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高新安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50000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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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高新安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50000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苏高新(安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50000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30 14:48编辑:王珊珊来源: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阅读:25次字号:

苏高新(安徽) (略) 委托安徽应天 (略) 对该公司“年处理*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进行“年处理*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苏高新(安徽)材料科技有限公拟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投资建设年处理*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分两期建设,分期投产。规划用地398亩,一期工程:处理废旧磷酸铁锂电池*t/a、磷酸铁锂极粉20000t/a、粗制碳酸锂19400t/a、铝电解质10000t/a。其中*t/a废旧磷酸铁锂电池进行梯次利用,50000t/a废旧磷酸铁锂电池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二期工程:处理废旧三元锂电池*t/a、三元极粉40000t/a、粗制碳酸锂20000t/a。其中50000t/a废旧三元锂电池进行梯次利用,50000t/a废旧三元锂电池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二期建设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

项目于2023年08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略) 政雨水管网,废水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园区,不外排。

2、废气

①破碎车间电池粉末热解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二燃室+烟气返回+夹套烟气+表面冷却器+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氢氧化钠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②破碎车间电池破碎分选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③破碎车间极片破碎分选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④浸出净化废气: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⑤碳酸锂制备废气: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⑥磷酸铁制备废气: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⑦结晶蒸发系统废气: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

⑧磷酸铁烘干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8);

⑨磷酸铁煅烧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

⑩碳酸锂烘干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一般工业固 (略) 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相关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落实“三同时”政策,保证各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评价中提出排放标准要求后,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苏高新(安徽) (略)

单位地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联系人:汪总

电话:025-*

2、评价机构名称:安徽应天 (略)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建设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员工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时间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

苏高新(安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50000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30 14:48编辑:王珊珊来源: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阅读:25次字号:

苏高新(安徽) (略) 委托安徽应天 (略) 对该公司“年处理*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进行“年处理*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苏高新(安徽)材料科技有限公拟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投资建设年处理*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分两期建设,分期投产。规划用地398亩,一期工程:处理废旧磷酸铁锂电池*t/a、磷酸铁锂极粉20000t/a、粗制碳酸锂19400t/a、铝电解质10000t/a。其中*t/a废旧磷酸铁锂电池进行梯次利用,50000t/a废旧磷酸铁锂电池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二期工程:处理废旧三元锂电池*t/a、三元极粉40000t/a、粗制碳酸锂20000t/a。其中50000t/a废旧三元锂电池进行梯次利用,50000t/a废旧三元锂电池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二期建设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

项目于2023年08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略) 政雨水管网,废水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园区,不外排。

2、废气

①破碎车间电池粉末热解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二燃室+烟气返回+夹套烟气+表面冷却器+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氢氧化钠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②破碎车间电池破碎分选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③破碎车间极片破碎分选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④浸出净化废气: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⑤碳酸锂制备废气: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⑥磷酸铁制备废气: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⑦结晶蒸发系统废气: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

⑧磷酸铁烘干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8);

⑨磷酸铁煅烧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

⑩碳酸锂烘干废气: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一般工业固 (略) 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相关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落实“三同时”政策,保证各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评价中提出排放标准要求后,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苏高新(安徽) (略)

单位地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联系人:汪总

电话:025-*

2、评价机构名称:安徽应天 (略)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建设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员工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时间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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