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成都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0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龙泉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窗口(龙泉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四 (略) 四川福满满塑料制品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8.22 | |
2 | 成都环科 (略) (略) 龙泉驿区150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一体化示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 2023.8.23 | |
3 | 四川智 (略) 汽车传动系统零部件及电子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8.9 | |
4 | 成都华翔 (略) 成都华翔V551电池上盖集成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8.1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0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龙泉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窗口(龙泉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四 (略) 四川福满满塑料制品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8.22 | |
2 | 成都环科 (略) (略) 龙泉驿区150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一体化示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 2023.8.23 | |
3 | 四川智 (略) 汽车传动系统零部件及电子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8.9 | |
4 | 成都华翔 (略) 成都华翔V551电池上盖集成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8.11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