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高等职业院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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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高等职业院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内教职成函〔2023〕97号

(略) 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紧密对接自治区重点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 (略) 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将做好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各校要遴选紧密对接自治区8大产业集群和16条重点产业链的专业,与行业内有影响力、品牌效应的大中型企业和龙头企业开展“工匠班”培养,共同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专业数量。2023级首批“工匠班”培 (略) 校报送符合条件的试点专业不超过3个。各校要充分发挥试点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辐射校内其他专业深化校企共育。

(三)实施程序。各校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对提出“工匠班”建设的专业进行论证、遴选、公示,论证内容应包括“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岗位条件、教学组织过程等。各校确定开展“工匠班”培养计划的专业后,需报教育厅备案。

二、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一)认真落实计划任务。各校要充分认识“工匠班”培养计划是推进《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落地的重要内容,切实按照实施范围,严把遴选条件,提高实施质量,完成培养计划。

(二)精准遴选试点专业。各校要围绕自治区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化工、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文化旅游以及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链,结合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自身优势与特色等,精准遴选本校“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专业,适度超前培养行业紧缺技术技能人才。

(三)加大宣传选树力度。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总结实施经验,深入挖掘典型案例,突出培养计划在服务产业、促进就业、推进自治区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实施成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完善管理服务工作。各校要统筹规划和管理培养计划实施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要充分发挥试点专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如实对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五)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各校要按照《内蒙古自治 (略) 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对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综合评估,完善部署后续工作。

三、及时准确报送材料

请各校于9月25日前报送本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见附件)。每年年底前报送“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情况总结。

联系人:赵美玲

联系电话:0471-*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

序号

院校名称

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联合培养企业

“工匠班”人数

备注
































内教职成函〔2023〕97号

(略) 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紧密对接自治区重点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 (略) 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将做好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各校要遴选紧密对接自治区8大产业集群和16条重点产业链的专业,与行业内有影响力、品牌效应的大中型企业和龙头企业开展“工匠班”培养,共同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专业数量。2023级首批“工匠班”培 (略) 校报送符合条件的试点专业不超过3个。各校要充分发挥试点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辐射校内其他专业深化校企共育。

(三)实施程序。各校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对提出“工匠班”建设的专业进行论证、遴选、公示,论证内容应包括“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岗位条件、教学组织过程等。各校确定开展“工匠班”培养计划的专业后,需报教育厅备案。

二、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一)认真落实计划任务。各校要充分认识“工匠班”培养计划是推进《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落地的重要内容,切实按照实施范围,严把遴选条件,提高实施质量,完成培养计划。

(二)精准遴选试点专业。各校要围绕自治区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化工、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文化旅游以及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链,结合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自身优势与特色等,精准遴选本校“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专业,适度超前培养行业紧缺技术技能人才。

(三)加大宣传选树力度。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总结实施经验,深入挖掘典型案例,突出培养计划在服务产业、促进就业、推进自治区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实施成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完善管理服务工作。各校要统筹规划和管理培养计划实施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要充分发挥试点专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如实对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五)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各校要按照《内蒙古自治 (略) 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对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综合评估,完善部署后续工作。

三、及时准确报送材料

请各校于9月25日前报送本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见附件)。每年年底前报送“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情况总结。

联系人:赵美玲

联系电话:0471-*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

序号

院校名称

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联合培养企业

“工匠班”人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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