查阅工程设计图件、施工资料和相关文件以及现场调查,对本次验收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进行逐项梳理,最终判定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保手续审批情况:2022年3月10日内蒙古阿拉善治 (略) 委托内蒙古祥砳 (略) 编写了《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2022年4月28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高审服发〔2022〕124号)对本项目(生态影响类)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验收结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调试过程中均已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对正常运行升压站及光伏区厂界噪声的监测、分析,本项目对周围区域环境影响程度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批复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及现行有效的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在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已得到落实,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1日,共计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阿拉善治 (略)
环保设施验收单位:宁夏 (略)
开工日期:2022.9.8
竣工日期:2023.3.1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光伏区装机规模为117.43056MWp,共31个3.15MW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及1个1.575MW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为低压交流电后经1台双绕组箱变升压到35kV。3.15MW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单方阵配置1台35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分接14台逆变器,1.575MW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单方阵配置1台175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分接7台逆变器。每台逆变器分接16~19个电池组串,一个电池组串由26块单晶硅组件串联组成。及光伏组件安装采用40度“固定倾角”的运行方式进行设计,前后排间距为12.3m。
本项目储能电站区建设1套储能功率20MW,储能电量40MWh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由8套2.5MW/5MWh储能单元组成。2.5MW/5MWh储能单元由4个1.25MWh锂电单元分别经1台630kW PCS逆变后共同接入1台2750kVA多分裂变压器的低压侧接口,通过升压变升至并网侧35KV电压等级,共计8个2.5MW/5MWh储能子系统。。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光伏板区、临时工程、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变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上述原则,结合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通过查阅工程设计图件、施工资料和相关文件以及现场调查,对本次验收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进行逐项梳理,最终判定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保手续审批情况:2022年3月10日内蒙古阿拉善治 (略) 委托内蒙古祥砳 (略) 编写了《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2022年4月28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高审服发〔2022〕124号)对本项目(生态影响类)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验收结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调试过程中均已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对正常运行升压站及光伏区厂界噪声的监测、分析,本项目对周围区域环境影响程度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批复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及现行有效的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100MW光伏沙漠治理项目在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已得到落实,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1日,共计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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