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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执改〔202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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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执改〔2023〕33号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永环执改〔2023〕 33 号

被责令改正个人:罗天生

身份证号码:5107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17

住址: (略) 渝中区点击查看>>123号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8日对重庆 (略) 进行了调查,发现你 (略) 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经核实,你 (略) (略) 江北区港安二路28号2幢8-1、9-1,成立于2015年7月31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略) (简称:泽渝公司)委托你公司对其进行采样检测。你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18日、2022年1 (略) 进行了采样检测,并出具了天航(监)字【2022】第HJWT1624号、天航(监)字【2022】第HJWT1667号报告,两份检测报告 (略) 正常生产,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 (略) 运行日报表,用电记录,显示该公司上述采样期间均处于回转窑停止生产状态。 (略) 回转窑处于停止生产状态的情况下, (略) 正常生产并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报告。你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重庆 (略) 构成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你应当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为凭:

1、2023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所做的《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2、2023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所做的《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询问笔录》。

3、2023年7月17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方位图》。

4、2023年7月12日制作的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5、2023 (略) 提供的《监测报告》(天航(监)字[2022]第HJWT1624号)。

6、2023 (略) 提供的《监测报告》(天航(监)字[2022]第HJWT1667号)。

7、2023 (略) 提供的《运行日报表》。

8、2023年7 (略) 与我队联网在线监测数据表。

9、2023年 (略) 生产管理员向模天所做的《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询问笔录》。

10、202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提供的采样记录单及记录。

证据1、2、3、4、5、6、7、8、9、10证明你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重庆 (略) 构成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事实。

11、202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2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提供的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202 (略) 提供的《授权委托书》。

14、202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提供的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11、12、13、14证明违法主体为重庆 (略) 法定代表人罗天生。

上述行为违反了《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第一款、第二款“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单位、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不得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环境监测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处理情况通报其资质管理机关。”的规定,现责令你:立即停止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我队将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如你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我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略) 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你依法处理。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永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你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 (略) 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 (略) 江 (略) 强制执行。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7月27日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永环执改〔2023〕 33 号

被责令改正个人:罗天生

身份证号码:5107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17

住址: (略) 渝中区点击查看>>123号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8日对重庆 (略) 进行了调查,发现你 (略) 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经核实,你 (略) (略) 江北区港安二路28号2幢8-1、9-1,成立于2015年7月31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略) (简称:泽渝公司)委托你公司对其进行采样检测。你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18日、2022年1 (略) 进行了采样检测,并出具了天航(监)字【2022】第HJWT1624号、天航(监)字【2022】第HJWT1667号报告,两份检测报告 (略) 正常生产,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 (略) 运行日报表,用电记录,显示该公司上述采样期间均处于回转窑停止生产状态。 (略) 回转窑处于停止生产状态的情况下, (略) 正常生产并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报告。你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重庆 (略) 构成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你应当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为凭:

1、2023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所做的《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2、2023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所做的《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询问笔录》。

3、2023年7月17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方位图》。

4、2023年7月12日制作的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5、2023 (略) 提供的《监测报告》(天航(监)字[2022]第HJWT1624号)。

6、2023 (略) 提供的《监测报告》(天航(监)字[2022]第HJWT1667号)。

7、2023 (略) 提供的《运行日报表》。

8、2023年7 (略) 与我队联网在线监测数据表。

9、2023年 (略) 生产管理员向模天所做的《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询问笔录》。

10、202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提供的采样记录单及记录。

证据1、2、3、4、5、6、7、8、9、10证明你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重庆 (略) 构成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事实。

11、202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2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提供的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202 (略) 提供的《授权委托书》。

14、202 (略) 监测室主任孔维娜提供的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11、12、13、14证明违法主体为重庆 (略) 法定代表人罗天生。

上述行为违反了《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第一款、第二款“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单位、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不得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环境监测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处理情况通报其资质管理机关。”的规定,现责令你:立即停止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我队将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如你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我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略) 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你依法处理。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永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你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 (略) 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 (略) 江 (略) 强制执行。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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