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海盛矿业有限公司新村镇密者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海盛矿业有限公司新村镇密者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新村镇密者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团结路546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新村镇密者石场建设项目 | (略) 新村镇密者村委会丫口下村 | (略) | 楚雄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新村镇密者村委会丫口下村,项目总占地面积23400m2,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开采工序产生颗粒物经采取雾炮机洒水降尘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呈无组织方式排放;运输粉尘、堆场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切割采用湿式作业,使用活动软管喷头,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1.0mg/m3的限值要求后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为空旷,机械尾气经自然通风扩撒,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生活污水中的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容积约0.5m3)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容积约5m3)处理,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约2m3)处理后收集至集水池(集水池容积约5m3)中,晴天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用水,不外排;切割工艺污水产生量为1.1m3/d,切割工艺污水进入5m3的切割机专用水袋进行暂存沉淀,经沉淀后上清液进入另外一个水袋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于土夹石堆场下游设置1座拦渣坝兼有土夹石堆场淋滤废水沉淀池功能,项目雨季采矿平台、矿山道路、生活区、堆场雨水通过排水沟排入沉淀池内沉淀后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3)声环境: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后,噪声源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故运营期对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矿山运行过程土夹石作为后期矿区采空区回填及道路铺设材料;运营期剥离表土堆放于表土堆场用于矿山后期封场绿化及植被恢复;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沉淀后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表土堆场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送至办公生活区东侧丫口下村民小组设置的有偿生活垃圾收集池由村民小组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堆放于表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复垦,恢复植被;泥浆统一运送至土夹石堆场,作为后期矿区采空区回填及道路铺设材料。环评要求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 0878-* |
附件:拟对《 (略) 新村镇密者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新村镇密者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团结路546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新村镇密者石场建设项目 | (略) 新村镇密者村委会丫口下村 | (略) | 楚雄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新村镇密者村委会丫口下村,项目总占地面积23400m2,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开采工序产生颗粒物经采取雾炮机洒水降尘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呈无组织方式排放;运输粉尘、堆场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切割采用湿式作业,使用活动软管喷头,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1.0mg/m3的限值要求后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为空旷,机械尾气经自然通风扩撒,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生活污水中的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容积约0.5m3)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容积约5m3)处理,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约2m3)处理后收集至集水池(集水池容积约5m3)中,晴天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用水,不外排;切割工艺污水产生量为1.1m3/d,切割工艺污水进入5m3的切割机专用水袋进行暂存沉淀,经沉淀后上清液进入另外一个水袋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于土夹石堆场下游设置1座拦渣坝兼有土夹石堆场淋滤废水沉淀池功能,项目雨季采矿平台、矿山道路、生活区、堆场雨水通过排水沟排入沉淀池内沉淀后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3)声环境: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后,噪声源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故运营期对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矿山运行过程土夹石作为后期矿区采空区回填及道路铺设材料;运营期剥离表土堆放于表土堆场用于矿山后期封场绿化及植被恢复;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沉淀后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表土堆场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送至办公生活区东侧丫口下村民小组设置的有偿生活垃圾收集池由村民小组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堆放于表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复垦,恢复植被;泥浆统一运送至土夹石堆场,作为后期矿区采空区回填及道路铺设材料。环评要求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 0878-* |
附件:拟对《 (略) 新村镇密者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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