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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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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3〕28号

(略) (略) :

你公司 (略) (略) 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 (略)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2-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云水 (略) 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租赁梁 (略) 南侧空地建设厂房,新建1条干混砂浆生产线及1条机制砂生产线,其中机制砂生产线生产规模为石粉29880.76吨/年,机制砂统砂*.5吨/年,全部用于厂区内干混砂浆生产,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干混砂浆30万吨/年。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并同时报送我局备查;验收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填报于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采取车辆清洗、路面铺装、洒水、清扫、设防尘网、覆盖防尘网(布)或喷洒化学抑尘剂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运营期项目厂房全部密闭,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烘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在1#厂房筛分机、破碎机、分选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后由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在2#厂房设置1台脉冲除尘器,筛分废气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水泥储罐、石粉仓、机制砂统砂储罐、分选仓、干混砂浆成品储罐自带仓顶除尘器,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之后再无组织排放;2#厂房内干粉砂浆添加剂往自动投料机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再无组织排放;干混砂浆搅拌机粉尘经设备上方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包装粉尘经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厂房外设置2套移动式雾炮机,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未收集粉尘以及运输粉尘进行喷砂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 (略) 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期用作农肥。

雨污分流。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楷晟建材已建化粪池处理之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局部隔声降噪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通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设备减震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运营期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包装袋在一般工业固废暂 (略) 回收;废瓷砖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废料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以及含油沾染物(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本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分类分区暂存,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和记录。

(五)环境风险防范。

废气应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治理措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要求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对员工进行日常风险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加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废油采用密闭铁桶或塑料桶储存,在桶下方设置不小于最大存量的托盘。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梁平区铁门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0日


(略) (略) :

你公司 (略) (略) 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 (略)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2-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云水 (略) 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租赁梁 (略) 南侧空地建设厂房,新建1条干混砂浆生产线及1条机制砂生产线,其中机制砂生产线生产规模为石粉29880.76吨/年,机制砂统砂*.5吨/年,全部用于厂区内干混砂浆生产,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干混砂浆30万吨/年。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并同时报送我局备查;验收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填报于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采取车辆清洗、路面铺装、洒水、清扫、设防尘网、覆盖防尘网(布)或喷洒化学抑尘剂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运营期项目厂房全部密闭,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烘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在1#厂房筛分机、破碎机、分选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后由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在2#厂房设置1台脉冲除尘器,筛分废气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水泥储罐、石粉仓、机制砂统砂储罐、分选仓、干混砂浆成品储罐自带仓顶除尘器,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之后再无组织排放;2#厂房内干粉砂浆添加剂往自动投料机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再无组织排放;干混砂浆搅拌机粉尘经设备上方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包装粉尘经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厂房外设置2套移动式雾炮机,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未收集粉尘以及运输粉尘进行喷砂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 (略) 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期用作农肥。

雨污分流。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楷晟建材已建化粪池处理之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局部隔声降噪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通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设备减震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运营期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包装袋在一般工业固废暂 (略) 回收;废瓷砖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建筑废料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以及含油沾染物(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本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分类分区暂存,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和记录。

(五)环境风险防范。

废气应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治理措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要求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对员工进行日常风险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加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废油采用密闭铁桶或塑料桶储存,在桶下方设置不小于最大存量的托盘。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梁平区铁门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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