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示
第一公示
新能源汽车动力模组制造及梯次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需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模组制造及梯次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对该项目的主要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动力模组制造及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项目内容:项目租用美国工业村现有工业厂房,面积为950m2,拟建一条利用退役动力锂离子电池制造与梯次利用生产线,拆解量约为3600t/a,预计年产梯次组装动力模组*KW。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储区、辅料仓储区、成品仓储区、成品周转区、半成品周转区、危废间与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其生产工艺为检测吹尘、外包装拆解、容量测量、配组、组装、检测后入库,不涉及电池单体的破碎和内部材料的回收利用,也不涉及破损电池的回收和利用。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润 (略)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q.com
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裙楼海南数据谷海创空间三层38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金 (略)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公示内容下方点击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方式将信息反馈至建设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示时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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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海南润 (略)
2023年8月30日
2023-08-30
新能源汽车动力模组制造及梯次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需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模组制造及梯次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对该项目的主要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动力模组制造及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项目内容:项目租用美国工业村现有工业厂房,面积为950m2,拟建一条利用退役动力锂离子电池制造与梯次利用生产线,拆解量约为3600t/a,预计年产梯次组装动力模组*KW。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储区、辅料仓储区、成品仓储区、成品周转区、半成品周转区、危废间与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其生产工艺为检测吹尘、外包装拆解、容量测量、配组、组装、检测后入库,不涉及电池单体的破碎和内部材料的回收利用,也不涉及破损电池的回收和利用。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润 (略)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q.com
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裙楼海南数据谷海创空间三层38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金 (略)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公示内容下方点击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方式将信息反馈至建设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示时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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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海南润 (略)
2023年8月30日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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