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宝山区杨行蕰川社区、、单元雨水排水规划》及《宝山区杨行蕰川社区、、单元污水系统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宝山区杨行蕰川社区、、单元雨水排水规划》及《宝山区杨行蕰川社区、、单元污水系统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3〕597号
宝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宝山区杨行蕰川社区BSP0-0401、BSP0-0402、BSP0-0403单元雨水排水规划>及<宝山区杨行蕰川社区BSP0-0401、BSP0-0402、BSP0-0403单元污水系统规划>行业初审意见的函》(宝水建管〔2023〕9号)和规划文本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范围东至蕰川路,南至红林路,西至规划七路与林甸路, (略) 开发边界,总面积330公顷。雨水规划研究范围拓展至湄浦系统及大黄系统北总管服务范围,四至范围为东至蕰川路-杨盛河、南至桃园港、西至林甸路-沙浦河-富长路、 (略) 开发边界,总面积约520公顷。污水规划研究范围拓展为宝杨污水支线服务范围。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同意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同意雨水排水系统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居民生活污水量指标采用144升/人·日。
三、关于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雨水规划经比选后提出的规划方案:规划范围内雨水采用自排模式,依托河网水系,通过竖向高程设计控制,在绿地、公园、学校操场等各类公用设施内设置绿色调蓄设施,新建、改造或翻排雨水管道达到规划雨水排水标准,并要求各地块满足降雨外排径流峰值在开发后不大于开发前水平。其中沙浦河以南区域涉及部分大黄系统,建议在大黄系统雨水排水规划中对整体方案进行详细论证。
初雨污染控制方案:各建筑小区地块内 (略) 建设,增加雨水调蓄容积,使就地消纳的初期雨水量不低于5毫米降雨的规模,溢流污染负荷控制率达到80%(以SS计)的规划目标。
(二)污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污水规划提出的规划污水量、污水出路及系统布局。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规划污水量约为1.17万立方米/日。污水出路为两路,一路经宝杨污水支线纳入西干线输送至泰和污水厂;一路直接纳入西干线,经西干线输送至石洞口污水厂。规划范围内形成“一支线、一泵、一干、四块”的污水系统布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按照《 (略) 水务局 (略) 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加快推进大黄系统排水规划编制工作,并与本规划范围内涉及大黄系统部分做好方案衔接。
(二)请你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略) 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并在宝 (略) 规划的基础上,开展规划范 (略) 专题研究,深化细化区域内道路、绿化、地 (略) 设计,以满足基地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目标。
(三)请你局联合区规划资源部门,在本规划基础上,控制地下空间、主要管线管位,为排水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四)请你局依据规划范围内道路建设计划合理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雨水排水设施建设需与规划范围内规划河道实施计划做好衔接,确保排水安全。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3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城投水务集团。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印发
沪水务〔2023〕597号
宝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宝山区杨行蕰川社区BSP0-0401、BSP0-0402、BSP0-0403单元雨水排水规划>及<宝山区杨行蕰川社区BSP0-0401、BSP0-0402、BSP0-0403单元污水系统规划>行业初审意见的函》(宝水建管〔2023〕9号)和规划文本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范围东至蕰川路,南至红林路,西至规划七路与林甸路, (略) 开发边界,总面积330公顷。雨水规划研究范围拓展至湄浦系统及大黄系统北总管服务范围,四至范围为东至蕰川路-杨盛河、南至桃园港、西至林甸路-沙浦河-富长路、 (略) 开发边界,总面积约520公顷。污水规划研究范围拓展为宝杨污水支线服务范围。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同意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同意雨水排水系统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居民生活污水量指标采用144升/人·日。
三、关于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雨水规划经比选后提出的规划方案:规划范围内雨水采用自排模式,依托河网水系,通过竖向高程设计控制,在绿地、公园、学校操场等各类公用设施内设置绿色调蓄设施,新建、改造或翻排雨水管道达到规划雨水排水标准,并要求各地块满足降雨外排径流峰值在开发后不大于开发前水平。其中沙浦河以南区域涉及部分大黄系统,建议在大黄系统雨水排水规划中对整体方案进行详细论证。
初雨污染控制方案:各建筑小区地块内 (略) 建设,增加雨水调蓄容积,使就地消纳的初期雨水量不低于5毫米降雨的规模,溢流污染负荷控制率达到80%(以SS计)的规划目标。
(二)污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污水规划提出的规划污水量、污水出路及系统布局。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规划污水量约为1.17万立方米/日。污水出路为两路,一路经宝杨污水支线纳入西干线输送至泰和污水厂;一路直接纳入西干线,经西干线输送至石洞口污水厂。规划范围内形成“一支线、一泵、一干、四块”的污水系统布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按照《 (略) 水务局 (略) 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加快推进大黄系统排水规划编制工作,并与本规划范围内涉及大黄系统部分做好方案衔接。
(二)请你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略) 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并在宝 (略) 规划的基础上,开展规划范 (略) 专题研究,深化细化区域内道路、绿化、地 (略) 设计,以满足基地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目标。
(三)请你局联合区规划资源部门,在本规划基础上,控制地下空间、主要管线管位,为排水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四)请你局依据规划范围内道路建设计划合理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雨水排水设施建设需与规划范围内规划河道实施计划做好衔接,确保排水安全。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3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城投水务集团。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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