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康宁医院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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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康宁医院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陵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康宁医院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资源审批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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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康宁医院扩建项目
(略) "
(略) 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武山村委会大补山村191号
海南纳川 (略)
项目为精 (略) ,不设置中医科,无中药煎制;不设传染病科室,不接纳传染病患者。主要构筑物有综合楼、男病区、女病区、医生办公室、医保办、病人活动区等,为现有建筑。本次不新建构筑物,通过增加床位密度,进行扩建。扩建后本项目共设置350张床位。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2021修改单,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6 条规定的“精神 (略) 和康复中心”项目。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清单内, (略) 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的相关要求。
经核对 (略) 用地选址三调图,项目占地均为科教文卫用地,符合用地要求。根据项目“三区三线”对比图,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对比陵水县光坡镇武山村村庄规划(2020-2035),项目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符合该村庄规划。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有关要求。
/
1、废气:污水处理设备恶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地埋式,废气污染较小。定期喷洒除臭剂后,加强通风、绿化吸附。含病原体废气、消毒药水异味:加强通风,自然散发;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发电机废气:选用含硫量较低的柴油,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排放至室外无组织排放。 2、废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光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与医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大气环境:本项目区域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特征污染物NH3、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监测值均小于10,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声环境: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3、地表水:项目东侧排涝渠,本次评价补充监测的S1排污口上游200m、S2排污口处以及S3与港坡河汇合处各断面的各项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要求,为Ⅴ类水质。
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为简单分析,环境风险较小。在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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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陵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康宁医院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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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为精 (略) ,不设置中医科,无中药煎制;不设传染病科室,不接纳传染病患者。主要构筑物有综合楼、男病区、女病区、医生办公室、医保办、病人活动区等,为现有建筑。本次不新建构筑物,通过增加床位密度,进行扩建。扩建后本项目共设置350张床位。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2021修改单,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6 条规定的“精神 (略) 和康复中心”项目。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清单内, (略) 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的相关要求。
经核对 (略) 用地选址三调图,项目占地均为科教文卫用地,符合用地要求。根据项目“三区三线”对比图,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对比陵水县光坡镇武山村村庄规划(2020-2035),项目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符合该村庄规划。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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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污水处理设备恶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地埋式,废气污染较小。定期喷洒除臭剂后,加强通风、绿化吸附。含病原体废气、消毒药水异味:加强通风,自然散发;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发电机废气:选用含硫量较低的柴油,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排放至室外无组织排放。 2、废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光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与医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大气环境:本项目区域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特征污染物NH3、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监测值均小于10,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声环境: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3、地表水:项目东侧排涝渠,本次评价补充监测的S1排污口上游200m、S2排污口处以及S3与港坡河汇合处各断面的各项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要求,为Ⅴ类水质。
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为简单分析,环境风险较小。在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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