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和林业局关于阳光路新建工程涉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占补平衡方案的公示
园林和林业局关于阳光路新建工程涉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占补平衡方案的公示
由纸坊街道办事处建设的江夏区阳光路新建工程与东华路、新街相交,交叉口需占用东华路、新街道路花坛201.5㎡。根据《 (略) 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性质。 (略) 规划调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的,应当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改变绿地性质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并根据相关规划易地建设同等面积的绿地。绿地性质 (略)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依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经区园林和林业局审核,该项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符合确需改变绿地性质的情形,纸坊街道办事处已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编制了占补平衡方案,现将占补平衡方案公示如下:
1、占用情况:
本项目因开设与东华路、新街相交道口,经交管部门审核确定,需拆除东华路、新街侧分带花坛67.2米,花坛宽3米,共占用绿地201.5㎡。花坛内涉及小乔木23株,灌木7株,红檵木、金边黄杨、南天竹等色块201.5㎡。具体位置见图1。
图1 占用点位图
2、补偿方案:
以上共占用绿地201.5㎡,补偿202㎡,补偿至纸坊东站门口绿地。占用绿地涉及现状植被就近移植,由区园林绿化养护中心提供有偿服务,负责存活养护。
图2 补偿点位位置图及现场照片
现就上述事宜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反馈至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 (略) 民对绿地补偿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27-*(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园林综合科)
(略) 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
2023年8月30日
由纸坊街道办事处建设的江夏区阳光路新建工程与东华路、新街相交,交叉口需占用东华路、新街道路花坛201.5㎡。根据《 (略) 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性质。 (略) 规划调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的,应当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改变绿地性质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并根据相关规划易地建设同等面积的绿地。绿地性质 (略)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依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经区园林和林业局审核,该项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符合确需改变绿地性质的情形,纸坊街道办事处已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编制了占补平衡方案,现将占补平衡方案公示如下:
1、占用情况:
本项目因开设与东华路、新街相交道口,经交管部门审核确定,需拆除东华路、新街侧分带花坛67.2米,花坛宽3米,共占用绿地201.5㎡。花坛内涉及小乔木23株,灌木7株,红檵木、金边黄杨、南天竹等色块201.5㎡。具体位置见图1。
图1 占用点位图
2、补偿方案:
以上共占用绿地201.5㎡,补偿202㎡,补偿至纸坊东站门口绿地。占用绿地涉及现状植被就近移植,由区园林绿化养护中心提供有偿服务,负责存活养护。
图2 补偿点位位置图及现场照片
现就上述事宜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反馈至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 (略) 民对绿地补偿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27-*(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园林综合科)
(略) 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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