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凯州新城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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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凯州新城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将德阳凯州新城污水处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德阳凯州新城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中江县兴隆镇长虹村四组

工程概况:本项目工业污水厂设计总规模为2.0万m3/d,本次近期为1.0万m3/d,远期新增1.0万m3/d。其中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渠、中水回用池、中水回用泵房、综合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污泥脱水间土建规模按远期2.0万m3/d一次性建成,设备按近期1.0万m3/d安装,预留远期设备安装位置;事故池及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MBR膜池及人工湿地设计规模为1.0万m3/d。厂区出水主要水质因子执行《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限值,人工湿地出水主要水质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新建厂外污水管道DN400~DN600约2.05km,管材为MPVE管。

二、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

(1)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脱水滤液、储泥池上清液、污泥脱水机房清洁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生物除臭系统定期排放的废滤液及实验室器皿3次后清洗废水等。

(2)废气: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食堂油烟。

(3)噪声:鼓风机房风机、综合加药间加药泵和搅拌机、池体内各类泵机等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栅渣、沉砂、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生物滤池除臭设备更换过程产生的废生物填料、污水处理药品废包装材料、在线检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及器皿前3次清洗废水、废化学试剂瓶、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等。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1)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污水处理单元与污泥处置单元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一体化除臭设备(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发电机房废气由自身携带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抽至房顶排放;食堂油烟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3)噪声:布置于水池中或布置于设备间内房间隔声,设备均采取基础减震,风机、空压机等采取软性连接等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栅渣、沉砂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袋(PAC、PAM、*酸钠等)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废生物填料由厂家更换带走处理;污泥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合规处置,危废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无二次污染。废机油、废油包装桶、含油棉纱手套、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及实验室产生废液(含实验器皿前3次清洗废水)、实验室废试剂瓶、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签订危废协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德阳凯州新城污水处理项目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 (略) 发展规划,选址与环境功能区划、区域规划具有良好的相容性,项目无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合理,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外排的各种污染物经有效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合理、有效、可行,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在中江县兴隆镇长虹村四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凯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中江县兴隆镇广场路666号

联 系 人:李宽

联系电话:*

环评机构名称:四川中衡科创 (略)

单位地址: (略) 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三路588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7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德阳凯州新城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将德阳凯州新城污水处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德阳凯州新城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中江县兴隆镇长虹村四组

工程概况:本项目工业污水厂设计总规模为2.0万m3/d,本次近期为1.0万m3/d,远期新增1.0万m3/d。其中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渠、中水回用池、中水回用泵房、综合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污泥脱水间土建规模按远期2.0万m3/d一次性建成,设备按近期1.0万m3/d安装,预留远期设备安装位置;事故池及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MBR膜池及人工湿地设计规模为1.0万m3/d。厂区出水主要水质因子执行《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限值,人工湿地出水主要水质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新建厂外污水管道DN400~DN600约2.05km,管材为MPVE管。

二、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

(1)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脱水滤液、储泥池上清液、污泥脱水机房清洁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生物除臭系统定期排放的废滤液及实验室器皿3次后清洗废水等。

(2)废气: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食堂油烟。

(3)噪声:鼓风机房风机、综合加药间加药泵和搅拌机、池体内各类泵机等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栅渣、沉砂、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生物滤池除臭设备更换过程产生的废生物填料、污水处理药品废包装材料、在线检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及器皿前3次清洗废水、废化学试剂瓶、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等。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1)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污水处理单元与污泥处置单元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一体化除臭设备(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发电机房废气由自身携带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抽至房顶排放;食堂油烟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3)噪声:布置于水池中或布置于设备间内房间隔声,设备均采取基础减震,风机、空压机等采取软性连接等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栅渣、沉砂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袋(PAC、PAM、*酸钠等)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废生物填料由厂家更换带走处理;污泥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合规处置,危废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无二次污染。废机油、废油包装桶、含油棉纱手套、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及实验室产生废液(含实验器皿前3次清洗废水)、实验室废试剂瓶、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签订危废协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德阳凯州新城污水处理项目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 (略) 发展规划,选址与环境功能区划、区域规划具有良好的相容性,项目无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合理,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外排的各种污染物经有效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合理、有效、可行,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在中江县兴隆镇长虹村四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凯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中江县兴隆镇广场路666号

联 系 人:李宽

联系电话:*

环评机构名称:四川中衡科创 (略)

单位地址: (略) 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三路588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7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德阳凯州新城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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